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共产党衢州市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中共衢州市委文件
 
衢委发[2005]3号
 
中 共 衢 州 市 委
关于中国共产党衢州市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市直各单位党组织:
    中共衢州市委四届十五次全会决定,中国共产党衢州市第五次代表大会于今年3月下旬在衢州召开。市第五次党代表大会,是在我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具有重大意义的会议,是全市共产党员和人民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认真选好市第五次党代表大会代表,是开好这次大会的基础。现就代表选举工作通知如下:
    一、代表应具备的条件。市第五次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应是我市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他们应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在重大政治问题上坚持党性原则,是非分明;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成绩显著;公道正派,清正廉洁;顾全大局,群众公认,党性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强;密切联系群众,有较强的议事能力,能够如实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正确行使党员的民主权利。
    二、代表的构成。代表的构成应具有广泛性,应当有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各条战线的先进模范人物等方面的代表。选举产生的代表中,各级领导干部代表占70%左右;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占20%左右;各条战线的先进模范人物代表占8%左右;驻衢解放军、武警部队代表占2%左右。其中,妇女代表不少于15%,少数民族代表占2%左右,50岁以下的代表不少于50%。市党代会代表与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一般不交叉。
    三、选举单位的划分。市第五次党代表大会的代表选举,以各县(市、区)、巨化集团公司、市级机关单位、省部属企业、解放军驻衢部队和武警部队为选举单位。
    各县(市、区)、巨化集团公司的代表,由各县(市、区)委、巨化集团公司党委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代表会议选举产生。
    市级机关、市直单位原则上以市级机关部门及其所属单位为一个选举单位,其代表由选举单位分别召开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具体由市委组织部另行通知)。
    党组织关系在衢的省部属单位的代表,由该单位党委召开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驻衢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的代表,由部队党委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代表会议选举产生。
    市委提名的代表候选人,由市委组织部提出名单,经市委审定后,分配到有关选举单位选举。
    四、代表产生程序。各选举单位按照市委分配的代表名额,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进行推荐,经过上下结合,反复酝酿,根据多数党组织和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选举单位对候选人初步人选逐个进行全面考察,认真听取所在单位和有关方面的意见;选举单位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按多于应选代表数20%的差额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各选举单位在2月20日前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报市委组织部,经初审原则同意后,由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选举。选举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采用等额选举的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不经过预选,直接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正式选举。无论采用哪一种形式选举,其差额比例不能少于20%。选举结果,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选举人数的半数为当选。选举结果于3月5日前报市委审批。
    五、代表名额的分配。市第五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376名。代表名额的分配主要根据各选举单位党员数量和工作需要确定(分配方案附后)。市委提名的代表候选人名单由市委组织部另行通知。
    根据中央有关规定,市委将确定一部分同志列席市第五次党代表大会。市委还将邀请部分人员出席市第五次党代表大会。
    六、切实加强对选举工作的领导。各选举单位党组织要把选举市第五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以及《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认真细致做好工作。要把代表选举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通过代表选举工作,对党员进行一次党性观念和民主集中制的教育。要选派党性强、作风正、有经验的同志做这项工作。在选举过程中,包括推荐提名、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和选举,都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要尊重和保障选举人的民主权利,体现选举人的意愿。对反映被选举人的有关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妥善处理选举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发现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市委。各级党组织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确保市第五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的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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