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 简 报
业务通讯 第2期
中共衢州市委办公室 2004年8月2日
按:现将市委副秘书长郑春第同志在全市党委信息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摘要印发,请各县(市、区)委办公室、市直各部门学习参考。
郑春第同志在全市党委信息工作
座谈会上的讲话摘要
(2004年7月29日)
这次信息工作座谈会,主要任务是研究如何适应省委办公厅信息编报工作的变化,进一步做好信息上报工作。现在党委信息工作面临着较大的压力。一是上报信息的压力。现在省委办信息通报采用各市信息由原来的每周两条以上调整为每月两条,采用量明显减少,提高信息采用率的压力明显增大。二是紧急信息报送的压力,一些迟报的紧急信息处置难把握。三是领导越来越重视信息,这既是做好信息工作的强大动力,也是压力。在压力面前,往往出现两种心态,一是变压力为动力,主动适应,积极有为,二是畏难,工作缺乏信心。从交流情况看,各县(市、区)、各部门同志主动适应调整,有新招、有实招、有高招,发挥了信息工作为党委决策服务的作用。
下面,我根据大家的发言,结合平时的思考,讲两个问题:
一、主动应对调整,进一步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今年以来,省委办公厅对信息刊物作了较大调整。这次调整,总的指导思想是调整结构、分层报送、控制数量、提高质量、优化服务。调整结构,主要是减少一般性的信息栏目,增加新的有参考价值的栏目;分层报送,主要是改变一个刊物同时报送多级党委、缺乏针对性情况;控制数量,主要是适当精减信息刊物种类、期数,精减信息篇幅;提高质量,主要是提高各种信息刊物质量;优化服务是目的,为上级、本级、下级党委提供更好的信息服务。通过调整达到“调减”和“调增”的要求,一般性信息报送要调减,真正有用和急需的信息要调增。从运行情况看,有几个变化对我市信息工作有较大的影响:一是大幅压缩经验性信息用量。突出反映在《信息通报》“热点追踪”、“工作交流”栏目减少了采用量。以往这两个栏目每期刊登6条左右经验类信息,调整后减少为2条左右。而这两个栏目一直是我市上报信息的长项,这一调整,使我市信息在《信息通报》上的采用率大大降低。二是增加紧急信息用量。4月份以来,省委办公厅紧急信息采用量已经接近或超过《信息通报》采用量,如5月份《信息通报》采用153条,《紧急信息》采用151条。《紧急信息》不定期出刊,没有期数限制,同一期上各地用稿也没有篇数限制。如台州市曾经一天上报了8条紧急信息。我市与其他市的差距,主要体现在紧急信息上。三是综合上报中办力度加大。如6月份,省委办公厅共向中办上报270条信息,平均每天9条。四是设立了一些新刊物和制度。如新开设了《互联网信息》,建立了社情民意信息直报点制度。这一系列调整,对我市信息工作来说既是挑战,也是机遇。如目前县(市、区)的信息采用量有较大增加。今年5、6两个月,省委办公厅共采用县(市、区)信息399条,采用市信息472条。县级信息用量的增加,为我市县(市、区)取得更好成绩创造了机会。因此,面对这些新情况、新变化,我们要认真分析,主动适应,积极应对,进一步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1、贴紧中心,增强信息报送针对性。领导的需求是信息工作的方向。要进一步明确信息报送的“唯上”定位,紧紧围绕领导的需求报送信息。为哪一级领导服务,就要研究哪一级领导的需求,努力做到信息思维与领导思路共振、信息选题与领导意向趋同、信息内容与领导需求贴近。做好向省委的信息报送工作,就要求我们的信息工作人员,必须准确把握省委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准确了解省委的工作意图,站在全省的高度去观察问题、研究问题、分析问题,挖掘好的经验,反映深层次的问题,提炼有针对性的建议。尽量多报贯彻落实中的探索性、创新性、操作性信息,反映地方特色性工作的信息和工作落实中的难题类信息。做到这一点,要求信息工作同志要做有心人,做有用功,勤学习,勤思考,勤积累,善于从上级党委文件和会议精神中了解上级党委的信息需求,善于从报纸、电视、广播新闻中了解上级党委的信息需求,善于从客观情况的发展中分析上级党委的信息需求,善于从上级精神和基层实际的结合上判断上级党委的信息需求,努力使我们报送的信息与上级党委的工作重点贴得更紧。当前,要着重报送好以下5个方面的内容:(1)省委“八八战略”和“平安浙江”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2)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情况,如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克服要素瓶颈制约,保持经济平稳发展的情况。(3)重大的突发性事件和紧急信息。(4)重要的社情民意。(5)既体现自身特色又对推动全局工作具有启迪和借鉴作用的做法和经验。
