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衢州市委文件
衢委发[2005]14号
中 共 衢 州 市 委
关于印发《中共衢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向
中共衢州市第五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市级机关各单位党组织:
现将《中共衢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共衢州市第五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中 共 衢 州 市 委
2005年4月1日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中共衢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共衢州市
第五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2005年3月28日)
现将中共衢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五年来的主要工作情况和今后五年工作的建议,向中共衢州市第五次代表大会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过去五年工作的回顾
市第四次党代会以来的五年,是衢州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五年,也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明显成效的五年。全市各级党委、纪委在市委和省纪委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十六大精神和上级关于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重要决策和部署,紧紧围绕发展这一党执政兴国第一要务,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结合衢州实际,加大工作力度,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加强党的建设,维护和促进全市的改革、发展、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落实,齐抓共管合力反腐的格局初步形成。各级党委、政府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自觉担当起“第一责任人”的领导责任,负总责、亲自抓;班子其他成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抓好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各职能部门按照分工,认真履行各自职责,构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管人与管事相结合的责任体系。在每年年初,下发当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责任制考核细则等文件,先后研究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办法、责任追究程序规定等一系列配套制度,规范运行机制。坚持每两年一次,由党政“一把手”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亲自带队,对下属地区、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考核。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手段实施责任追究,维护责任制的严肃性。五年中,全市共有123名领导干部受到责任追究,其中县处级干部4名,给予党政纪处分111人,组织处理27人。
(二)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加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不断增强。把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不断拓宽教育渠道,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警钟长鸣。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党风廉政大宣教格局初步确立。建立全省首家廉政教育网站??“廉政经纬”网,与各县(市、区)廉政网站构成上下联动、资源共享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网络平台。探索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先后组织开展了“艰苦奋斗、廉洁从政、服务创业”主题教育、领导干部从政道德集中教育,以及向范匡夫、汪洋湖等先进人物学习、“读书思廉”、公开评选“廉内助”、“率先垂范、干净干事”演讲比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知识测试、党纪条规知识竞赛、县处级领导干部廉政教育专题培训、两个《条例》宣讲、反腐倡廉成果展和预防职务犯罪图片展览等活动。注重利用各地特别是本市查处的大要案,采取案件公开审理和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使党员干部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全市开展党政领导和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领导干部双重廉政谈心谈话1258人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1463人次、领导干部诫勉谈话194人次。
(三)廉洁自律工作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从政行为更趋规范。坚持以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为重点,不断深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组织编纂《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进一步明确法纪界限。深入推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制,全面实行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全市有2728名领导干部参加了述职述廉,95名市管正职领导干部在“廉政经纬”网上作出了廉洁自律承诺。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专项清理,53名违反规定的干部被查处。对全市党政机关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在经济实体兼职问题进行了清理,50名干部违规兼职的问题得到纠正。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违反住房规定专项清理,涉及县处级干部29人,清退住房9套,退、缴各类款项54.8万多元。加强公车使用管理检查,对暗访中发现的违规公车公开曝光,有关当事人受到严肃处理。按照上级纪委统一部署,开展公款配备住宅电脑、公款购买个人商业保险、领导干部拖欠公款或利用职权将公款借给亲友、党员干部参与赌博、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个人经商办企业等问题的专项清理,切实纠正乡镇干部“走读”和公款吃喝等现象,完善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公费、因私出国(境)和公费配备通讯工具、党政机关配备购置小汽车的管理,落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规定,建立健全了500多名县(处)级领导干部的廉政档案,取得了明显成效。
(四)查办案件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一批违法违纪人员受到惩处。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惩治腐败的重头工作来抓,推行网上举报、“零口供”办案、片区协作办案等办法,不断提高办案工作水平,集中力量查处了一批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失职渎职、腐化堕落等方面的案件。五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群众信访举报13997件次,累计办案3004件,处分党员干部1998人,其中党纪处分1672人,政纪处分402人。在受处分人员中,县处级干部15人,乡科级干部 156人;开除党籍381人,开除公职54人,追究刑事责任241人。通过执纪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5472万元。其中影响较大的有:全国首例利用网上举报突破的大案,涉及正处级干部1人、正科级干部2人,涉案金额35万元;原市委委员、市建设局原局长王义布,市供销社原主任陈维鹏,市体改办原副主任沈中义,龙游县原副县长吴新星、赵骏等经济违纪案件;市中房公司巨额国有资产流失案和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在执纪办案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正确处理惩处与保护的关系,宽严相济,区别对待。五年来,共为1671名党员干部澄清了事实。坚持做好办案后续文章,针对问题,认真帮助案发单位总结教训,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增强办案的综合效果。深入开展“信访责任年”活动,实施重要信访回告通知和越级重复上访责任追究制度,加强信访监督,认真排查案件线索,协调和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加强案件审理工作,推行案件主审员制度和公开审理,检查督促查结案件处分决定执行到位。
