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衢州市委文件
衢委发[2005]27号
中共衢州市委 衢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市级机关部门2005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意见
市级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强化激励机制,增强市级机关各部门的中心意识、发展意识、争先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特制定本考核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和“两会”精神,紧紧围绕“两大目标”,全面实施“三大战略”,继续推进“两年”活动和“三服务”活动,引导机关部门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目标,创造性地履行职能,开展工作,为跻身全国百强城市、推进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二、考核对象
市党政群机关各部门及直属单位、市人大机关、市政协机关、市检察院、市中级法院(具体部门见附件1)。
三、考核分类
为提高考核的科学性,根据部门职能差异,将被考核的部门和单位分成三类,实行分类指导。一类部门为直接承担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分工抓落实和项目推进工作两项任务的部门;二类部门为只有上述其中一项任务的部门;三类部门为没有直接承担上述两项任务的部门(部门分类由市考核办在年终考核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考核内容和分值
考核内容设重点工作、职能工作、特色工作和满意不满意单位评选三大项,前两项基本分为100分,特色工作和满意不满意单位评选以加分的形式计分。
(一)重点工作(基本分:一类部门70分,二类部门50分,三类部门30分)
1、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分工抓落实任务[基本分:一类部门20分,二类部门15分(单项)]
考核内容根据市委、市政府下达重点工作分工抓落实的文件确定。完成得基本分,超额完成且可量化的目标任务,每超10个百分点加1分,此考项加分至5分封项。未完成的按未完成数占任务数的比例相应扣分。
2、招商引资(基本分:15分)
主要考核当年从市外引进到市经济开发区、市高新技术园区、衢江经济开发区、柯城双港经济开发区和市本级的新办工业项目、农副产品加工项目和工业技改项目的实际到位资金额。具体考核指标根据部门职能、人数等因素确定,分1000万以上、7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四档。完成指标得基本分,每超额完成10%加1分,加分15分封顶,未完成的按相应比例扣分,直至该项考核基本分减完为止。(招商引资任务见附件2)
3、项目推进[基本分:一类部门15分,二类部门15分(单项)]
按市政府下发的项目建设考核办法考核,该项得分按市政府有关项目工作考核文件执行;未列入考核的部门,有项目的,参照市政府下发的项目建设考核办法执行。没有项目的不考核。
4、跻身全国百强城市工作(基本分:一、二类部门10分,三类部门5分)
主要考核跻身百强城市行动纲要年度实施情况。全面完成得基本分,未完成按实际完成数占任务数的相应比例计分。
5、联系“六个一”制度(基本分:5分)
主要考核市委、市政府统一布置的联系“六个一”制度的落实情况。全面完成得基本分,未完成按实际完成数占任务数的相应比例计分。
6、五城联创工作(基本分:3分)
主要考核各部门开展“五城联创”工作,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得基本分,未完成按实际完成数占任务总数的相应比例计分。
7、机关效能建设及政令畅通(基本分:2分)
主要考核市委、市政府交办事项的完成情况,以及机关效能建设有关制度和禁令的执行情况。部门全面完成交办事项,无机关效能建设投诉的得基本分,未完成交办任务或违反机关效能建设有关制度和禁令的,给予扣分,直至该考项基本分扣完为止。
(二)职能工作(含自身建设)(基本分:一类部门30分,二类部门50分,三类部门70分)
各部门的职能工作考核目标,年初由各部门根据市委、市政府全年工作计划,结合部门“三定”方案中明确的职能提出,经两办审核,分管领导审定。职能工作任务或考核指标不得少于5项,按上述分值考核计分。对可以量化的工作,尽可能量化,完成的得该项工作的基本分,未完成的按比例相应扣分,超额完成量化指标10%以上的每项加1分,加分至5项封顶。对不可量化的工作,根据该项工作的质量和进度要求,完成90%以上(含90%)的得该项工作的基本分,达不到的相应扣分。
下列工作纳入部门职能工作(含自身建设)中一并考核,采取倒扣分方式计分。
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平安衢州”建设、信息化建设、信访工作、计划生育工作未达标的,每一项倒扣2-5分。联系欠发达乡镇、创建学习型机关、创建双拥模范城、依法行政、事业单位改革未达到要求的,每一项倒扣1-3分。
(三)特色工作和满意不满意单位评选
1、特色工作。①在全省、全国属于首创,经济社会效益良好,群众受益,领导认可,在省内乃至全国有一定的知名度的工作,加1-8分;②因工作成绩突出,被评为省部级以上先进单位,或荣获省部级集体一等奖(功),国家级集体三等奖(功)以上的,加1-8分。特色工作由部门在年终考核时向考核办申报,由考核办认证,提交考核领导小组讨论审定后给予加分。该考项加分至15分封顶。
2、满意不满意单位评选。被评为满意单位的加20分;被评为较满意单位的加15分;被评为基本满意单位的加10分;被评为不满意单位(整改单位)的倒扣5分。
五、考核办法和分工
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在市级机关部门年度考核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采取以平时分项督查考核为主,与年终抽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平时督查考核及分工
各分工单位平时要加强对各部门重点工作的调研、检查、指导,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各部门每半年向市考核办报告一次各项工作的进度、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解决办法。同时抄报相关的考核分工单位。
1、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分工抓落实工作由市委办、市府办负责督查考核。
2、招商引资工作由市招商局负责督查考核。
3、项目推进工作由市重点办(计委)负责督查考核。
4、跻身百强城市由市计委负责督查考核。