2、提升质量,增强信息报送有效性。信息的质量是信息的生命所在。从目前情况看,质量已成为上报信息中的主要矛盾。主要表现为“四个不多”:一是进入领导决策层,直接作用于领导决策的信息不多;二是帮助领导预测走向、把握趋势的信息不多;三是反映事物本来面目,“原汁原味”的信息不多;四是反映问题、揭露矛盾的信息不多。提高信息质量,重点在两方面下功夫:一方面,要关注特色经验,挖掘重大典型。厉书记在市委四届十三次全会上指出,发展县域经济要走差异化发展之路,差异化发展的核心是特色,特色是优势,是品牌,也是竞争力,要确立特色工作理念,选择特色发展路子,发展特色经济,营造特色环境。这些重要观点同样适用于信息工作。信息工作要善于发掘那些既能体现本地区、本部门特色,又对推动全局工作有启迪和借鉴作用的信息,特别是要及时反映各地各部门创造性地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所形成的经验和做法。只要我们做到了这一点,所开发的的信息就具有不可替代性,就能引起省、市委甚至中央领导的关注。挖掘特色,一要善于利用独特条件,营造人无我有的绝对优势,如江山、常山、开化,地处四省边际,边际信息大有可为。二要善于利用有利因素,营造人有我优的比较优势,如我市地处钱江源头,生态环境保护对“生态浙江”建设至关重要;我市农民素质培训工程在全省起步早,经验和问题都比其他的地方早一步发现,这些都是我们的比较优势。三要善于利用现有基础,营造人优我强的竞争优势,如当前国家、省里高度重视粮食安全,我市粮食方面的信息潜力巨大。
另一方面,要深入调查研究,加强综合分析。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的能力比较薄弱,已经成为制约信息质量提高的一个重要因素。调查研究是谋事之道、成事之基。我们要大力倡导信息与调研的结合,通过日常报送信息发现调研线索,确定调研课题;通过深入调查研究,提高信息的质量和层次。信息调研要主动为领导决策服务。决策前,要围绕领导决策意图,广泛收集决策涉及的相关方面的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决策出台后,要收集本地区、本单位和干部群众的真实反映以及贯彻落实决策的部署安排,随后再收集贯彻落实的进展、效果和存在的问题;决策实施告一段落后,还要收集取得的成效和经验,以及进一步完善决策的意见和建议。做好信息调研工作,需要信息工作同志在思路上变“等米下锅”为“找米下锅”,变“闭门造车”为“开门办公”,变“单打独斗”为“集思广益”,以伯乐的眼光和发散性的思维来发现信息、搜集信息、思考问题。在工作方式上,需要信息工作同志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全面掌握大量的第一手鲜活材料。调查研究必须与综合分析有机地结合起来,在大量掌握各方面情况基础上,加强对初级信息的综合处理和深度开发,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拓展内涵,提高质量,力求使信息能够进入领导决策视野。各县(市、区)的信息分管领导要多向信息工作同志出题目,让他们带着题目,沉下身子搞调研,既挖掘第一手的信息,又锻炼他们的思考和文字表达能力。
3、多路并进,增强信息报送全面性。提高向省委办报送信息的采用量,不能只盯住《信息通报》一个刊物,必须开阔思路,多路并进,全面、立体地报送各个信息刊物适用的信息。《信息通报》是反映市、县中心工作的重要载体,必须保质保量地完成基本条目。各县(市、区)每月都要争取被《信息通报》录用1条信息。市委、县委领导关心和重视的信息,必须保证能够刊出,特别是贯彻省委重大工作部署的信息,一条也不能漏。《工作情况交流》和《增刊》等综合类刊物是信息工作成绩的重要体现,在一定意义上说,市县领导更看重综合类信息的采用。每个县(市、区)每年都要争取刊发1-2篇。报送这类信息重点要在提高质量上下功夫。有条件的,要整合党委办的文字力量组织高质量的综合信息。当前,可特别关注该刊物的“领导论坛”栏目。常山在这方面已经先走了一步,《实施“八大工程”努力推进城乡一体化》这一信息已经刊出。《互联网信息》是新开设的一个刊物,7月21日省委办公厅信息处下发了做好《互联网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我们要根据通知要求,加强研究,有针对性地做好信息上报工作。《重要信息》是省委办向中办报送信息的载体,各地信息一经省委办转报就可得分,这方面我们大有潜力可挖。当前,要以中办信息需求要点为我们的报送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报送工作,力求有新的突破。
4、健全制度,增强信息工作主动性。建立健全信息工作制度,是增强信息工作主动性的重要办法。从目前我市情况看,要切实建立完善以下三项工作制度:一是完善“订单信息”制度,由市委办公室信息处不定期、有针对性地向各地、各部门要情况、约信息。每月至少下发2次。二是完善信息采用情况通报制度,以便各地分析比较,及时找出差距和努力方面。今后信息采用情况每2个月统计一次。三是完善信息工作沟通制度。争取县(市、区)信息工作同志每两个月有一次沟通交流的机会。在此强调,各地要切实加强与省委办公厅信息处的联系与沟通,把握信息需求,增强适用性,并促使重点信息的及时刊用。
二、继续做好紧急信息报送工作。