(五)行政监察职能进一步发挥,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成效明显。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重点和群众关注的热点,加强监督检查,促进了依法行政,保证了政令畅通。2000年以来,先后开展了市重点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农村税费改革、会计管理体制改革、投资体制改革、区划调整和市县乡机构改革等专项执法监察,国有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赈灾款物和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国债资金建设项目、社保资金管理使用、市委市政府“工业五十条”等政策贯彻落实情况执法监察,统计法、环保法、土地管理法、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执法监察。对经济适用房销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取消了615户不符合申购条件对象的购房资格。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对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的问题、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造成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法行为。大力加强机关效能监察,建立了市县两级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制定了工作制度和运行规则,成立了一支由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的效能建设监督员队伍。严格执行“四条禁令”,对违反效能建设规定、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事件进行了严肃查处,切实解决行政不作为、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等影响效率、浪费资源的突出问题,效能建设的长效机制逐步形成。
从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入手,深入开展纠风治乱工作。研究制定《纠风专项治理牵头部门工作责任制》,建立了纠风工作投诉举报反馈、回访制度。开展中小学乱收费专项治理,举办普通高中学费调整听证会,明确规定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原则和学费、代管费标准,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收费“一费制”,全市共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259件,清退违规收费1657.6万元。开展公路“三乱”专项治理,共查处公路“三乱”案件22件,对38名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的目标。开展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专项治理,组织医疗卫生系统行风调查,落实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公示制度,开展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中索要和收受“红包”问题的专项清理活动,实行县级以上医院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查处医药购销领域案件62件,涉及金额471.2万元。开展减轻农民负担专项治理,五年共查处涉农负担案件122件,清理取消涉农收费项目526项,降低收费标准69项,免收9项,减轻农民负担总额1.2亿元。开展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清理,五年共查处涉企乱收费案件52件,清理取消352项涉企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26项收费标准,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2763万元。此外,开通了“行风热线”,组织了多次现场投诉活动,开展了报刊杂志清理整顿和旅游、交通、交警、通讯、环保等部门行风评议等工作,部门行业风气普遍好转。
(六)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领域进一步拓宽,治本工作向纵深推进。从改革体制机制制度入手,坚持边实践边研究,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整合监督力量,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进一步加强。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后减少和调整审批事项605项。市县两级相继建立行政服务中心,一些地方还把这项工作延伸至镇乡(街道),推行“两心一线”工作机制。截至2004年12月,市行政服务中心已累计办结事项459851件,其中即办率达72%,群众测评满意率达99.8%。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市县两级会计核算中心,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加强对资金支出的日常监管,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管理。全面推行村级财务和资金乡镇“双代理”制度,促进了农村的稳定和经济发展。建立市县统一的招投标平台,整合监管力量,理顺管理体制。健全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制度,完善管理办法,建立衢州市招投标信息网,促使交易程序合法化、操作规范化、信息公开化。五年来,市县两级共举行政府采购6315次,节约资金2.48亿元,资金节约率达16.67%。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五年来,市县两级投诉中心共受理投诉件2184件,已全部办结,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1人次,切实维护了经济主体和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先后组织开展了经济发展“软环境”调查评估、创业环境调查评估和效能环境调查评估,为市委、市政府经济工作决策提供了翔实的资料。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实施任前公示和党风廉政“一票否决”等制度。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化,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国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有序开展。
(七)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反腐倡廉的组织保障更加有力。以提高执纪能力水平为目标,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把好入口关,推行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增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活力。积极创建学习型机关,精心设计载体,大力提倡“双环学习”模式和“在职自学”活动。通过专题培训、公务员系统培训、定岗锻炼、干部下派等途径,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修订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定期开展述职交流,强化对派出(驻)纪检监察机构的管理。全市纪检干部队伍结构有了较大改善,干部的思想素质、理论修养、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有了极大提高,工作作风和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总的看,市第四次党代会以来,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这是市委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方针,切实加强领导的结果;是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部署,狠抓落实的结果;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积极履行职能,共同负起责任的结果;也是全市党员干部、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广大人民群众踊跃参与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向所有关心、支持、参与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消极腐败现象仍然存在,反腐败斗争任务依然繁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党中央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滋生腐败现象的土壤和条件仍不同程度地存在,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时有发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一些规定落实不够,一些不正之风的治理成果还不巩固;有的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对反腐败斗争重要性还认识不足,没有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纪检机关自身的工作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一些体制机制、政策措施和工作方法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这些问题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主要认识和体会
