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文件
衢政发〔2005〕4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4年度
防汛防旱森林防火动物防疫
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04年,各县(市、区)政府、市有关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平安衢州”的重大决策,按照《衢州市2004年防汛安全工作责任书》、《衢州市2004年森林防火工作责任书》、《衢州市动物防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及防汛防旱、森林防火、动物防疫三个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的要求,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检查督促,切实做好防汛防旱、森林防火和动物防疫(以下简称“三防”)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各县(市、区)政府、市有关部门自查,各有关指挥部审核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对“三防”工作取得优异成绩的县(市、区)、市有关部门单位予以通报表彰。现将先进单位名单通报如下:
一、防汛防旱工作先进单位
开化县人民政府、常山县人民政府、龙游县人民政府、市防汛办、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交通局、市气象局、衢州军分区作训科。
二、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
柯城区人民政府、江山市人民政府、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市武警支队。
三、动物防疫工作先进单位
衢江区人民政府、江山市人民政府、市动物防疫办、市工商局、市公安局。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高度重视农村公共安全工作,继续做好“三防”工作,努力争取更大的成绩。各地要认真学习先进单位的经验,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全面落实“三防”工作责任制,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为建设“平安衢州”作出新的贡献。
二○○五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