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中共衢州市纪委办公室文件
衢纪办发〔2005〕1号
关于对中央纪委、省纪委及市纪委提出的元旦、春节期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市直各单位纪委(纪检组)、监察室:
最近,中央纪委、监察部,省纪委、省监察厅和市纪委监察局分别下发了《关于2005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坚决禁止奢侈浪费行为的通知》(中纪发〔2004〕29号)、《关于坚决制止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浙纪发〔2004〕23号),《关于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衢纪发〔2004〕16号),重申和提出了党员干部节日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坚决制止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的要求。为了确保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接到本《通知》后,要迅速组织检查组,对本地区、本部门贯彻落实的情况作一次全面的检查。现将检查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这次检查的重点是各地各部门执行中央纪委、监察部和省纪委、省监察厅提出的四个方面的要求以及市纪委监察局提出的“十个不准”的情况。
二、检查要坚持边整边改的精神,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要及时提醒,认真纠正;对顶风违纪,严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各类行为,要严肃查处,对直接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严格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对于典型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
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检查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保证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四、各地各部门要就检查情况撰写专题报告,并于1月31日前报送市纪委党风室。
市纪委监察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各单位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
中共衢州市纪委办公室
2005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