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志海、孙建国同志在市纪委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市委办通报
 
第57期
 
中共衢州市委办公室                    2005年9月19日
 
按:现将市委书记厉志海,市委副书记、市长孙建国在市纪委第二全体(扩大)会议上的讲话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深入构建特色惩防体系  不断提高反腐倡廉能力
为实现“两大目标”提供有力保证
??在市纪委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讲话
厉 志 海
(2005年9月11日)
 
同志们:
市纪委二次全会是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市委对开好这次会议非常重视。会前,市委常委会专门听取了市纪委的汇报,就贯彻落实省纪委全会和吴官正同志视察浙江时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构建惩防体系,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了专门研究,并讨论通过了《衢州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细则》,最近已正式下发。上午,建国同志还就机关效能建设作进一步强调,下午,尚清同志将代表市纪委常委会作工作报告,希望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好《实施细则》以及这次会议精神。
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发展第一要务,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服从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工作职能,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成效,为衢州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尤其在构建具有衢州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围绕经济中心,努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认真开展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市场经济秩序、土地征用资金管理使用等工作的执法监察;加大纠风治乱、加强信访预测预警,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建立完善效能监察投诉中心和“机关效能110”网络服务平台,推动了机关效能建设深入开展。二是坚持“三管齐下”,发挥教育、制度、监督的整体效能。加强思想道德和纪律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深入推进行政审批、财政管理、干部人事等制度改革,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强化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管理和监督。三是注重特色,积极探索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新路子。各地各部门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重点领域、重点工程、重点岗位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新举措、新办法,取得了良好成效。借此机会,我代表市委向全市纪检监察战线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诚挚的问候!
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构建惩防体系工作离中央、省委的要求和干部群众的期盼还有较大差距。一些地方和部门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还不到位,构建工作不够规范,保障机制有待健全。我们既要充分肯定成绩,但也不能评价过高,对存在的问题,必须予以高度重视,通过改革的途径和办法解决问题,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工作水平和成效。
下面,我着重就构建衢州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深刻认识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大意义
今年初,中央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强调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采取有力措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从源头上治理腐败,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省委于6月份召开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会议,颁布了《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我省构建惩防体系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提出要提前3年率先在全国构建惩防体系基本框架。我们要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新跨越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构建惩防体系的重大意义。
1、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反腐倡廉能力是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内容和体现。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坚决惩治腐败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有效预防腐败更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志。”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强调,党越是长期执政,反腐倡廉的任务越艰巨,越要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越要提高拒腐防变能力。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深入,党受到各种腐朽思想侵蚀的危险大大增加,预防和遏制腐败面临严峻挑战。从我市情况看,近年来反腐败斗争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和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屡禁不绝。这些现象尽管发生在少数党员干部身上,但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了衢州的发展环境,也为社会安定团结埋下了隐患。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清醒地看到这些问题带来的严重危害性,采取针对性、综合性的措施加以治理。关键要在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上下功夫。只有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不断提高全党拒腐防变的能力,才能确保党的肌体的纯洁,提高党的执政能力。