紧急突发事件事关社会政治稳定。及时、准确地报告紧急突发事件,是信息工作肩负的重大责任。中央、省委和市委一直高度重视紧急突发事件上报工作。最近中央出台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瞒报、谎报、缓报、漏报突发事件、重大事件和其他重要情况作出了严格的纪律处分规定。省委、省政府办公厅于今年7月专门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市委书记厉志海十分重视紧急信息上报工作,在省委、省政府办公厅的通知上作出重要批示:“我市县(市、区)及少数机关部门压报瞒报重要紧急信息的情况时有发生,请两办按照此通知精神进行重申,并严格按规定处理违规单位及责任人”。从近年情况看,我市绝大部分地方和单位严格执行了中央、省委和市委报送紧急信息的有关规定。但一些地方和单位紧急信息迟报、漏报的现象仍时有发生,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一些地方和部门领导对报送紧急信息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模糊,常常担心上报紧急突发性事件会影响自己的“政绩”,报喜不报忧。二是一些地方党委办公室协调不力,没有形成紧急信息报送的快速反应机制。三是一些地方报送紧急信息的工作网络还不够健全,尤其是在一些条条和块块管理交叉的部位,还存在着盲区、盲点。四是一些信息工作人员报送紧急信息缺乏应有的政治敏感性,业务能力不强等。对此,各地各部门一定要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的有关规定,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紧急信息快速准确报送。
1、要把上报紧急突发事件作为一条政治纪律来执行。这个问题已经讲了多年,也已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现在仍然有少数地方在上报紧急信息时存在着遮遮掩掩的现象。当前,我市经济社会正处在快速发展时期,体制转换和利益格局调整的力度明显加大,一些地方紧急突发事件呈现多发势头。在这样的形势下,一个县有时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也是在所难免的。对此,市委和市委领导是完全能够理解的。市委领导重视关心的是,出了问题之后,如何正确应对,迅速解决问题,把损失或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现在,网络四通八达,信息十分灵敏,一个地方出了问题要瞒、要堵是不可能的。况且,有些事件处理起来非常复杂。紧急情况发生后,如果及时上报,就可在更大范围内协调各方力量,集中调配资源,使问题得到尽快解决,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迟报、漏报只会贻误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影响上级领导的正确决策,甚至可能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因此,各地各部门领导和党委系统从事信息工作的同志一定要时刻紧绷这根弦,一旦发生了紧急突发性事件,在迅速采取措施的同时,要抢在第一时间把有关情况如实上报市委办公室,为市委指导处置突发事件提供第一手材料。为保证紧急信息及时上报,市委办公室进一步完善了紧急信息迟、漏、瞒报通报制度,对迟、漏、瞒报紧急信息的,视程度不同分别采取信息处电话通报、业务通报和市委办书面通报等形式予以通报批评,严肃紧急信息上报纪律。
2、各级信息工作人员要切实提高快速准确反应的能力。处理紧急信息,关键要做到“快”、“准”两字:“快”,就是快速反应,快知道,快核实,快整理,快报告。省委、省政府办公厅通知指出:各地各单位发生的紧急突发事件,必须随时发生随时上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最迟不得超过3个小时。去年9月下发的衢委办[2003]102号文件提出: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市、区)向省级有关部门报送紧急信息必须先报市委办公室,要严格遵守以下规定:凡发生在市区或县城以上的紧急信息要在2小时内报送;凡发生在乡镇及乡镇以下的紧急信息要在3小时内报送;对一些特别重大的紧急信息,必须以最快的速度上报。“准”,就是准确无误,事实准确,处置准确,报送准确。对照这两点要求,一些地方、一些部门还存在着一定差距。为此,一要建立健全紧急信息预警处置预案。明确事情发生前的苗头性情况如何报、事情发生时如何报、如何跟踪关注做好续报、最后如何总结报告,做到有章可循,规范运作。对一些影响重大的紧急突发性事件,决不能拘泥于常规的报送程序和形式,决不能拘泥于常规的省委3小时、市委2小时的报送时间要求,要打破常规,争分夺秒,采取打电话等形式迅速把已经掌握的情况告知市委办公室,同时在对一些情况进行必要的核实后迅速以文字的形式上报市委办公室。一些重大的事件还要根据事态的发展变化,及时做好续报工作。二要苦练紧急信息处理的基本功,对紧急信息报送范围和标准的把握要准确无误,对文字的综合和输入要快速敏捷,对事态的发展及事件的处置要参谋在前,把快速反应、正确应对贯穿于紧急信息处理的各项工作之中。
3、要加强协调,确保发挥党委信息部门主渠道作用。要建立健全以党委办公室为枢纽,公安、安全、信访、统战、对台、民宗、教育、卫生、新闻等部门共同参与、快速联动的紧急信息报送网络,切实消除盲区、盲点,真正做到对辖区范围内发生的情况了如指掌。要建立健全快速有序的紧急信息报送机制,党委办公室要加强对紧急信息报送各个环节的指挥协调,特别是加强对报送时间和报送内容等方面的协调。一旦发生紧急突发事件,各地各部门要确保在第一时间内向市委办公室报告;各有关部门在向上级部门报告之前,必须先报告市委办公室,由市委办公室提供必要的业务指导。这也要作为一条纪律来执行。对一些特别重大的紧急突发事件,可以由市委办公室提供统稿,各地各部门分头上报。对此,各地各部门一定要予以理解和支持,共同维护好市委办公室报送紧急信息的主渠道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