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衢州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文件
衢市人劳专〔2009〕164号
衢州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09年度浙江省档案系列初、中级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浙考发〔2009〕31号文件精神,2009年度浙江省档案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2009年度我省档案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11月7日进行。具体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档案事业概论》(初、中级)
下午2:00-4:00 《档案工作实务》(初、中级)
二、报考条件和档案工作年限计算。
(一)报考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履行岗位职责,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1、报考初级资格:
高中及以上学历。
2、报考中级资格:
(1)取得博士学位。
(2)取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从事档案工作满1年。
(3)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档案工作满2年。
(4)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档案工作满4年。
(5)大学大专毕业,从事档案工作满6年。
(6)高中、中专学历,从事档案工作满10年,并担任助理馆员职务4年以上。
(7)已取得非档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现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1年。
(二)从事档案工作年限,是指取得相应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时间为2009年底。
(三)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三、获得相应资格证书的条件。报考人员必须在当年内通过全部2个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要求。各科目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考生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四、网络报名、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及要求。2009年度我省档案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统一定于8月11日至20日,届时,报考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2009年度浙江省档案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照片的要求为2007年以后拍摄的本人免冠白底正面彩色证件照,jpg格式,照片的宽和高比例为1:1.4,照片文件大小应为10-20k之间,并不大于200×2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电子照片处理帮助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网上报名联系电话:0571-88396764、88396769、88396652(传真)。
报考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后,需下载打印《报名表》(打印前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是否准确,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否则责任自负)和“网上交费通知单”(附件1)。《报名表》上须粘贴与网上上传照片同版的二寸彩色证件照1张,并在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后,于8月19日至21日,到衢州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402室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联系电话:3081769。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报考人员对照各自报考条件须提交相应的《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档案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2),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外、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非档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务聘任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于9月5日至11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
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11月4日至6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护照、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五、教材征订和考前培训。省档案系列资格考试用书由省档案局组织编写,中国档案出版社出版,省档案干部教育培训中心还编印了《档案专业技术资格培训考试参考资料》。我市的考试用书征订和考前培训工作,由市档案局负责,联系电话:3085543。
六、考试收费。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浙价费〔2009〕203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 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
七、成绩公布。省档案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由相关部门核准后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今年我省首次进行档案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该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县(市、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和档案局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报名工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对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按原人事部第3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九年八月六日
主题词:人事 档案 资格 考试 通知
抄送:市档案局。 衢州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09年8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