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衢州市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共青团衢州市委文件

 

团衢发[2005]36号

 

关于印发《衢州市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

教育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各团县(市、区)委、市直团组织、市直机关团工委:

现将《衢州市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的意见》下发,各团组织要从贯彻落实市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精神的高度,从新时期团的事业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思想,认真部署,切实把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抓实抓好。

附:衢州市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的意见  

 

共青团衢州市委员会

2005年9月5日

 

衢州市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

教育活动的意见

 

按照团中央《关于在全团开展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的意见》和《浙江省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结合我市团的工作实际,团市委决定在全市共青团员中深入开展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为了切实搞好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指导思想和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团十五大和团十五届三中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紧密结合共青团和青年工作实际,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线,以“永远跟党走”为主题,切实增强广大共青团员的政治意识、组织意识和模范意识,解决基层团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团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

基本原则:

1.坚持党建带团建,推动团的基层组织建设。认真学习、借鉴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功经验,积极争取党政支持与重视,把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纳入到本地区、本单位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总体部署中,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切实开展好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努力构建团建工作新格局。

2.坚持理论学习贯穿始终,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青年。将理论学习作为整个教育活动的基础环节,坚持不懈地在广大团员中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意识教育、党的基本路线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团史团情教育,引导和帮助广大团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3.坚持以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体现学有所用,学以致用。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发挥共青团实践育人的优势,以团员喜闻乐见的各种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拓展和深化教育活动,使广大团员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

4.坚持充分发挥团员的主体作用,提高团员民主参与意识。努力把团组织的积极性和团员的积极性统一起来,切实提高广大团员参与教育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力争使教育活动覆盖所有基层团组织,使每个团员都参加活动、受到教育。

5.坚持充分尊重基层创造性,增强共青团工作活力。广泛调动和发挥基层团组织、团干部和广大团员的能动性与创造性,鼓励和支持各地各单位从实际出发,大胆创新。及时总结基层的好做法好经验,努力探索新时期团员教育的有效途径。

6.坚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提倡灵活性,多样化。根据不同地域、不同行业之间团组织和团员的实际情况,确定各自的实施方案和工作安排。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载体,加强活动指导,切实增强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7、坚持以点带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市级以上“五四红旗团委”、市级以上先进团组织、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要从严要求,率先垂范,成为意识教育的排头兵,影响并带动广大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开展教育和接受教育。

二、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的对象

我市参加团员意识教育活动的具体范围是:衢州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团组织;城乡各类学校教工团组织;乡镇机关、城市街道社区、非公有制企业及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团组织。上述单位的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党员一并参加本单位团组织开展的教育活动。

对于流动团员,按照属地化的原则,以流入地为主参加教育活动。聘用、借用人员中的团员,一般要求参加所在单位的教育活动。

三、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的主题和目标任务

结合我市实际,这次全市开展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的主题是:跻身百强、青春创业。

目标任务:

1.增强意识。坚持用科学理论构筑广大团员的精神支柱,自觉成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忠实实践者,切实增强政治意识;保障和维护团员的基本权利,明确团员的各项义务,提高团员对团组织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切实增强组织意识;引导团员在学习和工作中自觉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提高团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增强模范意识。

2.健全组织。把教育活动与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教育活动,达到提高团员队伍素质,巩固和完善团的基层组织体系,建立健全与新形势相适应的基层团的组织制度和运行机制,整体推进基层团建工作的目的。

3.活跃工作。进一步提高团组织的服务能力、凝聚能力、学习能力、合作能力,不断提高团的工作水平。以增进团员青年的归属感和责任心为目标,不断增强对团员青年的有效联系,着重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难点问题,推动各项任务深化落实,努力构建有效服务青年、服务党政工作大局的工作体系。

通过主题教育活动,达到“二实现”:1、实现团员队伍的“四个明显”:进一步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觉悟,使申请入党的青年明显增多;进一步确立共青团员自主学习、不断学习的观念,使学文化、学科技的热情明显增强;进一步激发共青团员的创新热情,使开拓进取、奋发有为的青年典型明显增多;进一步培养共青团员艰苦奋斗、自觉奉献的实践精神,使倡导文明新风的示范力明显增强;2、实现共青团工作的“四新”:在拓展思路、探索新路上有新的体现;在改进团建的方式方法上有新的发展;在提升共青团员整体素质上有新的举措;在建功立业服务大局上有新的作为。

四、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各个阶段的主要任务和要求

根据我市共青团工作的实际,本次增强团员意识教育活动安排一个半月时间,从9月份中旬启动,10月底以前基本结束。各基层团组织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延长教育活动时间,但不得少于一个月。

第一阶段: 宣传动员

1、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运用团属宣传阵地和各类媒介,大力宣传开展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调查摸底,制定方案。各级团组织要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填写《全市增强团员意识教育活动基层团组织基本情况调查表》。全面摸清本单位团员队伍和基层团组织现状,找准突出问题,明确要达到的目标要求,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单位的教育活动方案。并于9月20日前把本单位的教育活动方案报市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3、召开会议,宣传发动。要及时召开动员会议,抓好宣传发动,在动员会上要以会代训,做好基层团支部班子成员的培养教育工作,使他们进一步明确活动的实施步骤及具体要求。

