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9.01   来源:超级管理员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的管理,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5)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示范点工作的通知》(浙府法发〔201714号)精神,参照上级做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除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之外的市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予以公布。

  未列入本清单的市其他单位、机构(包括各类临时机构、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部门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部门管理的二级单位,受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行政执法机构)不得以本单位、本机构名义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

  今后,因政府机构改革撤并需要调整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的,另行调整公布。

  附件:市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

  衢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7824

 

 

 

 

 

 

 

 

 

 

 

 

 

 

附件

       市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

  衢州市委市政府信访局

  衢州市档案局

  衢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衢州市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

  衢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衢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衢州市教育局

  衢州市科学技术局

  衢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衢州市公安局

  衢州市监察委员会

  衢州市民政局

  衢州市司法局

  衢州市财政局

  衢州市地方税务局

  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衢州市国土资源局

  衢州市环境保护局

  衢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衢州市交通运输局

  衢州市水利局

  衢州市农业局

  衢州市林业局

  衢州市商务局

  衢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衢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衢州市审计局

  衢州市外事和侨务办公室

  衢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衢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衢州市体育局

  衢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衢州市统计局

  衢州市旅游委员会

  衢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衢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衢州市规划局

  衢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衢州市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

  衢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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