回顾市第四次党代会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践,主要有以下认识和体会:
(一)必须紧紧围绕发展这一执政之要,牢固确立优化环境、服务大局的工作目标。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要以服务发展为己任,把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发展观统一起来,把改善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维护和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作为首要目标,做全面发展的有力促进者、良好发展环境的积极创建者和健康发展的坚定维护者,及时排除和解决党风廉政方面存在的妨碍经济建设的突出问题。近年来,全市各级党委和纪检组织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经济战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多管齐下解决腐败问题,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努力实现反腐倡廉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促进了“招商引资年”、“项目推进年”和“创业富民”等活动的不断深入。实践证明,坚持围绕发展这一执政兴国第一要务开展反腐败工作,就能够促进经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协调发展,保证反腐败斗争的正确方向,在加快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必须切实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这一根本之需,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工作方针。党的执政地位和肩负的历史使命,党的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求我们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这就必须坚持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近年来,全市各级党委和纪检组织充分认识到反腐败在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中的重要地位,认真贯彻“两个务必”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等要求,坚决维护和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把从严治党的方针全面贯彻到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中去,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培养了一支有本事、靠得住的领导干部队伍。实践证明,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夯实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基础,就能不断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勤政,有效防止重大腐败案件的发生,为衢州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三)必须积极依靠人民群众这一力量之源,认真贯彻立党为公、执纪为民的工作要求。人民群众是反腐败的主力军,党风廉政建设的核心问题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紧紧依靠群众,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支持反腐败的积极性,把人民群众满意与否作为检验反腐败成效的最高标准,这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具体体现。近年来,全市各级党委和纪检组织始终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政治高度,牢牢把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坚定“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在确定反腐倡廉工作思路、工作举措和抓任务落实中,坚持从维护和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关注的焦点问题作为反腐倡廉的重点,采取多种措施,把专门监督与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积极推进民主政治建设,逐步建立了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为最终衡量标准的评价机制。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反腐败,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强大的动力,营造出心齐、风正、气顺的政治环境。实践证明,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纪为民,紧紧依靠群众,顺应民心,反腐倡廉就能真正取信于民,取得最终胜利。
(四)必须正确把握反腐败从侧重遏制转入惩防并举阶段这一发展之势,不断强化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工作理念。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依然易发多发,并向新的领域扩散的态势,要求我们必须正确认识和把握治标与治本的关系,深入研究和探索新形势下反腐倡廉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改进方式、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反腐倡廉工作。近年来,全市各级党委和纪检组织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主动适应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把握时代特点和社会发展趋势,正确看待和处理新情况、新问题,大胆探索、勇于实践,把上级反腐倡廉的决策和部署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提出更具科学预见性和现实针对性的工作思路和方法,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继承中发展,在巩固中深入,在创新中提高。许多创新性、特色性工作成效明显,在全省乃至全国都有一定的影响。实践证明,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就能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落到实处,有效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
(五)必须高度重视反腐倡廉法制建设这一长远之计,健全完善依法反腐、以法防腐的工作制度。制度建设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反腐败斗争必须贯彻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方略,在强调教育的同时,把建章立制贯穿于廉政建设的各个环节,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法制化水平。近年来,全市各级党委和纪检组织以贯彻三个《条例》为契机,把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本着“落实、创新、便利、管用”的原则,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针对存在问题,先后制定下发了《衢州市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加强执纪能力建设的意见》、《衢州市公职人员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处理办法》、《关于实行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责任制的实施细则(试行)》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逐步建立起党员干部“不愿腐败”的自律机制、“不敢腐败”的惩戒机制和“不能腐败”的防范机制,充分发挥制度在防范和治理腐败现象中的重要作用。实践证明,健全完善反腐倡廉工作制度,是坚持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的长远之策和有力保证。