2、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加大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力度的根本举措。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是推动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取得明显成效的一条重要经验,也是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的必然要求。应该看到,当前一些诱发腐败的深层次问题尚未完全解决,教育不扎实、制度不健全、监督不得力,仍然是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重要原因。多年来反腐败斗争的实践表明,反腐倡廉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应把它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来抓,既要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继续保持惩治腐败工作力度,又要用发展的思路和创新的办法,不断提高有效预防腐败的能力。因此,必须把教育、制度、监督贯穿于反腐倡廉的各个环节,发挥惩防结合、综合治理的整体效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反映了反腐倡廉工作的现实要求、发展趋势和内在规律,是加大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力度,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根本举措。
3、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实现“两大目标”,促进衢州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保证。
今后几年,将是衢州的重要历史机遇期、克难闯关期、加快发展期。当前,全市上下正按照市第五次党代会提出的实现“两大目标”、实施“三大战略”、突出“四个重点”的战略部署,全面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力争与全省同步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两大目标”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既催人奋进,又现实可为。但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实现“两大目标”,我们既有良好的条件,又面临着许多挑战和困难。当前我市经济发展总体态势良好,但发展过程中也面临宏观调控、要素制约等矛盾和困难。今年以来,我市一些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不尽理想,尤其是固定资产投资下降,企业效益下滑,经济发展面临要素和市场的双重制约。我们既要集中精力,克难闯关,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又要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坚决惩治和预防腐败,及时化解腐败现象可能对实现“两大目标”造成的阻碍。历史经验和现实情况告诉我们,如果腐败问题解决不好,改革就难以深化,发展就难以为继,民心就难以凝聚。我们必须主动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要求,积极探索在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治理和解决腐败问题的途径和方式,切实推进惩防体系构建工作,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真正形成“得民心、聚民力、闯难关、促发展、跻百强、奔小康”的良好局面,为实现“两大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和纪律保证。
4、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迫切需要。近年来,我市致力于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极大地激发了经济主体的创业热情,促进了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但是近一个时期以来,一些机关部门的服务意识、服务效率有所下降,基层、企业和经济主体对我市经济发展环境问题反映较多,特别是对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和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和不正之风反映比较突出。在宏观调控、要素制约、经济发展面临诸多困难的情况下,这些不良行为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严重影响投资环境,挫伤了广大经济主体克难闯关、加快发展的积极性。实践证明,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必须从制度着手,从源头抓起,建立长效机制。构建惩防体系,是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根本措施。通过开展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自律意识,克服贪图享受、以权谋私的腐朽思想,树立“为民、惠民、乐民”理念;通过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形成用制度规范权力行使、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确保干部依法行政、依章办事;通过强化监督,充分调动和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积极性,切实把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用权行为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逐步构建有效规范权力运行的制约机制。综合运用教育、制度、监督等多种手段,促进党员干部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把心思放在勤政为民干事业上,把精力用在为经济主体高效服务上,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坚决制止经济发展环境滑波的状况。
二、求真务实,深入构建具有衢州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根据中央和省委提出的总体思路和要求,从衢州实际出发,我市深入构建惩防体系的总体目标是: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紧紧围绕实现“两大目标”、实施“三大战略”,突出教育、制度和监督并重的指导原则,经过若干年的努力,建立健全切实管用的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构建具有衢州特色的惩防体系。具体目标是:第一步到2007年,初步构建具有衢州特色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第二步,再经过5?10年的努力,建立起一个比较成熟、比较完备的惩防体系。构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着眼于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既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坚决遏制腐败,又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通过多种措施和办法,把腐败现象减少到最低程度,为实现“两大目标”、促进我市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努力使我市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在具体工作中要着力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1、紧扣发展主题,着力在营造特色发展环境上下功夫。发展是第一要务。