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良好保存的地契。
打开的地契,很难叠回原样。
巫少飞
7月中旬,记者与我市收藏爱好者王汉龙驱车到丽水,探寻到了一批地契,被称作“奇货”。更“奇”的是,这称法,居然不是因为货本身,而是保存货的方法。
地契收藏,虽然算冷门,但记者至少看过千张以上,大抵在某个文件袋中或玻璃展柜中或被塑封得像隔岸美人。总之,你首先注意到的总是地契的内容、年代和它上面的官印,然后才琢磨着如何待价而沽。你就从未想过:这些脆薄的纸是如何穿越风沙弥漫的历史来到今天?
百年缘何无废纸?老祖训保存谱谍、文书、地契有四言“真诀”:“毋为鼠啮,毋为屋漏,毋蠹于内,毋暴于外”。要做到这四点,何其艰难。
这批来自山区范氏家族的地契有百余张,有判书、合同、单契、鸾书、换庚帖等,年代跨度从清乾隆年间到解放前。涉及土地交易的有当契(出让土地一次性收取土地使用费)和活口(卖方有条件时付给买方一定的钱粮即可把土地收回)。虽然大量的是草契,一种民间私人间的契约,也有少量官契。官契略复杂,不但要写清田地的亩数和价钱,还要写上买卖的理由,并强调彼此不是强买强卖,以后不得在此问题上无端生事。官契的官印印在两张纸的结缝处,买卖双方各执一张纸时,也就各有了半个官印。
这批地契基本用麻线捆扎,并沾有少量赤色硫化汞以防虫蛀,然后用布帛包裹好,最后晾在通风的屋宇梁上保存。大抵只有南方潮湿地带的山区才这样保存。当我们试图打开这批地契时,呆了,因为这批地契的折叠方法毫不规则,不是直角折叠,也不是圆形折叠,是不规则的转起来折压。也就是说,你只要打开这批地契,就很难按原来的折痕折叠回原样——所谓覆水难收。
在古代,无论是券、约、契、质、要、合同等,是与国家法规相对应的民间习惯法,是可以体现双方法律关系的文件。有了这个契约,哪怕没有官印,双方皆不得随意反悔。不能蒙人、反悔,遵守信诺的契约精神——就是这批不规则折叠的地契背后的真正规则。从某种意义上说,契约精神是现代政治秩序的肇始。
当然,这套体制也不是毫无缺陷的,因为契约的前提,就是彼此双方必须是独立的权利主体。然而,古代的小民和势焰熏天的权贵,被卖身的女孩与老鸨之间,并非都拥有平等的法权。而这样的契约所体现的不平等,在衢州市博物馆的展柜中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