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衢州市2005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中共衢州市委办公室文件
 
衢委办[2005]35号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衢州市2005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级机关各单位:
《衢州市2005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衢州市委办公室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4月13日
 
衢州市2005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
 
2005年是实施“四五”普法规划的最后一年,是开展总结验收年的重要一年,也是全民普法二十周年纪念之年。全市依法治市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服从和服务于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完成“四五”普法任务,为我市实现“两大目标”、实施“三大战略”、建设“平安衢州”,作出新的贡献。
一、认真搞好“四五”普法总结验收
(一)制定完善“四五”普法总结验收方案和标准,确保总结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搞好“四五”普法总结验收是今年工作的重点,也是全面保质保量地完成“四五”普法规划的重要环节,对“五五”普法和今后依法治市工作长期发展也必将产生重要影响。各县(市、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根据省普法办总结验收标准,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总结验收实施方案,并及时做好动员和部署工作。
(二)把握重点,注重验收质量。要把“四五”普法规划提出的“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目标实现情况作为总结验收的重点,认真做好自查工作,按照浙普办[2004]22号《关于浙江省“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意见》的标准要求,逐项对照,查漏补缺,及时改进,保质保量完成“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在总结验收时要严格按照验收标准,不能擅自降低要求,避免简单化,力戒形式主义。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及省(部)属单位的自查工作必须在5月底前完成,市对各地各部门的考核验收工作应当在6月底前完成,准备迎接省第三季度对我市的总结验收,第四季度开展“四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和表彰活动。在总结验收工作中,要认真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发现问题和不足,进行科学评估,以总结促工作,以验收促提高,把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向深入。
二、进一步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三)围绕中心,扎实推进,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紧紧围绕党和政府工作大局,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加强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尊重宪法的氛围,树立和维护宪法权威,确保宪法在我市的全面贯彻实施。紧密结合“平安衢州”建设,以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为目标,加强有关打击黄、赌、毒和惩治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积极主动引导公民依法上访和理性维权,预防和及时化解矛盾。加强有关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四)突出重点,落实制度,整体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以提高依法执政能力为重点,深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继续组织好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机关干部法制讲座活动。以建设法治政府、促进公正司法、严格执法为目标,大力加强司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大对《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宣传教育力度,扎实开展公务员法制教育,努力提高各级公务员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依法行政的能力。要着力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把法制教育作为青少年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发挥好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完善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度。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协作,突出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五)拓宽思路,创新形式,切实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着眼于解决实际问题。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方法和形式,拓宽渠道和载体,求真务实,切实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充分发挥法制新闻和法制文艺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要充分发挥基层党校、农村夜校、社区学校等法制宣传教育阵地的作用;要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专职人员、联络员与信息员、普法讲师团队伍的作用,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办好普法网站。要继续通过举办“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市“全民学习日”等活动,营造声势,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影响力。
(六)加大宣传力度,深入调查研究,为“五五”普法的顺利启动打好基础。以纪念全民普法二十周年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发展。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筹划,通过各种形式,利用大众传媒、举办各种纪念活动等,大力宣传普法依法治市工作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地位和作用;大力宣传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和推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中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经验、成果和先进典型,从而推动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发展。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结合“四五”普法总结验收,总结经验,寻找差距,总结把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规律,为制定“五五”普法规划打下基础。
三、大力推进基层、行业、地方依法治理
(七)大力加强基层依法治理,促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根据建设“平安衢州”要求,开展好“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达标活动。各地要通过总结经验,推广典型,不断规范和推进农村和城市社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今年全市开展“民主法治村”建设要按照省达标的标准不断巩固和提高,“民主法治社区”建设活动面要达到50%以上,三星级以上“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社区”达标面分别为50%和30%。结合全国第二批“民主法治示范村”表彰和省组织表彰首批百个五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活动,大力开展创星级达标活动。要积极探索企业依法治理新模式,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和依法管理,增强企业自身的竞争力和依法维权能力。结合创建“平安校园”活动,在学校中广泛深入开展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活动,使学校依法治理工作形成机制。
(八)深入开展行业依法治理,提高行业依法治理水平。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结合行业职能和特点,全面实施“四五”普法规划和行业依法治理方案,促进行业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各级普法依法治理主管机构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与合作,发挥行业、职能优势,加大行业、部门专业法及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的社会宣传力度。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开展重点治理和专项治理,切实解决一些热点和难点问题,为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服务。
(九)积极推进地方依法治理,促进依法治市进程。深入贯彻依法治市方针,实施好依法治县(市、区)决定、决议和规划。严格执行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评议考核制和错案、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依法治理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四、切实加强依法治市工作的领导
  (十)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依法治市工作的领导,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级领导干部要不断增强“依法行政,执政为民”观念,不仅要做建设“法治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倡导者,更要做践行者,做学法、知法、守法、执法的模范。各级政府要逐年加大对普法依法治理经费的投入。要充分发挥人大与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纪检监察部门的行政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以及群众监督的作用,畅通多种监督渠道,形成多种监督机制,保障宪法和法律法规的正确有效实施。要把“四五”普法和依法治市工作与当前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相结合,与建设平安衢州相结合,不断推进普法和依法治市工作,为实现市五次党代会提出的“跻身百强城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两大目标,实施“工业立市、借力发展、特色竞争”三大战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更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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