不断优化发展环境,是加快发展、提高区域竞争力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惩防体系,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在构建惩防体系工作中,必须紧扣第一要务,突出发展主题,下铁的决心建设环境,用铁的制度规范环境,靠铁的纪律监管环境。当前要着重抓好以下几点:一是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健全长效服务机制。要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集中解决一批经济主体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效能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加大行风评议力度,把行风评议与开展“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的最佳最差单位评选活动结合起来,组织群众行使对政风行风建设的监督权,对政风行风评议的裁判权。尤其要加大对一些关键部门、关键人员的评议,切实加大监督力度,防止权力滥用。要大力开展效能监察,并把它作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措施,按照审批提速、服务提质、形象提升的要求,大力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切实解决顶着不办、拖着慢办、随意乱办等行政“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的问题。二是开展专项执法监察,确保政令畅通无阻。围绕市委市政府出台的一系列优化发展环境、加快区域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执法监察,特别是要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项目、重点工作的执法检查,督促各部门单位依法行政、令行禁止、履行承诺,保证市委市政府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政令畅通无阻。三是加大查处力度,不断优化发展环境。要充分发挥机关效能110、经济发展环境(机关效能)投诉中心职能,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对环境建设实施有效监督。按照有诉必理、有案必查、有错必纠的原则,对群众举报的涉及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线索,要组织力量进行调查,对各行其是、推诿扯皮、乱收乱罚、吃拿卡要、徇私枉法以及耍威风、搞特权等严重干扰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问题要严肃查处。无论哪个部门,不论涉及到谁,只要有严重影响政令畅通和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有一个查一个,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对典型的案例要公开曝光,以儆效尤。
2、畅通民意渠道,着力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上下功夫。衢州目前正处于人均生产总值从1000美元向3000美元跨越的重要阶段,发展机遇很好,但各类社会矛盾很多。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既是发展的要求,也是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新任务。在构建惩防体系中,要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探索规律,创新方式,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一是以完善领导干部下访约访制度为重点,进一步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提高调查研究和分析问题的能力,提高做群众工作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到矛盾困难多的地方去,到群众工作难做的地方去,面对面听取群众的诉求,心贴心做好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扎扎实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要回避矛盾,更不能敷衍群众。二是以完善社会利益调处机制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社会预警体系建设。要探索建立廉情预测预警机制,通过不同层次、不同渠道、不同途径收集廉情信息,深入了解、掌握干部廉洁情况,积极探索防止党员干部违纪违法、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的有效机制、制度和办法;要深化完善信访预测预警机制,及时了解和掌握群众思想动态和社会动态,整合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调处利益纠纷的各种资源,逐步建立以基层纪检干部、信访干部、政法干部等为主要载体的利益纠纷调处组织,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增强信访工作的预测性、主动性和有效性,及时化解各类矛盾,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以建立民主决策制度为重点,创新“源头构建”维护社会稳定的机制。要坚持把加快发展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制订政策、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处理好发展与稳定、全局与局部、多数与少数的关系,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在涉及多数群众利益的政策出台前,要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周密考虑,充分调研,使政策兼顾各方面的利益,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执行政策时,要坚持政策的公正性、严肃性,并根据形势发展变化,适时研究完善。对改革发展进程中容易引发矛盾的问题,如城镇拆迁、土地征用等,要做到政策到位、程序到位、工作到位,依法规范操作。对一些苗头性问题,要果断决策,及时处理,避免矛盾复杂化和激化。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要着力控制,尽快平息,防止扩大化。要大力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切实保障群众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引导群众合法有序的政治参与,促进社会各方面关系的和谐。
3、惩治预防并举,着力在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上下功夫。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根本目的就是有效预防和消除腐败现象,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惩治和预防,是反腐倡廉工作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两个方面。有效预防本身就要求严厉惩治,严厉惩治的结果又有利于有效预防。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决不是放松惩治腐败,而是要实行严厉惩治和有效预防并举,以促进党员干部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体系构建要体现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教育重于教化,制度重于规范,监督重于制约。三者相互配套,相互促进。一是坚持教育崇廉,构筑“不想腐败”的思想防线。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的宣传教育规划进行总体部署,逐步建立反腐倡廉教育的长效机制。