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7.06.19 来源:超级管理员
近年来,在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下,衢州机场净空保护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近期机场净空保护区内饲养、放飞鸽子等“鸟害”问题时有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浙江省民用机场管理办法》和《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衢州机场(民航)净空保护区域和电磁环境保护区域的通告》等文件有关规定,为切实消除空中隐患,确保飞行安全,现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衢州机场净空保护核心区域内饲养放飞信鸽、家鸽等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动物。违规饲养的必须在2017年6月30日前自行处理,逾期将由相关执法部门依法处理。机场净空保护核心区域包括:
柯城区:府山街道、信安街道、荷花街道、双港街道、花园街道、巨化街道、姜家山乡(柴陈村、姜家山村)、万田乡(谷塘村、弈园村、下蒋村、姚家村、下方村)。
衢江区:浮石街道、樟潭街道、云溪乡(竹篷头村、蒋村、世和村、滨江村)。
绿色产业集聚区:新新街道、东港街道、黄家街道。
西区:白云街道。
二、为避免吸引鸟类栖息觅食,禁止在衢州机场净空保护核心区域设置露天垃圾场、屠宰场、养殖场。未经主管部门批准,违规设置垃圾场、屠宰场、养殖场的必须在2017年 6月 30日前自行清理,逾期将由相关执法部门依法处理。
三、在机场净空保护核心区域以外范围内进行信鸽比赛,或庆祝活动放飞鸽子等的举办者,应提前3天向衢州市民航局和94855部队书面报告,衢州市民航局和94855部队对飞行安全危及程度提出建议,举办者应严格按照建议举办活动。机场净空保护核心区域以外范围包括:
柯城区:石梁镇、航埠镇、石室乡、九华乡、华墅乡、沟溪乡。
衢江区:杜泽镇、廿里镇、后溪镇、大洲镇、横路街道、莲花镇、全旺镇、高家镇、周家乡。
四、任何单位或个人应当遵守本通告,违反本通告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为便于广大市民参与机场净空保护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特设立举报电话(市民航局:8019771;94855部队:8018734)。
特此通告。
衢州市民航局中国人民解放军94855部队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