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档案学会文件
衢市档学〔2007〕1号
关于转发《浙江省档案学会关于评选
2005?2006年度全省档案学优秀成果的通知》
各县(市、区)档案学会,市直各单位:
现将省档案学会《关于评选2005?2006年度全省档案学优秀成果的通知》(浙档学〔2005〕2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积极组织申报工作,以提升我市档案学术研究的整体水平。各申报对象务必于6月25日之前将申报表及评审费统一报至市档案学会。市档案学会联系电话:3085543。
二○○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档案学会 评选 通知
抄送:省档案学会、市社科联、市民政局、省部属驻衢各单位。
浙江省档案学会关于评选
2005?2006年度全省档案学优秀成果的通知
浙档学〔2007〕3号
各市、县(市、区)档案学会,省档案学会各专业委员会,省级专业档案学会,省直单位会员小组,各团体会员:
为激励我省广大档案工作者开展学术创新研究,关注档案学科前沿课题与档案工作的深入发展,提升我省档案学术研究的整体水平,根据学会2007年工作安排,决定开展评选浙江省档案学会2005?2006年度档案学优秀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凡属省档案学会个人会员、团体会员完成的档案学术成果,均可参加评选。
本会会员与非会员合作的研究成果,必须是本会会员任第一作者,或有证明材料证明系由会员完成主要部分的,可参加评选。
本省会员与外省人员合作研究成果,主要完成者系本省人员,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范围
(一)成果时限。2005年1月起至2006年12月止,凡在该时间内出版、发表的成果均可申报。
(二)成果类别有档案学著作类,档案学工具书、翻译著作类,档案学术论文类。参加评选的成果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经出版社出版或在省级以上(含省)公开发行(指有国内统一刊号)的报刊上发表的;
2、在省以上(含省)学会等召开的学术讨论会、年会、专题研讨会上交流的论文;
3、内部发表的重要成果,需经市档案学会(省直单位会员直接上报省档案学会)推荐,方可参加评选。
凡已获国家档案局、中国档案学会和省、部级机关或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其他学术单位(如省社科联、省科协等)奖励的学术研究成果,均不列入本评奖范围。
三、评奖标准
(一)档案学著作类:对档案学中的基础理论与前沿问题进行比较深入系统的创新研究,见解独到,论证严密,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较大的应用价值。
(二)档案学工具书、翻译著作类:学术价值与实用价值均较高,翻译水平较好,在同类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三)档案学术论文类:理论联系实际,观点创新,论证深刻,具有相当的理论性或实用价值。
四、申报与评奖程序
1、个人申报数量不限。凡参加评选的档案学成果,需由会员自愿申报,以各市、县(市、区)档案学会、省级专业档案学会为单位集中推荐上报省档案学会,省直单位会员直接上报。
2、申报的成果经省档案学会秘书处初选,省档案学会学术部初评,报省档案学会常务理事会审定。
3、评审费:论文50元/篇,其他成果100元/件。
4、申报截止时间:2007年6月30日。
请各市、县(市、区)档案学会,省档案学会各专业委员会,省级专业档案学会,省直单位会员小组将参加评选的成果,连同评奖申报表(附后)、评审费报至省档案学会秘书处(杭州市曙光路45号,邮编:310007,联系人:徐爱华,刘文萍,联系电话:87057548 85118799 )。
五、奖项设置
本次评奖设一等奖3项,二等奖10项,三等奖15项。对获奖的成果,省档案学会采取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除了向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外,还将发放一定数额的奖金:一等奖800元,二等奖500元,三等奖300元。
评选成果将在《浙江档案》杂志和“浙江档案网”上公布表彰。
附件:浙江省档案学会2005-2006年度档案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见PDF文档)
浙江省档案学会
200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