当前要重点搞好“三项教育”:要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读书修德、以德律己”为载体,加强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弃非分之想,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以廉政文化“六进”(进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农村、家庭)为契机,面向全社会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充分发挥文化力在促使干部廉政、勤政、优政等方面的作用,促进全社会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努力形成党风政风与社会风气的良性互动局面;要以党校和廉政教育基地为平台,以党员干部为重点,广泛开展示范警示教育。二是坚持制度保廉,构筑“不能腐败”的制度防线。构建体系的实质就是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实施细则》的要求,对近年来出台的廉洁自律、廉洁从政等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制度加以完善,力求规范、科学、有效、可操作,努力形成依靠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机制。三是坚持监督促廉,构筑“不敢腐败”的监督防线。要以规范用权行为为目标,综合发挥专门机关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运用多种手段和途径,多层次、多角度、大范围地开展监督工作,切实把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用权行为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要认真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民主集中制及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重大制度的落实情况,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同时,我们要毫不放松、紧而又紧地抓好惩治工作。要继续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坚决查处大案要案,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坚决查处一个。只有这样,才能向广大人民群众表明我们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对腐败的决心,才能消除腐败现象带来的消极影响,才能遏制住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也才能教育干部。要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严肃查办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贪污受贿、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不仅要严惩受贿者,也要加大对行贿者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基层的以权谋私、与民争利的案件,尤其要下大力气坚决治理机关官僚主义和部门利益至上的现象。要重视和发挥查处案件的治本功能,以查促教,以查促管,以查促建。
4、坚持改革创新,着力在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上下功夫。改革开放的新形势,要求反腐倡廉工作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构建惩防体系工作,必须紧密结合衢州实际,通过不断深化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努力形成具有衢州特色有效预防腐败的新机制。一是积极探索整体构建方式,着眼于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在构建惩防体系中,要总揽全局,着眼于从整体上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在内容上既要涵盖惩治和预防的各个环节,形成一张反腐倡廉的大网、铁网,又要突出重点,突破难点。特别要针对容易滋生消极腐败现象的权力比较集中、自由裁量权较大、群众比较关注的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加强监督和防范,通过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努力构建针对性强的惩防体系。在规划上既要立足当前,又要放眼长远,做到具体与原则、微观与宏观相结合,力求体现时代特征和区域特色。二是积极探索专项工作构建方式,着眼于遏制重点领域的腐败。要紧紧围绕“六大百亿”工程,围绕重点建设领域和重点工程项目,积极探索构建专项性的惩防体系。要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深化统一的招投标平台建设,切实做到统一进场、集中交易、拓展领域、扩展平台、管办分离、监管有力,努力把招投标中心建成“阳光中心”、“透明中心”。要加强对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监督,抓住项目招投标、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等容易滋生腐败的环节,开展跟踪监督、严肃执行纪律,坚决纠正干预招标、虚假投标、串标和非法挂靠等问题。要实行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制度,建立招投标案件查处联动机制,加大惩处力度。对在招投标中严重违规者,要公开曝光,并予以一定期限的市场准入限制。同时要加强招投标后的监管,严把合同关、履约关、结算关,切实使各项重点工程成为廉洁工程、放心工程。三是积极探索行业构建方式,着眼于行业治腐。建设、交通、电力、开发区、政法等重点部门和领域要从各自系统或行业的工作特点出发,针对容易滋生腐败行为的关键环节和重点工作,完善管理,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形成具有行业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权、行政审批权、财政资金分配权、项目决策权、行政执法权、司法裁判权的监督制约,对重要部门、重点岗位的权力进行科学分解和有效制约,防止权力过于集中,失去监督。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规范决策程序,尤其在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上,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决策咨询制,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加强对政府投资的监管,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重大项目投资失误或严重超概算、拖工期的,要查明原因,因失职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要加强沟通协调,重视解决“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问题,提高对垂直管理部门权力行使进行有效监督制约的能力。四是积极探索联合构建方式,着眼于源头治腐。要注重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协调作用,整合部门的职能和优势,综合运用法律、纪律、政策及行政等多种手段,积极预防职务违纪违法。要围绕减少管理层级、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通过充分授权、简政放权,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特别是要强化行政服务中心的作用,做到授权要到位、人员要到位、审批时限要到位、中心督促协调工作要到位、考核奖惩要到位。