(六)必须深刻认识做好当前反腐倡廉工作这一任务之重,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反腐倡廉工作涉及各个方面和领域,项目多、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没有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精神和作风是不可能做好的。近年来,全市各级党委和纪检组织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重实际、摸实情、办实事、求实效,正视存在问题,敢于解决矛盾,统筹安排,突出重点,高标准、严要求,对上级纪委和市委提出的各项任务和要求,一项一项地分解,一步一步地展开,一件一件地落实,确保抓一项成一项,扎扎实实地把反腐倡廉工作推向前进。实践证明,坚持把求真务实的要求落实到每一个环节,一丝不苟,真抓实干,一步一个脚印地做好工作,反腐倡廉工作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今后五年的主要任务
当前,国际局势发生新的深刻变化,国内改革发展处在新的重要关口,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总体上已从工业化初期跨入工业化中期。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加快发展,任务十分艰巨。做好反腐倡廉工作,推动建立一个政治稳定、社会和谐、干部廉洁、政府高效、有利于发展的经济发展环境,意义尤为重大。市第五次党代会按照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战略部署,立足衢州实际,提出了深入实施“工业立市、借力发展、特色竞争”三大战略,努力跻身全国百强城市的目标任务,这必将进一步推动我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也为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提供了更加坚实的基础。我们一定要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紧迫性,牢牢把握反腐倡廉工作的指导原则和方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今后五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跻身全国百强城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总体部署,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和牢固的群众观,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提高纪律检查工作能力,着力构筑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相配套、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相协调、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结合、具有衢州特色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努力使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不断增强,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切实加强,违纪违法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治本抓源工作不断深化,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的满意度明显提高,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一)坚持思想教育与监督检查齐抓,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供有力保证。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党执政后的一项根本建设。各级纪委要充分认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在党委的领导下,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不断取得反腐倡廉的新成效,从政治上、思想上、纪律上、作风上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供有力保证。
一是强化监督检查,维护政令畅通,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供政治保证。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肩负着实施党内监督,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等重大职责。各级纪检机关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任务和部署,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团结统一,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行其是的行为,必须坚决制止,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决议的贯彻落实。
二是深化思想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供思想保证。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思想教育工作,全面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提高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从政道德建设和廉政文化建设,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和牢固的群众观,弘扬正气,着力提高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意识和廉洁从政的自觉性,使领导干部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三是严明纪律,从严治党,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供纪律保证。要把从严治党的方针全面贯彻到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中去,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警惕敌对势力对我实施西化、分化的战略图谋,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公道正派用人,反对独断专行、软弱涣散和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明党的经济工作纪律,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严肃查处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和违反规定插手经济活动等行为;严明党的群众工作纪律,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严肃查处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四是求真务实,改进作风,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供作风保证。各级党委和纪委要切实把作风建设作为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的大事来抓,着力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认真贯彻“两个务必”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坚决反对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始终保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的作风,坚决反对弄虚作假、急功近利;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坚决反对贪图享受、挥霍浪费。要健全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制度,加强信访工作,妥善处理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二)坚持巩固成果与提高创新结合,继续深化反腐败三项工作。