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5.06.09 来源:超级管理员
庄月江
读书是一种习惯。我读书的习惯,是读初中一年级时形成的。1952年,我考入杭州树范中学,分配在初一丙班。语文老师王文宗先生建议学生每个星期最好能读一本课外书,并写读书笔记,虽然不算课外作业,但他强调,多读课外书,对提高语文水平有好处。
从乡镇小学一下子进入省城中学,别的不说,那汗牛充栋的图书馆,就大大开了我的眼界。我从学校图书馆借的第一本书是《土地》,薄薄的,比中篇小说长,比长篇小说短,作者陈学昭。星期六一个晚上就读完了。这本书居然是写我的家乡海宁县斜桥镇黄墩乡土地改革的,里面写的一些人(有的人用真名)和事,我都晓得一些。因此,这本书于我而言,“可读性”就特别强了,可以说是一口气看完的。后来了解到,陈学昭是一位从延安出来的老革命,杭州一解放,就在浙江大学当教授,1950年率学生参加工作组到斜桥镇参加土改。书的内容,就是写她亲历的乡镇土地改革运动。
我们读中学时,课业负担轻,除了早自修和晚自修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温习功课外,课余时间尽可看课外书或到西湖边玩。于是,课外书一本接着一本地看,寒假、暑假回乡时,图书馆还允许同学借五六本书回家。于是,当时流行的《新儿女英雄传》《日日夜夜》《家》《春》《秋》《小二黑结婚》《腐蚀》《子夜》《保尔·柯察金》《静静的顿河》等等,都借来读过。高中时,我与高健行、程午言等同学,还经常到学校附近马市街口的旧书店里去淘民国时期出版的旧书,如徐志摩的《猛虎集》、丰子恺的《猫叫一声》、陆蠡的《竹刀集》等。如是,喜读课外书的习惯就逐渐养成了。
习惯成自然。参加工作后,拿到第一笔16元工资,除了留伙食费,就到新华书店花3元多钱买来了《普希金诗文集》和《艾青诗选》。工余时间,唯一的爱好便是读书看报看杂志,并在有感想的时候,写点读书笔记之类的随笔。以前的不说,就在2010年下半年到2014年年底,居然写了72篇长短不等的书评与读书札记。其中书评50篇。凡写书评的书,都是我在文学界、新闻界的熟人送我的签名本,如张白怀、朱为先夫妇的《双叶集》,傅通先先生的《笑在天堂》,项冰如先生的《月泉心迹》等。
写书评、写读书札记,一定要有感而发,一定要说自己的话。例如,在评美籍华人、科普作家甘本祓先生的《航母来了》时,我不仅对此书采用国内罕见的解密档案、还事实于真相作了高度评价,还根据自己掌握的资料,纠正了书中的一些瑕疵。又如写《徐映璞与鲁迅谈男女平等——重读〈两浙史事丛稿〉之四》时,为了厘清史实,我仔细查阅了《鲁迅日记》中三次到杭州(或途经杭州)的时间、事由等,从而推断出徐映璞与鲁迅见面的具体时间与地点。《景美情深论亦妙——读项冰如散文集〈西湖月〉》中,我只着眼于作者观景察物时的独特感受下笔,例如,作者写金华侍王府壁画时,突然冒出一句:“戎马倥偬之中竟造起如此规模巨大的王府”,看是轻描淡写,实有“太史公曰”之史鉴。我就抓住书中作者类似对景区、对事件之“论”落笔。如是,我的书评,也就是“自己”的了。
总之,多读书有好处,能丰富知识,能充实生活;若有感受,写点书评或读书札记,留下自己对某一本读过的书的印象,也对得起朋友送书的一片情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