要围绕经济主体反映比较强烈的部门多头检查、多头执法、交叉重复执法问题,着力在执法机制上进行创新,探索建立准查证制度,实行联合执法。除中央、省、市统一部署的检查外,各执法部门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前,必须报经市府办或授权单位同意,同时抄报市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后,实行联合执法。任何部门不得在一年内对同一主体实行多次重复执法检查,否则由市监察局予以通报批评。同时要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特别是现代信息技术,扩大网上审批和政务公开,建立健全机关内部网络化管理和监控系统,努力把科技手段运用到各种构建工作中去,提高构建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加强领导,确保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市委颁布的《实施细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贯彻落实《实施细则》事关我市反腐倡廉工作全局,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和职能部门的作用,抓好体系构建落实工作。
1、不断扩大构建惩防体系的影响力。各级党委、政府要组织广大干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一系列文件精神,把学习《实施纲要》、《实施意见》、《实施细则》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各级领导干部的培训计划,作为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新闻媒体要有计划地宣传《实施细则》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任务要求,努力扩大构建体系的影响力,真正使领导干部熟悉《实施细则》、纪检监察干部精通《实施细则》、干部群众了解《实施细则》,努力形成全市上下齐心协力共同构建惩防体系的良好氛围。
2、努力形成构建惩防体系的合力。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构建惩防体系作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融入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建设的各个领域,同其他工作一起研究部署、一起检查落实。为加强对构建体系工作的领导,市里已建立了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领导小组,由我任组长,尚清、金平、剑飞、汛波同志任副组长,有关单位领导为成员。各县市区都要成立构建惩防体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各级各部门联动、各领域协调推进、全民积极参与的工作局面。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构建惩防体系工作目标责任制,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领导班子中一名负责同志具体抓,其他成员分工负责,部门各司其职”的目标责任体系。各级“一把手”是落实惩防体系的组织者、协调者,要切实负起责任,分管领导要切实抓好分工范围内的工作。同时,要将构建惩防体系工作的各项任务分解细化到各部门、各单位,并不定期地进行落实情况的检查。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履行构建惩防体系的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级领导干部不仅要带头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实施意见》和《实施细则》,而且要对分管部门落实构建惩防体系工作任务负全责。市委常委原作出的廉洁自律承诺继续有效,诚恳地欢迎全市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社会各方面进行监督。要把构建惩防体系工作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的评议和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抓好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组织规划、任务分解和督促落实工作。
3、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深入构建衢州特色的惩防体系,不断提高反腐倡廉能力是对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能力、水平和作风的综合检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不断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要增强大局意识。紧扣经济中心,自觉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切实履行职责,保证市委市政府决策和部署的贯彻执行;要增强实干意识。大力弘扬重实际、知实情、办实事、求实效的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反腐倡廉第一线,了解掌握社情民意、党员干部廉政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基层经验,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要增强执纪意识。大力弘扬公正无私、刚直不阿、不徇私情、敢于碰硬的精神,坚决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要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在认真履行党内监督职能的同时,主动接受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要增强学习意识。紧紧围绕加强执纪能力建设,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执纪能力。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规律和发展趋势的研究,认真总结新经验,开拓新思路,探索新办法,特别是研究具有区域特色的纪检监察工作新思路和新办法,不断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积极推进对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的统一管理工作,省里已出台了“关于对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根据浙委办[2005]55号文件精神,抓紧贯彻落实。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尤其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处在反腐倡廉第一线,任务繁重,工作辛苦,对他们政治上要严格要求、工作上要大力支持、生活上要热情关心、使用上要高看一眼,充分调动和保护纪检监察干部的积极性。
同志们,反腐倡廉使命光荣、任务艰巨,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深入构建具有衢州特色的惩防体系,不断取得反腐倡廉工作新成效,为实现“两大目标”,推进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而努力奋斗。
 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pt;" align=center>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创造一流的政务环境
??在市纪委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讲话
孙 建 国
(2005年9月11日)
 
同志们:
刚才,厉书记作了十分重要的讲话,我们一定要深刻领会,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狠抓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加强机关效能建设问题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实事求是,保持清醒,客观估价全市机关效能建设的现状
自去年2月省委、省政府对机关效能建设作出总体部署以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把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推进政府职能和作风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基础性工程来抓,突出重点,创新机制,狠抓落实,取得了初步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机关效能建设从集中式走向经常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多次研究部署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并将这项工作列为市级机关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今年以来,按照省里的要求,市纪委、监察局承担了机关效能建设的日常性工作,从领导体制和制度上实现了机关效能建设从集中式向经常化的转变。
二是加强了制度建设。制定了《衢州市影响机关工作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和《衢州市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工作办法(试行)》,开通了《机关效能110》网上交流平台,推广实施效能听证会等一系列制度,在建立机关效能建设长效机制方面作了有益的尝试,进一步完善了制度。
三是加大了效能投诉案件查处力度。去年,全市各级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共受理各类投诉670件,办结665件,办结率99%,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人次,诫勉8人次;查处违反“四条禁令”人员28人次。今年1?7月,全市各级投诉中心共受理经济主体和群众的各类投诉592件,办结574件,办结率为96.96%,共处理有关责任人83人次;开展明查暗访15次,查处有关责任人72人次。通过案件查处,加强了投资环境建设,教育了广大干部。
四是提高了机关服务能力。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了“跻身百强城市,我该做什么”大讨论和服务企业、服务园区、服务项目的“三服务”活动,及时解决了一批企业发展、项目推进、群众生产生活中急需解决的问题。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整合了一批许可事项和服务事项,新进行政服务中心部门3个、行政许可事项56项,事项进驻率由原来的57.8%提高到78.2%,位居省内地级市前列。承诺服务时限总提速106%,提高了服务效率。
总体上看,近年来我市经济发展进一步加快,投资环境进一步改善,是与各级机关加强效能建设密不可分的。但是,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对全市机关效能建设的成效不能估计过高,盲目乐观。从前一段市纪委、监察局调研和企业反映的情况看,我市机关效能建设还存在不少问题,有些还相当严重。突出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部门权力利益化倾向依然存在。少数部门缺乏全局观念,部门利益至上,有利的事抢着干,无利或麻烦的事则互相推诿。少数部门对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政策及领导协调的事,合意的执行,不合意能拖则拖,不落实、打折扣。少数中层干部和办事人员中心意识、服务观念不强,办事一看有没有交情,二看有没有背景,三看有没有好处,吃、拿、卡、要现象仍然存在。许多企业反映,现在有的部门“门好进了,话好听了,脸好看了,但事仍不好办”。
二是部分行政许可手续繁琐,办事效率不高。企业普遍反映,有的部门名义上进了行政服务中心,但把中心当成“传达室”、“中转站”,人员配备不强,窗口负责人一般干部多,授权不到位。少数部门擅自改变、扩大前置条件,甚至以部门之间的许可互为前置条件,让企业难以适从。少数部门没有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实施并联审批和告知承诺等创新审批提速的制度,有的甚至重新审批已经取消行政许可的事项。
三是服务意识不强,存在以罚代管、简单执法倾向。主要表现为“四多”:即检查多、罚款多、收费多、摊派多,少数部门重复到企业检查、收费;有的打着“规范”的旗号,不注重服务和指导,一罚了之;有的部门打着加入协会、举办活动的名义向企业收费;有的中介机构与权力部门合谋,搞独家经营。
四是少数机关干部素质不高,能力低下。有的业务知识不扎实,重经验轻学习,满足于一知半解,不读书、不学习文件,对新情况、新政策知之甚少,存在着“知识透支”和“本领饥渴”,缺乏创造性开展工作的本领。今年上半年,我市项目推进工作不够理想,在一定程度上与相当一部分部门和干部不熟悉、不精通项目前期工作直接相关。有的观念陈旧,创新意识不强,行动上总要慢半拍,缺乏创新勇气和能力,遇到难事束手无策。有的得过且过,作风漂浮,纪律松驰。上班迟到,中途溜号,下班提前,工作粘轻怕重,上班无精打采。有的甚至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少数领导干部好人主义严重,少数单位内部管理松驰,对这些问题不批评、不制止,一定程度上纵容了不正之风。
以上问题集中反映了一些部门、一些同志宗旨意识不牢固,服务观念不强,工作效率不高。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少数部门、少数干部身上,但是影响很坏、危害很大,基层群众和外来投资者反映强烈,投诉不断,严重影响了我市的投资环境,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必须下大决心、花大力气彻底解决。
二、紧扣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明确机关效能建设的总体要求。
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高效、服务型政府的根本需要,是转变机关作风,营造一流的政务环境和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加快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迫切要求。实践证明,一个地方发展快不快、顺不顺、群众满意不满意,很重要一方面就是看这个地方干部的作风正不正,能力强不强,工作效率高不高。可以说,全市机关干部的能力素质如何、精神状态如何、工作效率如何,直接关系到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关系到衢州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各级各部门都要深刻认识到,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是一项事关长远、事关全局的重要工作,决不是集中运动式的短期行为,决不能忽冷忽热做应景文章,必须持之以恒,坚持不断推进。今年以来,市纪委第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全市机关效能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市委、市政府经济形势分析会和全市经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都对机关效能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刚才,厉书记也在讲话中进一步作了强调,我们一定要认真把这些要求贯彻落实好,采取更强有力的措施,全面扎实推进机关效能建设。
