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7.11.28 来源:超级管理员
龙游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要求在龙游县辖区执行〈衢州市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的请示》(龙政〔2017〕26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衢州市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立法本意是在市区范围内实施,你县应将实施范围由“龙游县辖区”改为“龙游县城区”。
二、同意自2017年12月1日起,在龙游县城区实施《衢州市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请你县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开展法规宣传,依法做好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工作,有效减少电动自行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衢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