坚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加强党风政风建设三项工作是我们党在反腐倡廉实践中形成的基本经验,要根据形势发展,不断赋予其新的内容,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一是加强管理,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尤其要严格落实《廉政准则》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认真执行不准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准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不准放任、纵容家属子女或者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不准党员干部参与赌博,不准利用婚丧喜庆借机敛财等规定,针对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在严肃执纪的同时加大组织处理力度,不断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深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工作,督促领导干部自查自纠,解决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在重点抓好县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同时,加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镇乡(街道)、基层站所、村级组织负责人的廉洁自律工作。重视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大胆探索,加大工作的改革创新力度,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二是严肃执纪,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是人民群众评价反腐败斗争成效的重要标志。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查办案件工作在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党组织要认真查办职责范围内的案件。各级纪委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加强组织协调,集中力量查办有影响的案件,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权力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和严重失职、渎职、徇私枉法案件,严肃查办工程项目建设、金融、土地管理以及政府采购等领域和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重视查办基层干部违纪违法特别是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不断完善查办案件的协调配合机制,形成办案合力,提高办案水平。严格依纪依法、文明科学办案,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做到宽严相济。加强案件审理工作,确保案件质量。进一步做好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综合运用法律、纪律、经济处罚、组织处理、限制从业资格等方式和手段,增强办案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深入分析发案原因,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特点和规律的研究,探索加强防范的措施和办法,充分发挥查办案件在治本方面的作用。完善信访举报制度,提倡和鼓励网上举报与实名举报,引导群众依法有序开展信访活动,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对蓄意诬告党员干部和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必须严肃处理。
三是纠建并举,加强党风政风建设。坚持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影响改革发展稳定、侵害群众利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的不正之风,集中进行专项治理。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解决在土地征用、城镇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农民、居民和职工利益,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突出问题。全面推进收费听证、审计、公示、督导和责任追究等工作,继续做好减轻农民和企业负担工作,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继续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治理公路“三乱”等工作。加强农村和城市基层干部作风建设,切实解决办事与执法不公、乱收费乱罚款、吃拿卡要、刁难群众和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等问题。
(三)坚持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步,全力构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紧紧围绕《衢州市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办法(试行)》的贯彻落实,从实际出发,立足源头反腐,着眼机制创新,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充分发挥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整体效果,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发生率。
一是建立健全教育崇廉机制,使党员干部“不愿腐败”。 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必须首先抓住教育这个基础环节,坚持施教于先。党风廉政教育要面向全党、全社会,纳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总体部署,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坚持和完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党校及各类干部培训计划,进一步形成大宣教工作格局。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教育方式和方法,把集中教育与日常教育、法纪教育与从政道德教育、示范教育与警示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创新党风廉政教育的途径和载体,重点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探索和实践,构筑包含价值准则、从政道德、行为规范和思维模式等各方面内容的廉政文化体系,营造廉政文化氛围。充分借助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大众传媒,加大党风廉政宣传力度,努力增强党风廉政教育的影响力;创新廉政文化载体,充分发挥影视、电教、戏曲、文学的作用,努力增强党风廉政教育的感染力;拓展廉政文化建设领域,使廉政教育进入学校、企业、农村、社区、家庭,与校园文化、企业文化、农村文化、社区文化、家庭文化建设相结合,增强党风廉政教育的渗透力。
二是建立健全制度保廉机制,使党员干部“不能腐败”。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工作的每个环节和各个方面,不断提高反腐倡廉的法制化水平。全面清理现有的廉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订衢州市党风廉政制度建设规划,出台一系列符合衢州实际的党风廉政制度。改革和完善政府决策机制,把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作为基本准则,健全决策规则,规范决策程序,强化决策责任。全面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积极推进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行政管理体制和行政管理方式,努力培育和规范中介组织,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移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环境上来。继续完善和规范行政服务中心的运作,进一步提高窗口服务的质量。健全交易和监管制度,建立和完善市县乡三级招投标统一平台体系,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行为。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扩大国库集中收付范围,改革机关资金管理方式,加强会计核算中心建设,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探索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的办法和途径,切实缩小部门之间工作人员收入差距。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加强和改进对政府投资活动的监管,建立政府投资后评价制度和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企业在自主投资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法规体系、管理体制和监管方式,健全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深入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完善地方党委常委会提名和全委会票决制,探索建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健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逐步推行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辞职制和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等制度。完善司法机关的机构设置、职权划分和管理制度,健全司法工作规范和违法司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试点。
