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8.06.30 来源: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54号)和《2018年衢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解落实方案》(衢政办发〔2018〕45号)等文件精神,确保局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结合实际,制订本分解落实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主线,紧紧围绕市委和市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为目标,以衢州档案网为依托,强化制度机制建设,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着力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一)推进决策公开
1. 将决策公开要求落实到办文程序。拟制发文时,起草处室应在发文处理单中明确公开属性,并报批。属主动公开的,应于文件印发后同步在门户网站公开。出台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出台前通过衢州档案门户网站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把公众参与作为重要程序加以规范。
2.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等参与决策事项。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落实重大事项决策程序有关规定,属于重大事项的决策,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公示等方式征求意见。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增强决策透明度和科学性。
(二)推进执行公开
对局党组会、局办公会等研究决定的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任务、重大措施等决策部署,要将目标任务、主要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和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后续举措等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促进决策落实。加大重大决策部署督查情况公开力度,主动公开督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三)推进管理公开
1.做好“最多跑一次”改革事项信息公开。按照“八统一”要求,全面梳理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包括档案行政许可、档案查阅服务、项目档案验收等全部依申请权力事项和档案馆主要职能。梳理公布《档案系统“最多跑一次”办事事项指导目录》和《档案系统“最多跑一次”办事指南》。
2.规范透明审批服务行为。坚持公开公正、便民高效,依法全面公开审批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自觉接受监督。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审批,严格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内部审批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各环节,确保审批全过程依法有序进行。及时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公开行政处罚结果。
(四)推进服务公开
1. 推进办事公开,组织编制档案服务利用事项目录,公开服务指南,方便群众办事。公开服务事项名称、办事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收费标准、办理时限、咨询电话等。
2. 依托衢州政务服务网深化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在线运行工作,完善全流程电子监察。
3. 深入推进政府政务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主动发布机制,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信息,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和办理流程,回复依申请公开事项。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的公开实效,促进信息公开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4. 做好政府公开信息查询点软硬件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公开信息查询制度,配合做好历年来《衢州政报》电子化、数字化工作,和有关条目录入工作,推进政府公报数据库建设。配置政务公开自动查阅机等设施设备,为社会各界提供便捷的服务。
5. 推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布检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实行“阳光执法”。重点推进档案安全、档案服务机构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用评价信息公开,公开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
(五)推进结果公开
1. 推进重大决策落实结果公开。按要求公开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重要民生举措等落实结果。及时公开档案事业发展规划纲要与年度发展目标落实结果。
2. 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公开内容应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三、着力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
(一)加强政策解读。出台重大决策部署,主动做好发布解读工作。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出台重要政策,牵头起草处室应将文件和解读文本一并报批,相关政策解读文本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衢州档案网发布。政策起草部门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清楚,避免误解误读。加强专家库建设,为专家学者了解政策信息提供便利,更好地发挥专家解读政策的作用。
(二)加强舆情回应。组织做好本单位本系统政务舆情监测工作,对涉及本单位本系统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要善于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导舆论、推动工作。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对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等方面信息,要统筹运用媒体发布工作。
四、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质效
(一)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优化档案服务事项在线办理,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行政权力运行系统,继续做好6项权力事项,4项公共服务事项(除档案数据灾备不适宜网上办理外)的在线办理。
(二)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场所服务能力。充分发挥新馆功能,优化设施设备,提供优质服务。工作人员定期组织学习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业务水平。完善引导沟通机制,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减少矛盾纠纷;继续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
五、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充分发挥衢州档案网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进一步完善衢州档案网站服务功能,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加强网站数据库建设,着力完善搜索查询功能,提升公开信息的集中度,方便公众获取。
(二)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利用微博、微信、App等新媒体平台,拓展政务信息发布和公众互动交流渠道,提升政务信息公开效能。
(三)进一步发挥浙江档案服务网功能。依托浙江档案服务网,扩大衢州政务公开范围,推进手机查档服务项目,延伸移动端便民服务的触角,打造掌上联合查档大厅,为公众更好地提供档案公共服务,实现省、市、县各级综合档案馆开放和涉民档案查阅“最多跑一次”。
(四)做好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工作。对统一平台收到的各类事项,工作日内当天接收、当天登记、当天转交。能直接答复、即时答复的,立即办理答复。进行回访核实,跟踪了解办理情况,征询群众满意度评价。
六、加强政府政务公开制度建设
(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印发实施后,将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文件措施,严格落实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全面梳理档案部门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根据统一部署要求,围绕十年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的成效、新修订《条例》的特点等内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拓宽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进一步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确保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渠道规范、畅通。加强对已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归类研究,确保相同类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口径的一致性。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保密管理的规定审查、发布信息,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未经审批政务信息不得公开发布,涉密信息不得公开发布。
(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公开工作。每年3月31日之前在门户网站上发布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且内容符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解决政务公开政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定一名同志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
(二)抓好教育培训。强化政务公开学习培训,将政务公开培训工作有关要求纳入局机关年度学习计划,把政务公开培训与业务培训相结合,切实增强局(馆)人员政务公开意识,提高规范化水平。
(三)强化考核监督。建立健全社会评价机制,接受公众监督。完善投诉机制,畅通现场投诉、网上投诉、短信投诉、电话投诉等多种便民投诉渠道。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定期通报制度,对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督促纠正,问题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衢州市档案局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