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通报
第76期
中共衢州市委办公室 2005年12月16日
在农民饮用水工程现场会上的讲话
厉 志 海
(2005年12月13日)
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市委五届二次全会精神,研究部署农民饮用水工程和冬季水利建设工作,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刚才常山县对农民饮用水工程作了很好的介绍,表彰了一批先进典型。雷长林同志对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和冬季水利建设作了部署,各地要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着重就农民饮用水工程讲三个问题:
一、切实把农民饮用水工程作为为民办实事的头等大事抓紧抓好
水是生命之源,民生之本,健康之基。这些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都高度重视农民饮用水问题。十六届五中全会强调“要逐步解决农民的饮水困难和安全问题”。今年中央召开的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胡锦涛总书记特别强调“要切实保护饮用水源,把让群众喝上放心水作为首要任务”。省委、省政府把农民饮用水工程列入“五大百亿工程”。为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饮用水问题的指示精神,市第五次党代会、市委五届二次全会都对这个问题作出了专门部署,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要求,这也充分证明市委、市政府对农民饮用水工程高度关注。
当前,我市农民饮用水工程取得了一些进展和成效。从2003年实施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以来,我市累计投入资金1.5亿元,改善和解决了18.32万农村人口的饮水条件或饮水困难,使我市农村人口饮水状况得到较大改善。但是,我们也深切地感受到这项工作才刚刚起步,任务相当艰巨。据卫生、水利部门普查资料表明,全市203.38万农村人口中只有54.2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或基本安全,占全市农村人口的27%;148.18万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占全市农村人口的73%。在饮水不安全人口中,因水质不达标的有142.72万人,占全市农村人口的70.2%,其中水质严重污染的有16万人;因水源问题造成饮水不安全的有32.56万人,占全市农村人口数的16%,其中因水源保证率不达标的有15万人。除了水质、水源问题外,再就是水网比较分散,给提高水质、保障供水带来严重影响。第三个问题是部分群众饮水卫生意识比较淡薄,部分干部对这项工作缺乏责任感、紧迫感。因此,我们一定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农民饮用水工程作为为民办实事的健康工程,新农村建设的基础工程,事关全社会的社会工程,合力推动这项工作的进展。在分析问题的同时我们也要充满信心,看到当前面临的有利时机:一是从中央到地方对这项工程都高度重视,加大扶持力度;二是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各级财政状况不断好转,农民收入逐步增加,地方和农户的承受能力不断增强;三是经过前两年的工作,我们有了较好的基础,积累了一定的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经验。总之,要统一思想,增强信心,加大推进力度,确保把这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事抓紧、抓实、抓好。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加快推进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
当前,要突出抓好三个方面工作:
(一)实事求是地制定好实施规划。农民饮用水工程点多面广投资大,必须在普查基础上抓紧制定《“十一五”农村饮水工程规划》以及分年度实施计划。总的要求是在五年内解决或基本解决农民饮用水安全问题。春节之前要把规划制定好,把明年的具体工作目标计划安排好。在制定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过程中要把握三条:一要分清轻重急缓,突出重点。“十一五”重点解决73%农村人口的饮水不安全问题。在分年度的实施计划中要把急需解决的问题解决好,第一步是解决缺水的15万人,第二步是解决水质严重不达标的16万人,第三步是已经供水或有条件供水地区的水质达标问题,第四步是有条件地区的联网工程问题。二要因地制宜,宜统则统,宜分则分,形式多样。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分类指导,如城郊型乡村,应优先考虑城市管网延伸,逐步建成大网联片集中供水体系,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地势比较平坦,水源比较丰富,区域相对集中的可以采取以镇为单位联供的方案;山区丘陵地带则根据地域和水源状况,重点解决水源、水质问题,通过建设山塘、蓄水池等小型供水工程,并配以相应的净水和消毒设施。三要把农民饮用水工程与水利工程、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整体推进。刚才雷长林同志对饮水工程、水利工程作了部署,实际上这两个工程是紧密相连的,在推进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中,要注意资源共享,统一规划,分部门实施,提高工程效益。