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必须紧紧围绕“跻身全国百强城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两大目标,紧扣中心、服务大局,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为抓手,以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点问题为突破口,以效能监察投诉中心为平台,切实转变机关作风,着力提升机关工作人员服务经济、服务群众的能力,努力营造一流的政务环境,优化区域投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
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必须实现“两增强、两提高”:即机关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全体干部服务经济、服务中心工作、服务基层的中心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确立,基层群众和企业的评价明显改进;机关效能监督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增强,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得到严肃追究,真正形成公正透明、廉洁高效、运作协调的机关运作机制;机关办事效率明显提高,推诿扯皮、中梗阻现象得到较好解决,各项工作取得较大突破;行政行为规范程度明显提高,有法不依、执法不公、违法不究和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得到有力纠正。
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必须进一步统一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思想,深化和增强五个方面意识:
一是增强发展意识。加快发展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效能建设的成果最终要体现到发展的速度和质量上。今年以来,我市总体发展势头是好的,但经济运行中也出现了工业效益、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出现“三回落”等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其中上半年固定资产投资是全省唯一负增长的市。这里固然有基数和结构的原因,但更主要的还是工作效能上的原因,特别是抓项目、增投入、促发展的意识不强、能力不强。因此,必须进一步增强发展意识,一切围绕发展、一切推动发展,扎扎实实地开展效能建设。
二是增强大局意识。效能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提高行政效能需要各地方、各部门和每一个工作人员的合力。各级各部门和全体机关干部都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正确处理局部与全局、条条与块块、个人与集体的关系,自觉做到部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对于事关全市发展大局的工作,要坚决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三是增强效率意识。效能建设的核心是提高工作效率。政府的效率就是企业的效益。目前,企业反映较多的是我们的办事效率低,很多问题一拖就是几个月,严重影响了招商引资和项目推进。特别是在区域竞争、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招商引资的成败取决于我们的办事效率。因此,各级政府部门一定要增强效率意识,不断优化行政流程,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办事效率,以此降低商务成本,增强区域发展的环境竞争力。
四是增强服务意识。效能建设的重点是增强服务。特别是在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尚不完善的情况下,更需要我们加强指导、提供服务。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把服务作为自己的首要职责,积极主动地服务项目、服务企业、服务园区、服务群众,真正当好人民的公仆。特别是行政执法部门,要正确处理管理、监督和服务的关系,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多服务、少处罚,多支持、少干预,多帮忙、少添乱,真正以服务促效能,以服务强管理,以服务树形象。
五是增强创新意识。提高效能的捷径在于创新。在政府转型时期,尤其要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来解决矛盾和问题。对中央及各部委贯彻行政许可法、规范部门管理的各项规定,我们要认真落实。但同时还要从衢州实际出发,从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大局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对上级没有明确规定的事项、对一些发展中碰到的新问题,要勇于探索、勇于创新,提高效率,加快推进各项工作。
三、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着力构建机关效能建设的长效机制
要把改革和消除机关运行、管理中制约加快发展的障碍与环节,作为机关效能建设的重中之重来抓。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注重机关效能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重点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干部素质。要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大力开展学习型机关建设,深化“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教育,加强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公共行政管理、岗位业务等知识培训,全面增强机关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宗旨观念和业务素质。结合我市发展实际,尤其要强化项目工作、经济管理、招商引资业务等方面的培训。今年以来,市政府在项目工作培训方面举办了一系列学习培训活动,但还仅仅是开了个头,要继续深化落实,推动全员业务培训开展。有关部门要完善公务员培训制度和计划,实现公务员学习培训的经常化、系统化,争取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有明显提高。
(二)重申“十不准”规定,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在行风建设上陆续制定下发了有关规范机关部门检查、收费、罚款等方面的7个文件,概括起来,主要是“十不准”的规定,今后仍要从严执行。这“十不准”是:一是不准乱收费,确需收费的,一律按下限收取。二是不准乱处罚,必须处罚的,按规定请示汇报并按下限处罚。三是不准乱摊派,严禁以任何理由增加企业负担。四是不准乱检查,确需检查的,必须经审批才能实施。五是不准推诿扯皮,对行政许可事项一律实行首问负责制。六是不准增加行政许可实施条件和程序,不得指定下属或关系单位为企业提供有偿服务。七是不准强迫实行招投标,对民营企业自筹资金的基本建设、设备引进和各类工程施工等,不提要求,不作干涉。八是不准强迫代理,不得要求或强迫企业接受中介代理服务。九是不准指定供应商,不向企业指定应该由企业自主选择的服务或商品供应。十是不准刁难报复企业,不以任何方式对行政行为提出异议的企业进行刁难或报复。为确保“十不准”落到实处,建议市纪委、监察局对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并制定违反“十不准”的处罚规定。市委、市政府决定建立“经济发展环境专项督查联席会议”制度,整合市纪委、监察局、两办督查室、市发展环境投诉中心、综合执法局、工商局等专门监督力量,对“十不准”执行情况开展专项督查。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与机关效能建设办公室等合署办公。对影响发展环境的问题,要加强主动督查和暗查,要敢于碰硬,快速反应,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树立监督权威。
