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第一次经济普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衢州市人民政府文件
 
 
衢政发〔2004〕28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
第一次经济普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国务院决定在2004年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03〕29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第一次经济普查的通知》(浙政发〔2004〕5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第一次经济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此次经济普查,目的是全面掌握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地区分布、行业结构、组织形式、经济效益等基本信息,更好地为研究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供科学依据;为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改进宏观调控、统筹城乡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信息服务;为引导企业正确判断行业发展和市场走向,适时作出生产经营决策提供统计参考;为社会公众正确了解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积极参与国家事务,自主进行就业、消费和投资等提供相关信息;为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个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和数据库系统,完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推进统计调查体系的综合配套改革等提供良好条件。
 二、普查的对象和范围
 此次普查是一项集工业、建筑业、第三产业和基本单位普查于一体的综合性国情国力调查。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普查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等行业。
 三、普查的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标志、从业人员、财务收支、资产状况,企业的主要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能力,主要原材料、能源消耗及科技开发的投入状况等。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4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4年度。
 四、普查的组织实施
 此次经济普查涉及面广、技术要求高、参与部门多、工作任务重,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展的、有史以来最大的一次国情国力调查。按照国务院确定的“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要求,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市政府成立衢州市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具体落实各项普查措施。其中,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请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涉及普查经费和物资保障方面的事项,由市财政局和市计委负责协调;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名录和基层工商、税务管理机构参与清查、普查登记方面的事项,由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和市地税局负责协调;涉及机关和事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市编委办负责协调;涉及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市民政局负责协调;涉及组织机构代码方面的事项,由市质量技监局负责协调;涉及工商企业调查方面的事项,由市经委负责协调;涉及建筑企业和房地产企业调查方面的事项,由市建设局负责协调。其它部门也要积极做好责任范围内的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要成立由政府领导任组长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广泛动员社会力量,认真组织实施普查工作,及时解决普查过程中遇到的各类困难和问题,确保辖区范围内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普查员的选调与培训工作,确保工作人员的高素质。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经济普查办公室,并充分发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质量是普查的生命。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制定严格的工作制度和措施,对普查试点、人员培训、清查摸底、调查登记、数据处理、抽查验收等各个阶段实行全过程质量管理。要切实保障普查机构依法独立行使普查资料搜集、审定和报告权,保障普查数据的如实汇总和上报。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和伪造、篡改普查资料。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要求,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五、普查的经费保障
 本次普查所需经费由各级政府分级负担,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并根据普查工作需要及时拨付到位。各级政府要帮助普查机构落实办公场地,配备好各类设备特别是数据处理设备,为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创造良好条件,确保普查任务的圆满完成。
 
    附件:衢州市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
                 衢州市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张  波(市政府)
    副组长:童和平(市政府)
            徐龙泉(市统计局)
        何波涌(市计委)
    成 员:项瑞良(市委宣传部)
        封万青(市民政局)
        周卫云(市财政局)
            江云良(市编委办)
            方正则(市建设局)
            叶绍忠(市国税局)
            钱发根(市工商局)
            程鸿彬(市质量技监局)
            方孝琳(市统计局)
            潘  佶(市统计局)
            王良海(市经委)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徐龙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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