(二)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推进农民饮用水工程,资金筹集是关键。要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务求实效原则,按照“向上争取一点、市县补助一点、乡镇安排一点、市场吸纳一点、村里投入一点、群众自筹一点”的办法,多方筹集资金,加快工程建设。一要整合资源,用足用好上级扶持政策。要积极主动利用中央、省里倾斜政策,做好项目包装,争取支持。水利、卫生、发改委、财政、农办、城建、国土等部门都涉及到项目争取工作,相互间要加强协调、互通信息、共享资源,注重项目的联合包装,争取多渠道经费支持。要整合政策资源,把有限的资金集中起来使用,包括整合专项补助资金、国债资金,以及水利建设、村道整治、卫生建设等一些专项的工程资金。二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各级财政要适当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民饮用水工程。市财政要适当安排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三要运用市场机制,吸纳社会资金。农民饮用水工程既是一个公益性项目,也是一个投资性项目。地方政府要给予适当的优惠政策,建立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机制,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农民饮用水工程,鼓励受益者以出工、出资、出地等方式参股,以减轻地方政府和农民群众的压力。四要鼓励群众自愿筹措工程资金。群众的事还是要依靠群众的力量来干,可以通过“一事一议”办法,让群众自愿筹集部分资金。
(三)积极探索长效运管机制。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是基础,管理是重点。加强管理是工程长期发挥效益的重要手段。要建立符合农村饮用水工程特点、产权归属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责权利相统一、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有利于工程可持续利用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一要明确管理主体。按照谁建设、谁管理,谁使用、谁管理原则,建立用水户参与的自主管理体制。二要引入市场机制,深化农村饮用水工程运行机制改革。按照保本微利原则,实行有偿供水,合理收费,积极推行“水价、水量、水费”公示听证,让群众喝上放心水、明白水。三要建立水质检测制度,对水源的水质定期化验、监测,排除安全隐患,划定水源保护范围,制定保护措施,作好防护标识,加强水源保护力度,确保水质优良。工程建设以水利部门为主,水质检测以卫生部门为主,保护水源以环保部门为主。
三、加强组织协调,切实把农民饮用水工程落到实处
解决农民饮用水困难问题,单靠一家一户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还是要靠党委政府的组织、引导、推动。
一要建立健全“政府组织、部门负责、乡村实施、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市里专门成立了由章文彪同志任组长、雷长林同志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的指导和检查。各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规划实施的重点乡镇也要设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责任人员,落实工作措施。
二要研究制订有力度的扶持政策,包括招商优惠政策、项目实施中税费优惠等。各有关部门要伸出友谊之手,共同推进。农民饮用水工程项目要享受公益型建设项目政策,工程用地可视作公益性项目建设用地,给予行政划拨,统一纳入当地年度建设用地计划,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工程需架设输电专线的,要按成本费收取,其运行电费给予优惠。工程建设所涉及的有关税费一律免除。总的来说,农民饮用水工程可以参照敬老院的操作办法。
三要明确职责,合力推进。农民饮用水工程由水利部门牵头,卫生、发改、农办、建设、财政、国土等有关部门积极配合。水利部门作为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的牵头责任单位,要做好工程建设的综合协调和农村饮水的规划、水资源配置、农村饮水项目审批、上报、管理、验收等工作;卫生部门主要负责供水水质的定期检查,卫生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水质改善方法、技术的指导工作,结合解决农民饮水问题,推进农村改水改厕工程;发改委要做好项目的包装立项及国债的争取工作;农办要做好饮用水工程与新农村建设、百村示范千村整治、下山异地脱贫等工程的整合;城建部门要做好城市管网向周边乡镇、农村的延伸、管理;财政部门每年按计划安排落实专项资金;国土部门要做好农村饮用水工程用地的报批办理。
四要强化检查考核。要把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目标列入各县(市、区)的年度考核目标,从组织领导、工作制度、人员安排、经费落实、计划完成、项目验收和长效管理等方面进行年度综合考核,作为各级各部门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市里将对各县(市、区)农民饮用水工程的财政配套资金到位率和受益人口完成数进行考核奖惩。
五要加大宣传力度。新闻单位可以搞些小知识之类的宣传,搞一些常识性、保健卫生方面的宣传,积极引导。各县(市、区)、乡镇可以做一些小资料如传单、板报等进行宣传,让群众了解饮用水安全的重要性,知道饮用水安全现状,以提高群众饮水的卫生意识,激发群众自觉参与和推动农民饮用水工程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总的来说,这项工作已有了一个良好开局,但任务很重,全市上下一定要统一思想,增强紧迫感、责任感,把这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的大事办实、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