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6.10.08 来源:超级管理员
各县(市、区)民政局,太保寿险衢州中支公司各县(市、区)公司:
为加强养老保障工作,提高老年人抵御风险能力,根据省老龄办《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浙老工委办〔2013〕6号文件)和《衢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衢政发〔2012〕37号文件)精神,按照“三年试点、逐步深化”的工作方案,在2014年、2015年试点基础上,决定在全市继续深化2016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近年来,我市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剧,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问题突出。截止2015年12月底,我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51.16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9.9%,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有8.07万人,占全市老年人口的15.77%。根据科学研究和调查结果显示,老年人由于身体机能下降、腿脚不便等因素,日常生活中遭受意外伤害的风险概率大大高于其他年龄群体,由此产生的费用支出,不仅给基本社会保障带来压力,也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影响到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发挥商业保险在养老保障中的作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老龄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及时科学综合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是一项为老年人办好事、办实事的民心工程、惠老工程,有利于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增加养老保障渠道,减轻政府和个人负担,让老年人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切实增加获得感、幸福感;有利于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开辟保险业发展新领域、增强商业保险公益性,提高全社会保险意识。近年来,外省和我省部分地区对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进行了探索和试点。我市2014年和2015年连续两年开展了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试点,得到了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认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积累了一些经验。实践证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符合党和政府关于“及时科学综合应对人口老龄化”要求,符合关注民生、改善民生和以人为本精神,是关爱老年人群体的实际行动。
二、工作主题
福彩牵手.银发无忧。
三、参保对象
(一)免费参保对象:衢州市户籍人口、1936年6月30日前出生(2016年7月1日年满80周岁)的高龄老人,免费享受保险。属市本级(柯城区、衢江区)的,免费参保对象个人应缴保费由市民政局福利彩票公益金全额资助,统一缴纳保费;属其它县(市)的,免费参保对象个人应缴保费由其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福利彩票公益金全额资助,统一缴纳保费。
(二)自费参保对象:衢州市户籍人口、1936年7月1日至1956年6月30日期间出生(2016年7月1日已满60周岁、未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自愿参保,根据本人意愿自己缴纳保费。
四、保险期间
保险期间为: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止。
五、保障范围
老年人在日常生活中发生的意外伤害所导致的死亡、残疾和骨折住院补贴。包括但不限于:乘坐公交车或交通工具、户内外及公共场所发生的意外伤害,如:车祸、磕碰、摔跤、高空坠物、电击、溺水、食物中毒、空难、动物咬伤、锐器割伤等造成的意外骨折住院或意外身故及残疾均可得到相应的赔付。
六、缴费标准
每人每年40元,试点期间太平洋寿险公司资助20元,个人缴费20元。其中,免费参保对象由民政部门福利彩票公益金列支20元。
七、保险金额
被保险人意外身故保险金、意外残疾保险金额10000元;意外骨折住院补贴保险金额最高14400元。
八、赔付方式
1、发生意外身故,保险公司一次性给付10000元,保险责任终止;因意外导致残疾,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残疾鉴定等级1-10级分别对应比例赔付,最高可赔付10000元。
2、因意外伤害骨折导致住院的,且符合衢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范围内合理且必要的住院,二级(含)以上公立医院80元/天,二级以下其他社保定点医院50元/天,单次住院(同部位骨折住院间隔不超30天视为单次住院)最高补贴30天,全年最高补贴180天。
九、工作安排