5、联系“六个一”制度由市委办、市府办负责督查考核。
6、“五城联创”工作由市“五城联创”办公室负责督查考核。
7、机关效能建设和政令畅通由市委办、市府办、市纪委(监察局)负责督查考核。
8、部门业务工作由市委办、市府办负责督查考核。
9、班子建设由市委组织部负责督查考核。
10、党风廉政建设由市纪委(监察局)负责督查考核。
11、“平安衢州”建设由市政法委负责督查考核。
12、信息化建设由市信息办负责督查考核。
13、信访工作由市信访局负责督查考核。
14、计划生育工作由市计生委负责督查考核。
15、联系欠发达乡镇由市农办负责督查考核。
16、创建学习型机关由市直机关工委负责督查考核。
17、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由市双拥办负责督查考核。
18、依法行政工作由市法制办负责督查考核。
19、事业单位改革由市人劳局负责督查考核。
20、特色工作由市考核办负责督查考核。
21、满意单位不满意单位评选由市直机关工委牵头负责督查考核。
(二)年终综合考核
年终考核根据市考核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由市考核办牵头组织考核分工单位成立综合考核组,分三个小组分别到三类部门进行抽查考核,未抽查到的部门的考核以平时督查和书面审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部门自评申报。
2、统一组织开展重点部门抽查考核。
3、考核分工部门上报年度考核分项计分。
4、市考核办汇总各项考核计分,报市考核领导小组。
5、市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五、奖惩措施
(一)考核结果由市委办、市府办通报。
(二)考核结果与年终奖金挂钩。各部门在编人员人均奖金按所在部门考核得分计奖,每分24元,计奖得分135分封顶。市财政核算内单位年终奖金由市财政解决,核算外单位自行解决。
(三)当年没有完成招商引资任务60%的部门和当年出现党风廉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一票否决”的部门,取消年终评比市级综合先进集体的资格。
六、组织领导和有关要求
(一)市委、市政府建立考核领导小组,由尚清同志任组长,郑金平同志和市委、市政府秘书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委办、市府办、纪委(监察局)、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机关工委、信息办、信访局、计委(重点办)、人劳局、农办、计生委、招商局、法制办、财政局、统计局、审计局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关工委,由邢太林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年终从各成员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综合考核组。
(二)市级机关各部门都要认真对待年度目标考核工作,上报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如发现有虚报现象,按虚报比例扣减得分并作通报批评。
本意见由市考核办负责解释,未尽事项由市考核办制定实施细则。
中共衢州市委
衢州市人民政府
2005年6月22日
附件1:
考核对象名单(97个)
市委办(信息办、党史室)、纪委(监察局)、组织部、宣传部(社科联)、统战部(侨联、各民主党派机关)、政研室、信访局、老干部局、机关工委、党校、台办、档案局、衢州日报社、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科协、文联、工商联、残联、人大办、市府办、政协办、行政服务中心、人劳局、民政局、民宗局、机关事务局、外侨办、协作办、体改办、开发区管委会、高新技术园区管委会、西区管委会、综合执法局、法制办、计委、经委、物价局、统计局、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交通局、民航局、质量技监局、药品与食品监管局、电力局、二轻改办、人防办、农办、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国土局、气象局、乌引管理局、铜山源管理局、财政局、国税局、工商局、审计局、检验检疫局、贸粮局、供销社、外经贸局、招商局、烟草局、教育局、科技局、计生委、体育局、广电局、文化局、卫生局、旅游局、政法委、中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安全局、610办、邮政局、电信分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人行、银监局、工行、农行、建行、中行、农发行、人保公司、寿险公司、公积金管理中心
附件2:
2005年市级机关单位招商引资考核目标分解表
一、招商引资重点单位(9家)
1、市开发区:引进市外到位投资额1.2亿元;确保区内全年引进市外到位投资额7亿元。
2、衢州高新技术园区:引进市外到位投资额5000万元;确保区内全年引进市外到位投资额2.5亿元。
3、西区管委会:引进市外到位投资额5000万元;确保区内全年引进市外到位投资额1.5亿元。
4、市建设局、交通局:各引进市外到位投资额5000万元。
5、市招商局:引进市外到位投资额3000万元;确保全年引进市外到位投资额60亿元。
6、市外经贸局:引进国(境)外到位投资额300万元美元;确保全市引进国(境)外到位投资额3500万美元。
7、市协作办:引进市外到位投资额3000万元。
8、市旅游局:引进市外到位投资额1000万元。
二、引进市外到位投资额700万元的部门(19个):
市委办、市府办、农办、计委、经委、财政局、贸粮局、二轻改办、供销社、公安局、人劳局、规划局、国土局、广电局、水利局、农业局、工商局、国税局、电力局。
三、引进市外到位投资额500万元的部门(35个):
市人大办、市政协办、纪委(监察局)、组织部、宣传部(社科联)、统战部(侨联、各民主党派机关)、中级法院、检察院、政法委、衢州日报社、台办、审计局、体改办、科技局、司法局、环保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工商联、林业局、教育局、文化局、民政局、卫生局、人行、银监局、工行、农行、建行、中行、农发行、人保公司、寿险公司、综合执法局。
四、引进市外到位投资额300万元的部门(35个):
市委政研室、信访局、机关工委、民宗局、党校、老干部局、档案局、科协、文联、残联、法制办、外侨办、610办、人防办、机关事务局、计生委、体育局、物价局、电大、乌引管理局、铜山源管理局、统计局、民航局、质量技监局、气象局、安全局、检验检疫局、烟草局、药品与食品监管局、电信分公司、邮政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行政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