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文件
衢政发〔2004〕54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
市科技局等单位记集体三等功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04中国衢州工业科企合作洽谈会和中国衢州国际孔子文化节,在“科工会”和“孔子文化节”组委会(领导小组)有力领导下,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共同努力,密切配合,扎实工作,为两项活动的顺利开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为树立典型,激励先进,根据《衢州市人民政府集体奖励暂行办法》(衢政发〔2002〕79号)的规定,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市科技局等2个单位给予记集体三等功。具体名单如下:
市科技局
市公安局
市政府号召全市各级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单位,要以立功单位为榜样,统一思想,通力协作,抢抓机遇,奋力拼搏,狠抓落实,创优争先,为加快实现今年各项目标任务而努力奋斗。
二○○四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