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政协第五届衢州市委员会关于联系委员小组分工的决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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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衢州市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衢政协办[2005]25号
 
 
关于印发《政协第五届衢州市委员会
关于联系委员小组分工的决定》的通知
 
各位委员:
《政协第五届衢州市委员会关于联系委员小组分工的决定》已经政协第五届衢州市委员会第四次主席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执行。
 
 
                         
 政协衢州市委员会办公室
                              二○○五年七月十一日
 
 
政协第五届衢州市委员会
关于联系委员小组分工的决定
 
( 2005年6月29日政协第五届
衢州市委员会第四次主席会议通过)
 
为充分发挥市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和专门委员会的基础作用,更好地履行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的职能,广泛地反映社情民意,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第  次主席会议研究,决定建立市政协办公室、研究室及各专门委员会与委员具体意见如下:
一、要求:
(一)办公室、研究室及专门委员会主任与委员小组组长建
立例会制度,一般每季度活动一次。在此例会上,向委员小组通报常委会、主席会议的有关精神,通报本室、委的工作情况;委员小组交流本季度的活动情况及下季度的活动安排。
(二)办公室、研究室及专门委员会每季度向主席会议书面报告与各小组的联系情况,并反映各委员小组的活动内容。
(三)年终时,办公室、研究室及专门委员会须敦促与之联系的委员小组填报年内活动情况登记表,并对委员小组的活动情况作出评价。
二、分工:
办公室(3个委员小组):
    巨化,民建,九三。
研究室(2个委员小组):
    江山,中共、特邀。
提案委员会(3个委员小组):
    开化,无党派、妇联、共青团,农工。
经济科技委员会(3个委员小组):
    经济,科技,工商联。
农业和农村委员会(3个委员小组):
    常山,农业,民盟。
教文卫体委员会(5个委员小组):
    衢江,教育,文艺、体育,医卫,科协。
文史资料委员会(3个委员小组):
    柯城,新闻,民进。
社会法制委员会(3个委员小组):
    社科,社福、少数民族、宗教,总工会。
港澳台侨委员会(4个委员小组):
    龙游,台联、侨联,驻港委员,民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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