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衢州市纪委督促检查事项通知书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中共衢州市纪委督促检查事项

通  知  书

 

衢纪办督通〔2005〕1号

 

市直各单位纪委(纪检组)、监察室:

按照市纪委下发的《转发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制止以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为名组织公款旅游的通知>的通知》(衢纪发〔2005〕6号)和《转发中共浙江省纪委监察厅<关于转发中共金华市纪委监察局关于沈少明私驾公车交通肇事问题的通报的通报>的通知》(衢纪发〔2005〕7号)要求,各单位应在8月31日前和9月10 日前分别将贯彻落实两个文件精神的情况报市纪委。到目前为止,还有部分单位没有按时上报。请尚未上报的单位于9月26日前将贯彻落实材料补报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逾期未报的,将公开通报,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在年终考核时予以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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