1、组织保险培训(5月底前)。由各县(市、区)老龄办具体牵头,太保公司与各乡镇民政助理员组织培训,将2016年老年人保险方案进行宣讲,并按村相应人数投放一定比例的保险简介,各村(社区)需将保险简介在村(社区)公开栏中张贴宣传。
2、办理投保手续(6月底前)。由各县(市、区)老龄办具体牵头,会同太保寿险衢州中支公司各县(市、区)公司,落实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形成电子清单,制作好相应的投保资料统一到各县(市、区)民政局办理投保手续。
2、发放保险凭证(7月底前)。投保成功后,太保衢州中支公司将印有保险责任、保障内容的保险简介及电子版投保人员清单发放至各县(市、区)老龄办,自费参保人员的保险凭证由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发放到参保对象手中,各村(社区)需将保险简介在村(社区)公开栏中张贴宣传。
3、做好售后服务(保险期间)。若发生保险事故,其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根据保险简介提示的报案方式和理赔申请手续,致电或到太保寿险衢州中支公司及各县级公司报案,治疗结束后办理理赔手续。太保寿险衢州中支公司接到报案后,及时核对案情,对申请的理赔及时给付赔款。
十、工作措施
1、统一思想认识。深化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是及时科学综合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客观需要,是构建多层次、多元化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的迫切需要,是建立老龄工作风险分担机制的重要手段。各县(市、区)老龄办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吸收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坚持发挥好政府的主导职能,积极履行兜底、监管、引导职能,始终把握住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公益导向,把这项为政府分忧、替家庭减负、使老年人受惠的公益善举抓紧抓实抓好。
2、深入宣传发动。要坚持宣传开道,舆论先导,把宣传发动工作做细做实,做到基层做到家喻户晓。要将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与我市具有传统优势的孝文化教育建设相结合,深入基层广泛宣传发动,使广大群众切实了解这项工作的意义、作用、投保及理赔程序等,提高广大群众的保险意识和投保自觉性。
3、拓展投保渠道。对80周岁及以上的免费参保对象要核准人数,确保一个都不能少,由各级福彩公益金全额资助,统一缴纳保费;对60周岁及以上且未满80周岁的自费参保对象,要拓宽筹资投保渠道。⑴对乡镇敬老院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城镇“三无”对象属于自费参保对象的,由所在乡镇敬老院统一缴纳保费;⑵鼓励引导村集体为自费参保的老年人投保。村集体出资为老年人投保是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全国老龄办有关文件也明确把它作为投保措施之一。村集体经济有条件的,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并公开公示后,可以由村集体统一为本村自费参保的老年人办理投保。要反对不正当竞争,发现有村干部借此拿“回扣”、收“劳务费”等现象要及时报当地纪检监察部门查处。⑶积极引导各地慈善组织为“低保”、重点优抚对象中自费参保的老年人缴纳保费。⑷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社会爱心人士献爱心,为自费参保的老年人赠送意外伤害保险。⑸要尊重老年人个人意愿,引导老年人个人或家庭成员自愿购买参保。不得从基础养老金、保险个人账户、养老服务补贴、困难救助金中扣除保险费。
十一、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民政局要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乡镇(街道)民政干部特别是从事老龄工作的干部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认真调查、核实参保对象情况,认真落实参保人员,投保资料要做到准确、全面、真实。
2、太保寿险衢州中支公司要指定具体的部门,派出精干力量负责试点工作,及时办理投保手续,及时发放投保简介,及时办理理赔申请,建立理赔服务绿色通道,确保提供最及时、最优质的保险服务。
3、请市、县(市、区)公安、人力社保部门给予配合支持,提供免费参保对象个人有关信息。经办的保险公司要做好对参保对象个人信息的保密工作,未经本人许可,不得用于其他用途或向第三方提供。
4、要广泛宣传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目的意义、参保条件、保障范围、保险金额、赔付方式、理赔程序等,让老年人清楚明白,积极支持、参与试点工作。
5、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积极深化2016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试点工作, 力争乡镇(街道)、行政村的覆盖面达到100%,确保免费参保对象参保率达到100%,自费参保对象参保率达到50%以上。2016年底将召集专题会议进行综合评估,对各县(市、区)、乡镇(街道)老年人保险试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积极、效果明显、达成参保率要求的单位给予表彰。
衢州市民政局太平洋寿险衢州中心支公司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