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7.07.07 来源:超级管理员
柯城区、衢江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和省物价局《关于全面清理和纠正“新居配”有关规定和做法的通知》(浙价检〔2017〕12号),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废止《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区住宅小区供电配套设施建设与维护的实施意见》(衢政办发〔2014〕101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