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1年度全市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衢州市档案局文件

 

衢市档〔2012〕3号

 

 

关于评选2011年度全市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各县(市、区)档案局,市直各单位,驻衢省部属单位:

 2011年以来,全市档案工作者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刘义权等先进典型为榜样,发扬淡泊名利、爱岗敬业、艰苦奋斗、自觉奉献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忠实履行岗位职责,为我市的档案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档案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开创全市档案事业发展的新局面,市档案局决定,在全市开展评选2011年度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全市档案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范围:成立满五年的各级各类单位,均可参加先进集体的评选。

全市档案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在各级各类单位中连续从事档案工作满3年,并为档案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二)表彰名额

评选表彰全市档案工作先进集体20个,先进档案工作者52名(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各级党委、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档案法律、法规,在档案工作实践中为和谐社会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近5年来,档案工作无违法、违纪现象的;

2.按照档案工作实行“两个转变”和建立“三个体系”的总体要求,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在档案现代化管理、档案队伍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基础业务建设、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成绩显著;

3.各项制度健全,各种门类、载体档案集中统一管理,整理规范,并有控制措施或手段保证档案完整、准确、系统;

4.在档案工作机构、档案管理网络、人员配备和所需经费等方面组织落实到位,并能积极完成当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布置的工作任务;

5. 已开展档案数字化工作,被省档案局、市档案局确定为2011年度示范数字档案室或规范化数字档案室的;

6.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达到省一级或省级优秀以上水平的。

申报单位需符合以上各项条件。

    (二)先进工作者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素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模范遵守《档案法》和国家、省、市各项法律、法规,团结协作,在档案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 热爱档案事业和本职工作,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恪尽职守,克难攻坚,拼搏奉献;潜心钻研业务,积极参加各类档案培训;大胆开拓创新,在档案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

3.全面、及时、规范完成2011年本单位文件材料收集、整理、编目、归档工作,并获得档案年检优秀单位的档案工作人员;

4.已开展档案数字化工作,被省档案局、市档案局确定为2011年度示范数字档案室或规范化数字档案室的档案工作人员;

5.2011年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达到省级以上的档案工作人员。

申报先进工作者需符合以上条件中的4项条件。

三、评选办法、程序和要求

1.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各县(市、区)所属单位由各县(市、区)档案局组织推荐、审核;市直单位、省部属单位由市档案局在各单位自行申报的基础上,统一组织推荐、审核。

2.评选工作要坚持原则、符合条件、确保质量,评选重点放在基层单位和一线工作人员。

3.推荐出的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需填写推荐表一式三份(见附件),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主要事迹材料要真实、生动、具体,字数掌握在1000字左右。表格不够可另附纸。通过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等级认定的单位应附相关文件或证书复印件。推荐表及附件经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后于2012年2月17日前报送衢州市档案局监督指导处。联系电话:3085543、3085882。

4.加强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严格审查把关,保证先进的典型性和代表性。

5.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由市档案局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

        评选表彰“2011年度衢州市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是切实加强档案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和指导,保证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

        有关表格也可以从衢州市档案信息网网站(http://daj.qz.gov.cn/)下载。

        附件:1.2011年度衢州市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名额分配表(见PDF文档)

              2.2011年度衢州市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呈报推荐表(见PDF文档)

              3.2011年度衢州市档案先进工作者呈报推荐表(见PDF文档)

 

 

二○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

 

附件:附件1-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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