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中共衢州市委组织部
衢州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文件
衢市人劳公〔2005〕252号
中共衢州市委组织部 衢州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关于2006年全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
(机关工作人员)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市级机关各单位:
为了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满足各级机关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和《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事厅关于2006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的通知》(浙人公〔2005〕24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06年全市各级机关(含参照、依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考计划
根据各县(市、区)和市级机关申报招考公务员的需求,并报经批准,2006年我市各级机关计划考试录用168名公务员(含省垂直管理46名),其中市级机关50名(含省垂直管理13名);柯城7名;衢江15名(含省垂直管理8名);江山28名(含省垂直管理6名);常山22名(含省垂直管理8名);开化30名(含省垂直管理6名);龙游16名(含省垂直管理5名)(具体计划详见附件)。
二、招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市级机关招考范围:面向柯城和衢江两区户籍的社会人员及两区生源的2006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县(市、区)的招考范围:面向本县(市、区)户籍的社会人员及本县(市、区)生源的2006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2006年应届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放宽到浙江省生源和在浙普通高校外省生源。取得硕士以上学历和学位的研究生(2006年9月前毕业),可不受生源区域和户籍的限制。
中小学教师报考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须由本人书面报告所在学校,经考试、体检、考核后取得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录用通知书的,在2006年暑假期间办理录用手续。委培生报考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院校毕业生,在2006年2月28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按社会其他人员报考。
(二)报考条件:报考人员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及报考专业(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外,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具体学历按照用人单位招考职位所需的要求),年龄18到35周岁(1970年11月1日至1987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报考人民警察的,要求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年龄18至30周岁(1975年11月1日至1987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两眼裸视力4.8以上。其中报考法医、计算机、法律、临床医学、文秘、狱医等职位的,视力可放宽到两眼裸视力4.5以上。报考公、检、法系统人民警察的,体能测试总分必须达到180分以上。
三、招考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今年我市招考录用公务员仍采取按职位考试的办法进行。
具体招考的程序是:
(一)发布公告:2005年11月10日前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通过新闻媒体、衢州人才网(网址:http://www.qzrcw.com)、浙江人事编制网公务员招考专栏(http://gwy.zjrs.gov.cn)向社会发布衢州市2006年公开招考录用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二)组织报名:
2006年录用考试报名,按省统一要求,全市采取网上报名,不再组织现场报名。
1、网络报名。时间:2005年11月12日?11月18日。报考者在浙江人事编制网公务员招考专栏(http://gwy.zjrs.gov.cn)注册并报名,根据每天公布各职位(专业)报名人数,报考者可以更改报考的职位(专业),各级组织、人事部门不作资格初审。
2、资格初审。时间:2005年11月19日--11月21日。组织、人事部门上网完成对所有报考者的资格初审,对网上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应说明理由。为保证网络畅通,初审期间计算机招考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时间:2005年11月22日--11月25日,已报名人员登录公务员招考专栏查询本人网上初审情况,通过网上初审的可得到报名序号;未通过初审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复审,复审工作在考生再报名之日起二天内完成。
4、现场确认资格复审:通过网上报名初审合格的报考者,携近期一寸免冠近照3张(其中报考公安机关需4张)、报名序号(网上下载)、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有学位要求的职位,考生需携带学位证书)、200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携带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确认资格复审手续。现场确认资格复审无误者,缴纳报名考务费,领取准考证主证。报考公安系统同时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全市现场确认资格复审时间定为12月3日?4日。市本级的现场确认资格复审地点:衢州市人事劳动大楼六楼(人才市场内)。各县(市、区)的现场确认资格复审地点详见各县(市、区)的公告。逾期不到现场办理确认和资格复审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现场确认资格复审合格者,2005年12月30日?2006年1月6日登录浙江人事编制网公务员招考专栏,下载打印准考证副证。
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经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免除其考试考务费用。
无论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复审,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要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对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职位计划数3倍的,按招考职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考指标,报名人数少于3人的不予开考(招考职位要求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可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三)笔试。笔试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部分,实行全省统考。
公共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含综合基础知识)两门,满分分别为100分、120分。
专业科目笔试为文秘、法律、计算机、行政管理、经济管理、财会、财政税务等7门,满分各为100分。不能归入7个专业大类的专业,已征得招考单位同意,不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全省统一笔试时间:2006年1月7日?8日,考务工作另行通知。
(四)调剂。笔试结束后,对因报名不足开考比例,而不能开考的职位(核减计划的职位不列入),根据招考单位要求,可在衢州市范围内符合招考条件的笔试入围人员中调剂,具体调剂办法和要求按省统一规定另行通知。
(五)面试。笔试结束后,由省统一划定专业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和最低录用控制分数线,市、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按招考职位计划数在上线入围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上线入围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上线入围人数参加面试。面试命题和面试组织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
(六)体检。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成绩总分除以考试科目门数再乘以50%,加上面试成绩分数的50%合成总成绩。按招考职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报考人民警察职位面试合格者全部参加体检),招考职位入围参加体检人数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以及人事部、公安部公布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发[2001]74号)执行。体检工作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由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七)考核。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考职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不合格可在入围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考核工作根据《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浙人干[1996]95号)、《招收人民警察考核实施办法》(浙人干[1995]82号)、《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浙人干[1998]21号)有关规定执行。
(八)录用。经考试、面试、体检、考核择优确定的录用对象,公示5天无异议后由市、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按公务员录用有关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四、有关要求
招考录用公务员工作,是公务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各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责任到人。要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贯穿于整个招考工作全过程,准确把握政策,认真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事,要公布咨询监督电话,自觉接受广大考生、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工作。要树立科学的人才观,把德才兼备、具有真才实学的优秀人才选拔到公务员队伍中来。要严格组织人事纪律,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