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市“博通杯”档案摄影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衢州市档案学会文件

 

衢市档学〔2012〕7号

 

 

关于举办全市“博通杯”档案摄影大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档案学会小组,市直各单位,各团体会员:

为彰显衢州记忆文化品牌,大力推进我市档案文化建设,根据衢州市档案学会2012年工作计划,决定于今年举办全市档案摄影大赛,自即日起面向全市征稿。欢迎全市档案工作者和摄影爱好者积极参加,踊跃投稿。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衢州市档案学会;

协办单位:福建博通软件有限公司。

二、主题内容

反映衢州历史文化特色的著名人物、名镇名村、著名企业、名胜古迹、著名品牌和产品的摄影作品。

如:名镇名村主要反映不同历史阶段村镇聚落形成和演变,展示传统建筑风貌、优秀建筑艺术、深厚文化底蕴和独具特色的地方民俗风情,具有重要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同时,要尽可能把其历史发掘出来,合理利用人文资源,促进衢州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唤起广大民众重视和保护历史文化的意识。(如:国家级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浙江省的美丽乡村,浙江省的生态旅游名城、名镇、名村,还有一些古建筑、古民居、古遗址、革命历史文物等)。

三、参赛对象

全市档案工作者和摄影爱好者

四、参赛规则

1.作品创作题材要从各个角度反映我市名人、名镇、名村、名企、名胜、名品的历史文化记忆,作品必须积极、健康,真实。

2.大赛征集的作品为数码照片,使用数码相机(400万像数及以上)拍摄的照片均可参赛。

3.作品允许用软件在尺寸、颜色、明暗、对比方面进行修改,但不得改变原影像。

4.参赛选手的作品最多数量不得超过2组(幅),单组作品最多不得超过6幅,单组作品多于6幅的,将随机抽取其中的6幅用于参赛,照片一律放大10寸。

5.请所有参赛者务必自行保留原始文件,以备获奖后进一步核实身份。

6.本次征集作品不收取评选费,不退稿。所有参赛作品的版权、肖像权、产品形象许可权等法律问题,均由参赛者负责。主办单位对参赛获奖作品享有永久使用权,用于公益宣传、影展、画册等,并在“衢州档案网”等相关媒体上发表,使用时不再征求作者意见,不另付稿费。

7.主办方对本次大赛所有内容拥有最终解释权,所有参赛作者均被视为同意本大赛规则及其他参赛要求。  

五、作品评奖

由市档案学会和摄影界资深人士组成评奖机构,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

六、奖项设置

摄影作品设:一等奖2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4名,奖金500元;三等奖10名,奖金300元;优秀奖30名,奖金200元。市档案学会将对获奖作品作者进行通报表彰和奖励。获奖作品将在“衢州档案网”上刊登。

七、作品的组织与提交

1.县(市、区)以档案学会小组为单位组织开展档案摄影大赛,负责本地区范围内参赛作品的征集、组织与推荐工作。每个小组推荐作品要在20幅(组)以上,并将作品照片以及电子版本的光盘或U盘及“全市档案摄影参赛作品登记卡”,报送市档案学会。

2.市直各单位、市直档案学会团体会员以及摄影爱好者,将作品照片以及电子版本的光盘或U盘及“全市档案摄影参赛作品登记卡”,直接报送市档案学会。

3.每幅参赛作品要填好“全市档案摄影参赛作品登记卡”,以便评奖之用,每幅作品可附 200至400字以内的作品简介。

4.市档案学会将获奖作品推荐到浙江省档案学会举办的全省“航星永志杯”档案摄影大赛参赛。(浙江省档案学会“航星永志杯”档案摄影大赛的奖项设置是:特等奖1名,奖金3000元;一等奖2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4名,奖金1000元;三等奖10名,奖金500元;创意奖10名,奖金500元;优秀奖20名,奖金200元。省档案学会将对获奖作品作者进行会议表彰和奖励。获奖作品将在《浙江档案》杂志和“浙江档案网”上刊登,并举办获奖作品展览)。

八、征稿时间

2012年6月1日起至2012年8月31日止。

九、征稿地址

衢州市档案学会(地址:市区荷花三路原市府大院档案大楼;联系电话:3085543 、3085882);联系人:赵军红、王全华。

附件:全市档案摄影参赛作品登记卡(见PDF文档)

 

 

衢州市档案学会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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