三是建立健全监督促廉机制,使党员干部“不敢腐败”。创新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相适应的党内外监督机制,改进监督手段,形成监督合力。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逐步推进党务公开,积极开展党代会常任制试点,严格执行“三谈一述”、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等制度,探索开展巡视工作,大力发展党内民主,扩大党内监督层面。增强制度执行的刚性和可操作性,重点研究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制约措施。深化政务、厂务、村务公开,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提高政府行为的透明度。加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力度,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到干部任用和奖惩中。加强执法监察,加大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检查力度,纠正和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和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继续做好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强化效能监察,充分发挥机关效能监察(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的作用,加强督查和追究工作,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把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与新闻舆论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提高监督效能,逐步形成覆盖面广、渠道畅通、反应灵敏的监督网络。加强廉情收集、廉情分析和廉情反馈工作,构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预警机制,努力实现监督关口前移。
(四)坚持责任分解与考核追究并举,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加强党的领导,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制度保障,是反腐倡廉的“龙头”工程。要按照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的要求,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不断丰富和完善责任制的内容,加强监督检查,认真解决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的责任不明确、考核难以操作、追究不到位等问题,促进责任制落到实处。各级党委要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加强领导,总揽反腐倡廉工作全局。各地各部门要把落实反腐倡廉任务与履行工作职能密切结合,纳入行业管理和队伍建设之中,使之协调发展、同步推进。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自觉增强责任意识,党政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班子成员要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各级纪委要切实担负起组织协调责任,充分调动各职能部门积极性,大力发挥人民群众在反腐败中的主体作用,努力形成防止和惩处腐败的合力。要研究建立保障责任制落实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责任考核办法,增强可操作性和有效性。继续以年初下发责任分工和考核细则文件等形式,细化责任环节,督促有关部门抓好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工作,及时纠正存在问题。强化责任考核,把考核检查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实绩评定、奖励惩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切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工作的领导机制和责任案件的处理机制,进一步规范责任追究工作,做到哪一级责任不到位就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决不姑息迁就,维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
(五)坚持提高能力与改进作风并重,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各级纪检组织一定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加强学习、增强本领、坚持原则、秉公执纪、严以律己、以身作则”的要求,围绕提高纪律检查工作能力的目标,把自身建设摆在重要的位置,切实抓紧抓好。要大力创建学习型纪检机关,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纪检业务知识及其它相关知识,加强培养锻炼,努力提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新要求,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高综合利用各方面知识和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防范、揭露腐败的能力。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不断强化为经济建设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为党员干部服务的意识,始终保持谦虚谨慎的作风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纪检干部形象。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完善内部工作规则,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工作程序,严格工作纪律,不断增强广大纪检干部法制意识和程序意识,始终做到恪尽职守、公正廉明。进一步重视纪检组织建设,发挥纪委全委会的作用,不断健全纪检监察网络,切实加强企事业单位和镇乡(街道)纪检组织建设,强化上级纪检机关对下级纪检机关的领导。积极稳妥地做好派出(驻)纪检监察组织的统一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派出(驻)机构的作用。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纪检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机关严肃执纪,帮助排除工作中的阻力和干扰,营造反腐倡廉的良好环境。重视纪检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对纪检干部严格要求、加强监督的同时,要关心爱护,做好纪检机关与其他机关部门之间干部的双向交流工作,及时选拔任用优秀纪检干部,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为纪检干部更好地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新的形势和任务,赋予了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新的历史使命。我们一定要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和省纪委的领导下,紧紧依靠全市人民和广大党员干部,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迎难而上、奋发有为,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为实现市第五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任务和目标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