在规范行业管理、执法过程中,要突出抓好重点。一是重点管好具有审批权、执法权、处罚权、收费权的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对所有的审批事项、收费项目、罚款标准进行摸底排查,把该放的放到位、把能放的放到底,确保行政处罚、收费在省内标准最低、比例最小、总量最少。要积极探索实行联合执法机制,建立准查证制度,各执法部门对同一主体、同一事项的执法检查前(除中央、省统一部署检查外)必须经过相关审批程序批准,同时抄报市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和机关效能建设办公室备案,同一部门对同一单位同一事项的例行检查原则上一年不能超过2次。对“十不准”规定,市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部门要带头贯彻,省垂直管理部门也要认真做好贯彻落实。要着眼于引入竞争机制,打破垄断经营格局,解决中介机构收费高的问题。这方面,龙游县、常山县近年来引进了一批环评中介机构,常山县还明确了办理时限和收费标准,既提高了环评的效率,又降低了费用,他们的做法值得推广。二是树立一批典型。在改进行业管理、执法行为方面,既要树立好的典型,也要公开曝光一些反面典型。新闻单位要开设专栏,拿出足够的版面、时段公开报道,树立正气,打击歪风,营造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优化政务、投资环境的良好氛围。
(三)深化政务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提高行政效能,一条行之有效的经验是实行政务透明化,让社会各界来监督政府的工作。今后,凡是政府和政府部门作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决定,只要不属于党和国家秘密的事项,都要向社会公开。市政府要加快出台统一的“政务信息公开办法”,促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推进政务公开,在具体操作上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在内容方面,不能只停留在便民服务的层次上,要突出群众关注、容易产生腐败、容易引发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等方面的重大事项,特别要围绕“人、权、钱”这些重点问题进行公开,并注重从事后公开向决策前公开和实施过程中公开拓展。二是在形式方面,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将公开内容报送市机关效能建设办公室统一审核、统一公开。三是在监督方面,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强化监督制约机制,成立审议小组,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内容审核制度,对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和有效性要接受群众的评议。四是在责任追究方面,要加强监督检查,组织效能建设监督员深入干部群众访谈,开展暗查,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褒奖先进,推广经验。对拒不推行政务公开或在政务公开中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促进审批提速。一是继续推进审批改革。在行政审批改革上,要强调四条原则:(1)凡企业自主决策、自主经营的事项,政府不参与管理;(2)凡属市场调节的事项,政府不直接管理;(3)凡属转移给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的事项,政府不直接干预。(4)凡是与经济发展、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审批事项和审批关联度大的项目,都要进入行政服务中心。根据全市经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前一阶段经过行政服务中心和各有关部门的努力,市本级又有3个部门和56项行政许可事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事项进驻率在省内地级市由靠后变为前列,承诺服务时限总提速106%,一般事项审批时限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下步市委、市政府还要进一步加强督查,使进驻中心部门许可事项、人员、授权真正到位,真正实现“机关围绕窗口转,窗口围绕群众、企业转”的目标。二是推进审监分离工作。组建行政服务中心,本身是审批权与监督权相分离的重要形式,是行政审批工作的一大改革和进步。推进审监分离首先要求具有审批职能的部门做好内部工作。现在许多部门的审批事项分散在内部各个处室,实行审批权和监督权在单个处室内一一对应的做法,不利于审批事项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对此,具有审批职能的部门要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加强研究,尽快将所有的审批事项集中到一个处室,成建制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办公。三是加快清理非许可类审批事项。行政许可法实施后,许多部门以规范管理为理由,将一些审批改为日常管理的事项,改头换面为新的审批事项,有些还列入了前置审批的内容。市审改领导小组要对全市非许可类审批事项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明确保留事项和废除事项,尽快向社会公布。各部门都要认真开展自查,凡是违法、违规或过于繁琐的要坚决整改到位。四是协调好开发区和行政服务中心的关系。现在,在企业项目审批问题上,存在开发区和行政服务中心两头审批的现象,客观上容易造成标准不一、进度不一。对此,有关部门要深入研究,以提高效率为目标,尽快拿出一个切实可行的处理方案。
(五)健全监督考评机制,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管理。一要积极开展行政效能投诉受理工作。市机关效能建设办公室作为机关效能建设的常设管理机构,在公开效能投诉电话和网络投诉网址的基础上,要有效整合市纪委、监察局、市发展环境投诉中心、市长信箱、两办督查室、公安110、新闻媒体等信息资源,对反映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建议和投诉,及时收集,集中整理,及时印送市领导和处理责任部门。二要扎实开展效能监察工作。要组建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干部代表、企业代表和新闻媒体共同参与的效能建设巡查组,采取明查暗访、开通热线、媒体曝光等多种形式,拓宽监督渠道。对违反有关规定特别是“十不准”规定的人和事,要坚决查处,通报批评。凡是群众有投诉的,要追查到底;凡是本单位效能建设不力、问题严重的,要追究部门领导的责任。三要健全效能建设考评机制。各部门要根据《国家公务员法》和机关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制定以工作实绩为核心的、可量化、操作性强的机关工作人员日常工作绩效考评办法,认真开展对机关工作人员的考评,切实解决“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坏干好一个样”的问题。要在年终机关评议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机关单位绩效考评体系,使机关考评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要抓好配套制度建设,充分运用考评结果,真正把考评结果作为公务员奖惩、晋级的重要依据,形成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
同志们,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工作任务,各地各部门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狠抓落实,以良好的作风和形象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以高效优质的服务优化区域发展环境,为确保各项任务完成,推进衢州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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