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衢州市档案局文件
衢市档〔2011〕18号
关于启用新 “档案资料复制章”
和“档案证明专用章”的通知
市级机关各单位:
依据《国家综合档案馆管理办法》,结合衢州市档案馆档案查阅工作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从2011年7月12日起启用新的“衢州市档案馆档案资料复制专用章”和“衢州市档案馆档案证明专用章”,原 “衢州市档案馆档案资料复制章”即日起作废。
特此通知。
旧印章 新印章
印章模式见PDF文档:印章PDF.rar
衢州 市 档 案 局
二○一一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