第二阶段:学习教育

1、学习内容。要以“学理论知团情”主题学习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理论学习和以团章为主要内容的团史团情教育。重点学习党章、团章、胡锦涛总书记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和团十五大部分代表座谈时的讲话、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对浙江“三个走在前列”重要批示、学习团十五大精神、团省委书记赵一德在全团省干部读书会上的中心发言、市委五次党代会精神。  

2、学习方法。学习教育的方式要灵活多样,可采取分散与集中相结合、个人自学与专题讨论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增强学习的实效性,提高团员学习的自觉性。开展一次以“永远跟党走”为主题的征文比赛和“二项大讨论”活动即:“新时代新风采”团员标准大讨论活动、“新时期团干部形象大讨论”活动。

3、学习要求。开展学习要进行适当的集中封闭学习,切实做到“六有五落实”,即:有学习计划、有学习资料、有学习记录、有学习考勤、有学习心得、有学习园地,组织领导落实、学习时间落实、必学内容落实、检查考核落实、参学人员落实。集中学习一般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时间不少于10个学时。在学习期间要确保每一名团员做到“六个一”:至少上一次团课、学一遍团章、读一本学习辅导材料,写一篇心得体会、参加一次讨论、过一次民主生活。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

1、以“我为团旗添光彩”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结合本职岗位,通过团日活动等形式,引导团员奉献社会,发挥模范作用。要确保每一名团员做到三个“一”,即至少参加一次主题团日活动、重温一次入团誓词、为团支部提一个建议。从而激发团员的政治热情,提高团员对团组织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切实增强组织意识。组织开展一次团日活动方案竞赛。

2、开展“ 千百结对,奉献青春、共建和谐”活动,即:千个团支部结对千名孤残病弱老人、千名团员结对千名贫困学生、百名团干部结对百名失业、失足青年。

3、认真搞好教育活动总结。从各基层团组织的实际出发,逐步建立健全团的建设的各项工作制度和长效机制。通过个别走访、召开团员群众座谈会等形式,收集和听取意见,认真分析和回答查找出的问题解决得怎样,教育活动的成效如何,有什么经验教训。在此基础上认真总结,写出专题报告。

六、工作要求

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科学规划,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1、建立领导责任制,实现分类推进。各级团组织要认真抓好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教育活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落实领导责任,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根据不同地域、不同行业团组织和团员的实际情况,确定各自的实施方案和工作安排,确保完成全部规定要求,同时体现各自特色。

2、分层建立联系点制度,加强工作指导。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的调研和指导,确保主题教育活动取得实效,团市委将建立领导班子成员 “五个一” 联系点制度,每名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联系“一个部门、一个学校、一个乡(镇)、一个村(社区)、一个企业”的团组织。各县(市、区)团委也要建立领导班子成员“五个一”联系点制度,市直单位、大专院校团委以及街道(镇)团(工)委要根据实际情况,在下一级团组织中确定2个以上联系点。联系点确立后,要深入调研,督促检查,加强指导,帮助理清工作思路,解决实际问题,努力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以点带面,推动工作。

3、建立督查机制,加大考核力度。团市委将抽调专门力量,按条线成立督导组,到各单位开展检查监督,同时还将组织各市属单位团组织开展自查、抽查和互观互检。各单位也要通过有效形式开展督导,帮助基层团组织解决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各市属单位团组织要在每阶段结束前形成阶段小结,报团市委相关条线督导组。

4、建立青年监督评价制度,提高教育活动成效。教育活动的全过程要充分吸收青年参与,主动接受青年监督。在教育活动过程中,要建立并畅通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密切沟通联系的渠道,运用电子信箱、手机短信、专题网页等手段,广泛征求和听取青年的意见建议,并就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综合测评,以检验和提高教育活动成效。

5、充分尊重和发挥基层创造性,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广泛调动和发挥基层团组织、团干部和广大团员的能动性与创造性,鼓励和支持各地各单位从实际出发,大胆创新。各级团组织要及时总结经验,努力探索和把握新时期团员教育和管理工作规律,通过形成团支部活力标准、建成团组织科学考评体系等,努力探索新时期团员教育的有效途径,建立起一套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适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的长效工作机制。

6.统筹安排工作,加强信息交流。各县(市、区)团委、市直属团委在开展教育活动时要同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提高团员素质,夯实组织基础;要同推进团的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不能单教育而抓教育。各基层团组织要把教育活动同正在开展的第二批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结合起来,借鉴有效经验,实现资源共享;要加强工作信息通报,团市委将编发全市增强团员意识活动简报,动态反映全市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推广各地各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各县(市、区)团委、市直属团委要将活动开展情况和教育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人物、典型事迹、好经验、好做法及时上报团市委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衢州市增强团员意识教育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督导组组成人员名单

 

 

 

衢州市增强团员意识教育主题教育活动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督导组组成人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张 政

副组长:童炜鑫 徐建芬

成  员:洪寒月 余 坚 薛亚萍  王志渊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徐建芬

副主任:洪寒月

成  员:余 坚 薛亚萍

    王志渊 郑秀微

 

三、督导组

组长:徐建芬

成员:洪寒月 王志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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