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衢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结构设置及工作规则与组成人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衢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结构设置及工作规则》和《衢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已经调整并报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9日

  衢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组织结构设置及工作规则

  一、总则
  (一)为建立完善我市安全生产组织领导体系,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总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确定衢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安委会)组织结构设置。
  (二)为规范市安委会工作运行,参照国务院、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市安委会工作规则。
  (三)市安委会是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不代替市政府组成人员和市级有关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主要任务是在市政府领导下,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研究提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二、市安委会组织结构设置
  (一)组织结构。
  1.市安委会由主任、副主任、成员组成。市安委会主任由市长担任,副主任由市政府副市长担任,成员由与安全生产工作关系较为密切的市级有关部门(单位)主要领导担任。
  市安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市安委会的日常工作,市安委办设在市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安监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市安监局副局级领导兼任。
  2.市安委会下设专业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专业安委会)。专业安委会根据市政府副市长工作分工,选择安全生产监管任务相对较重需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行业领域设置。专业安委会主任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主任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牵头部门(单位)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市级部门(单位)分管领导担任。
  专业安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专业安委会的日常工作。专业安委办设在牵头部门(单位),办公室主任原则上由牵头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兼任,副主任由牵头部门(单位)分管领导兼任。
  (二)人员变更。
  1.市安委会主任、副主任及专业安委会主任职务变更时,接任领导自行履行相应职责;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或成员单位组成人员变更时,经市政府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同意,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通知。
  2.专业安委会副主任、成员单位变更时,经专业安委会主任同意,由专业安委会印发通知;专业安委会成员单位变更其组成人员时,经专业安委会副主任同意,由专业安委会印发通知。变更情况抄送市安委办。
  三、市安委会工作规则
  (一)工作职责。
  1.市安委会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
  (2)研究部署、督促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各专业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
  (3)研究提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
  (4)分析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5)研究审定和分解下达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组织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
  (6)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市安委办主要职责
  (1)研究提出全市关于安全生产有关政策措施及协调处理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建议;
  (2)协调督促市级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科技发展、资金投入等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
  (3)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市专业安委办、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4)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
  (5)承办全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工作,起草分解省政府对衢州市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定期通报全市安全生产考核指标执行情况;
  (6)协调组织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重大事故隐患;
  (7)指导协调配合全市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8)负责全市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接报和统计;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相关信息;
  (9)协调全市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工作;
  (10)承办市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市安委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
  (11)负责专业安委办、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的联络工作;
  (12)承办市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3.专业安委会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促进专业安委会分管行业领域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2)研究部署、督促指导专业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将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3)组织召开专业安委会会议,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协调处理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4)督促指导成员单位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
  (5)督促检查指导专业安委会落实分管行业领域的事故防范工作;
  (6)向市安委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7)完成市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4.专业安委办主要职责
  (1)组织成员单位研究提出解决专业安委会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对策措施及工作建议;
  (2)协调成员单位间安全生产联合检查,督促相关成员单位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
  (3)承办专业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专业安委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
  (4)做好专业安委会安全生产情况汇总,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提出意见建议,向专业安委会领导和市安委办报告工作情况;
  (5)负责专业安委会成员单位的日常联络工作;
  (6)承办专业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工作制度。
  1.市安委会工作制度
  (1)会议制度
  ①市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市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召开,会议议题由市安委办提出。
  ②市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认为必要时可召开有关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
  (2)检查制度
  ①市安委会组织的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或暗查暗访每年不少于两次,由市安委会领导或成员单位领导带队,市有关部门派人参加。
  ②根据全市安全生产的形势和任务,按照市政府(或市安委会)的部署要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专项督查由市安委办组织,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派人参加。
  (3)报告制度
  ①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下年度1月10日前向市安委会报告本单位安全生产年度工作总结及下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安排;纳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成员单位,应于半年度后十日内将安全生产履职情况报市安委会。
  ②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应及时向市安委办报送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信息。
  ③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在重大节日前,向市安委办报告节日期间值守人员名单;节日期间每天向安委办报告本单位(系统)安全生产情况。
  ④市安委会每年度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4)签发制度
  市安委会文件由主任或副主任签发。
  2.市安委办工作制度
  (1)联络制度。专业安委办、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责任处室负责人担任市安委会联络员,负责与市安委办的日常联络工作。
  (2)会议制度。市安委办可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组织召开专业安委办或市安委会联络员会议,会议由市安委办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全体或部分联络员参加。
  (3)报告(通报)制度。市安委办每年度向市安委会报告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安排,及时上报重要工作信息。每月向成员单位通报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4)约谈制度。按照《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制度的通知》(衢政办发〔2012〕60号)等规定要求,组织开展约谈工作。
  (5)黄牌警示制度。按照《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制度的通知》(衢政办发〔2012〕60号)等规定要求,对有符合情形的县(市、区)、市级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约谈后,经市政府同意,向其下发警示告知书。
  (6)签发制度。市安委办文件由安委办主任或副主任签发。
  3.专业安委会工作制度
  (1)会议制度。专业安委会全体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主任认为必要时可召开有关成员参加的专题会议。会议由专业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召开,会议议题由专业安委办提出。
  (2)检查制度。专业安委会组织所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由专业安委会领导带队,相关成员单位参加。
  (3)报告制度。专业安委会成员单位在向市安委会报告履职情况、本单位安全生产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安排的同时,报告所在专业安委会。专业安委会每年向市安委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4)签发制度。专业安委会文件由主任或副主任签发。
  4.专业安委办工作制度
  (1)联络制度。专业安委会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责任处室负责人担任联络员,负责与专业安委办的日常联络工作。
  (2)会议制度。承办专业安委会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召开专业安委会联络员会议,会议由专业安委办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全体或部分联络员参加。
  (3)报告(通报)制度。专业安委办次年1月10日前向专业安委会和市安委办报告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安排,每半年向成员单位通报专业安委会安全生产形势。专业安委会重要会议、领导批示、重要工作开展情况等事项及时报告市安委办。
  (4)签发制度。专业安委办文件由专业安委办主任、副主任签发。
  四、其他
  本规则从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衢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
  附件

