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殡仪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5.14   来源:超级管理员

 

衢发改价〔2018〕8号
关于规范殡仪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
衢州市殡仪馆,各县(市)发改局、民政局:
    为加强殡仪服务收费管理,适应殡仪服务业的发展要求,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和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殡仪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浙价费〔2017〕59号)有关规定,结合衢州实际,现就衢州市殡仪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殡仪服务收费的管理形式
    殡仪服务收费分为基本服务收费和延伸(选择性)服务收费,实行不同的价格管理形式。
    基本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基本服务收费是指殡仪馆为丧属提供的遗体接运、存放、处理、吊唁、火化、骨灰寄存等基本殡仪服务项目收费。其中:普通火化费、遗体接运费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项目暂按最高限价执行。具体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见附件一。
    延伸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延伸服务收费是指殡仪馆为丧属提供的除基本服务以外的、满足其选择的特殊服务项目收费。具体收费项目见附件二。
    未经市民政和价格部门确定的殡仪服务项目,不得开展,不得收费。
    各县(市)的基本服务收费标准由各地按权限制定。
    二、规范殡仪服务收费行为
    殡仪馆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应当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布殡仪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价格监督电话等内容,并自觉接受丧属和社会监督。殡仪馆提供的殡仪服务项目应由丧属自主选择,应与委托人签定书面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委托的事项、签约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收费金额等内容,并向丧属提供收费结算清单及票据,不得强行指定服务、强行搭售丧葬用品。殡仪馆应严格执行价格政策,不得自立项目或分解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标准乱收费,不得收取协议以外的任何费用。对违反价格政策的行为,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
    三、实行殡仪服务收费减免措施
    为减轻群众丧葬负担,列入殡葬基本服务免费项目的遗体火化(普通炉)费、接运费、普通冷藏费、骨灰寄存费的执行范围,及对重点优抚对象、残疾人、“三无”人员、低保户等特殊对象实行殡仪服务收费减免的措施,具体按市政府文件规定执行。
    四、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18年6月1日起执行。原《衢州市物价局 衢州市民政局关于规范殡仪服务收费的通知》(衢价费〔2007〕146号)、《衢州市物价局 衢州市民政局关于调整火化费等收费标准的通知》(衢价费〔2007〕143号)、《衢州市物价局 衢州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殡仪服务收费的补充通知》(衢价费〔2008〕42号)同时废止。
 
 附件:1.衢州市殡仪基本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2.衢州市殡仪延伸服务项目
 
 
    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衢州市民政局
                                                                        2018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衢州市殡仪馆基本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序号
项目名称
计价单位
定价形式
 
收费标准
 
      
备注
遗体火化
1、普通火化
/
政府定价
行政事业性收费
330
 
 
惠民项目 衢州地区柯城、衢江两区市民可享受免费。两区以外的民众按标准收取费用。
2、捡灰炉火化费
/
政府指导价
980
 
遗体包扎、遗体消毒、遗体置入火化炉、骨灰整理、骨灰装殓等火化全过程费用。
捡灰炉火化按自愿原则由丧属选择,费用应按规定扣除财政补助部分
接尸费
政府定价
行政事业性收费
180
 
超过30公里(以实际往返里程计),每公里加收4元,但最高不超过300/次。
惠民项目 衢州地区柯城、衢江两区市民可享受免费。两区以外的民众按标准收取费用。
骨灰寄存
/
政府定价
10
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收。
惠民项目 衢州地区柯城、衢江两区市民可享受免费。(寄存期在1年以内,超过一年的按标准收取费用)。两区以外的民众按标准收取费用。
普通存放
/
普通化妆费
/
政府指导价
60
工作内容包括:面部清洗、整合复位、脸部上妆、整理衣装、梳头。
 
遗体理发费
/
政府指导价
40
 
 
  遗体消毒
/
政府指导价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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