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建立衢州市技术蓝领培训师资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衢州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文件

 

衢市人劳培〔2005〕4号

 

  

衢州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关于建立衢州市技术蓝领培训师资库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业素质工程”,围绕“三大战略”和“410”产业的发展,进一步加快我市技术蓝领队伍建设,提高技术蓝领培训质量,现拟建立衢州市技术蓝领培训师资库、各县(市、区)分库。为此,要求各地各单位推荐技术蓝领培训师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师资推荐范围:

1、衢州市职校、技校及各类学校、培训中心的教师;

2、衢州市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及高技能人才;

3、已退休但身体条件许可且有丰富经验的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及高技能人才。

二、师资推荐条件:

1、2004年已从事技术蓝领培训理论教学或实训指导的各类人员;

2、有一定的教学经验,具有5年以上教龄、助理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

3、有一定的理论、实训指导经验,具有助理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人才;

4、有精湛技艺技能,在传授技艺、培养青年技工方面成绩突出的专业人才。

三、推荐师资职业(工种)

机械、建材、化工、造纸、纺织服装等制造业职业(工种)和建筑业等其他行业职业(工种)。

四、推荐办法时间:

师资推荐采取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被推荐(自荐)的人员需填写推荐(自荐)表一式二份,资格审查通过后列入衢州市技术蓝领培训师资库(各县(市、区)分库),作为承担技术蓝领培训任务的师资力量。市本级要求各县(市、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于2月28日前将本县(市、区)师资推荐(自荐)表报市局,市本级各单位推荐(自荐)表于2005年2月5日前报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培训就业处,联系人:刘小慈、毛金波;联系电话:8567033,传真:3086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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