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档案馆关于征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3.17   来源:档案征集处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带领下,衢州市委、市政府团结带领全市上下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使疫情防控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全市人民同舟共济、共克时艰,为打赢打胜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了自己的力量。为了更好地保存这一具有重大影响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过程,更真实地记录广大人民群众防控疫情的历史过程,衢州市档案馆即日起面向社会各界征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资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1.反映衢州人民广泛参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所形成的文字、照片、音视频等各类资料,特别是反映医务工作者、基层工作者和志愿服务者等一线防控人员的工作照片、音视频、抗疫日记、请战书等资料。

2. 反映衢州人民群众、社会各界积极奉献爱心、捐款捐物情况的凭证、记录,民间慈善组织的捐赠资金、物资分配、使用情况等相关资料。

3. 反映衢州全力支援湖北武汉等地抗击疫情的各类资料,包括作出贡献的个人、团队的事迹材料,开展医疗救治的照片、音视频等。

4.以抗击疫情为主题而创作的诗歌、散文、歌曲等文学作品,或书法、篆刻、绘画等艺术作品。

5.疫情防控过程中反映市民居家生活工作、企业生产及城乡面貌的各种文字、照片、音视频、实物等资料,如疫情期间高速路口、街道、集贸市场、商超、公园、企业等生活工作场景的照片;小区进出证、登记表、测温仪、袖章袖标、消毒用具、隔离封条、科普宣传品等实物或照片;乡村、社区疫情防控相关的标语、横幅、海报、宣传单等实物或照片。

6. 各新闻媒体、自媒体、社交媒体及影视爱好者在直播、采访过程中直接形成的纪实资料和宣传报道材料,特别是能够完整呈现某一专门主题,如体现医务工作者工作情况、治愈者情况、居家隔离情况等的文字、组图、网页或截屏、音视频资料等。

7.其他各类能够反映疫情防控工作、具有历史价值或特殊意义的文字、照片、音视频、数据等档案资料。

  二、征集要求和方式

1. 捐赠的档案资料内容应客观、真实,体现衢州人民抗击疫情的精神风貌。

2. 载体形式可多样。要求文学作品或艺术作品应为原件;照片未经过PS处理,并注明拍摄者、拍摄人物、时间、地点、内容等基本信息;音视频应播放流畅、声音或画面清晰、主题突出,内容完整,并注明拍摄者、时间、地点、简要内容等基本信息;数据来源须体现真实性、有效性。

3. 本次征集活动以自愿捐赠为主。本馆将依据相关档案法律法规向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视具体情况对相应捐赠行为给予一定奖励。

4.本馆接受捐赠的档案资料归国家所有,永久保存于本馆。捐赠者对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所捐赠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对于涉及知识产权的档案资料,本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保护。

  三、联系方式

捐赠者可将所捐赠档案资料通过网络、邮寄或实地捐赠等方式送交衢州市档案馆。提供的档案资料请注明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衢州市柯城区须江路88号衢州市档案馆

邮箱地址:191636176@qq.com

联系部门:衢州市档案馆档案征集处

联系人:仲建敏周奕晶

联系电话:3091168、3085543

每个人都是疫情防控的参与者和见证者,真诚期望社会各界人士向我馆踊跃捐赠,您在参与历史的同时也将被历史永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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