  衢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

  一、市安委会组成人员
  主  任:徐文光(市政府)
  副主任:汤飞帆(市政府)
  毛建民(市政府)
  马梅芝(市政府)
  吕跃龙(市政府)
  王良春(市政府)
  王顺大(市政府)
  委  员:王良海(市政府)
  季根寿(市政府)
  琚建军(市委组织部)
  蔡方林(市纪委、市监委)
  黄孔森(市安监局)
  刘剑明(军分区)
  毕  茗(市委宣传部)
  华  英(市编委办)
  蒋国强(市农办)
  郑胜军(市应急办)
  祝晓农(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
  施维达(市西区管委会)
  谢剑锋(市发改委)
  毛卓战(市经信委)
  徐朝金(市教育局)
  徐须实(市科技局)
  叶建明(市民宗局)
  毛  勇(市公安局)
  申  剑(市司法局)
  吴宝骏(市财政局)
  吴招明(市人力社保局)
  徐延山(市民政局)
  徐常青(市国土局)
  夏汝红(市环保局)
  周红燕(市住建局)
  徐  骋(市规划局)
  范家明(市交通运输局)
  王盛洪(市水利局)
  余月明(市农业局)
  王永信(市林业局)
  方  法(市商务局)
  应  雄(市文广局)
  陈根成(市卫生计生委)
  吴自力(市国资委)
  周盛源(市综合执法局)
  郑奇平(市旅委)
  舒财富(市粮食局)
  赖瑞洪(市市场监管局)
  王江平(市民航局)
  杨煜灿(市气象局)
  李水良(市质监局)
  汪  晖(市体育局)
  付炳旺(市广电总台)
  王晓竑(市邮政管理局)
  朱  杰(市检验检疫局)
  邓胜斌(市法制办)
  徐雄强(市总工会)
  徐元玮(团市委)
  魏晓莲(市妇联)
  蒋文军(市消防支队)
  吕志法(市武警支队)
  何文其(国网衢州供电公司)
  王良春同志主持市安委会日常工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黄孔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树峰、严国良、张学义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专业安委会组成人员
  (一)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专业安委会。重点组织协调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组成人员为:
  主  任:汤飞帆  市政府
  副主任:占  珺  市政府
  谢剑锋  市发改委
  毛  勇  市公安局
  成  员:由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执法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国网衢州供电公司等部门(单位)分管领导组成。
  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专业安委办设在市发改委,谢剑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毛勇、范峻民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城建专业安委会。重点组织协调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及燃气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组成人员为:
  主  任:毛建民  市政府
  副主任:徐惠文  市政府
  周红燕  市住建局
  成  员:由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安监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人防办、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市质监局、市西区管委会等部门(单位)分管领导组成。
  城建专业安委办设在市住建局,周红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晓宏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校园安全专业安委会。重点组织协调教育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组成人员为:
  主  任:王良春  市政府
  副主任:季根寿  市政府
  徐朝金  市教育局
  成  员:由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文广局、市体育局、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单位)分管领导组成。
  校园安全专业安委办设在市教育局,徐朝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朱云福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四)工业企业专业安委会。重点组织协调工矿企业领域等安全生产工作,组成人员为:
  主  任:王良春  市政府
  副主任:季根寿  市政府
  黄孔森  市安监局
  成  员:由市安监局、市经信委、市质监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环保局、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市国土资源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市场监管局、国网衢州供电公司等部门(单位)分管领导组成。
  工业企业专业安委办设在市安监局,黄孔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树峰、严国良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五)商贸专业安委会。重点组织协调商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组成人员为:
  主  任:马梅芝  市政府
  副主任:童子侃  市政府
  方  法  市商务局
  成  员:由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市公安局(消防支队)等部门(单位)分管领导组成。
  商贸专业安委办设在市商务局,方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余荣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六)农业专业安委会。重点组织协调农业、农机、农家乐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组成人员为:
  主  任:吕跃龙  市政府
  副主任:郑明福  市政府
  余月明  市农业局
  成  员:由市农业局、市农办、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旅委、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单位)分管领导组成。
  农业专业安委办设在市农业局,余月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文翔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七)民政专业安委会。重点组织协调民政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组成人员为:
  主  任:吕跃龙  市政府
  副主任:郑明福  市政府
  徐延山  市民政局
  成  员:由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公安局(消防支队)等部门(单位)分管领导组成。
  民政专业安委办设在市民政局,徐延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严可兵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八)旅游专业安委会。重点组织协调旅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组成人员为:
  主  任:吕跃龙  市政府
  副主任:郑明福  市政府
  郑奇平  市旅委
  成  员:由市旅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单位)分管领导组成。
  旅游专业安委办设在市旅委,郑奇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郑兵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九)消防专业安委会。重点组织协调消防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组成人员为:
  主  任:王良春  市政府
  副主任:季根寿  市政府
  蒋文军  市消防支队
  成  员:由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卫生计生委、国网衢州供电公司等部门(单位)分管领导组成。
  消防队专业安委办设在市消防支队,蒋文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阮海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十)道路安全专业安委会。重点组织协调道路交通安全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组成人员为:
  主  任:王顺大  市政府
  副主任:郑胜军  市应急办
  毛  勇  市公安局
  成  员:由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单位)分管领导组成。
  道路安全专业安委办设在市公安局,毛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玮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其他部门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以上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所在单位接任人员自然替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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