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6.08.10 来源:超级管理员
衢政办发〔2016〕4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全市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意见》(浙政发〔2016〕11号)和市领导指示精神,加强政银企联动协作,努力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市政府决定,从2016年7月1日起到2016年底,在全市开展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
《全市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第1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2016年7月21日
一、总体要求
通过制订政策、增信融资、强化监管、严格执法、互通信息,补齐短板,融洽政银企关系,帮助经济主体畅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实现我市经济金融和谐共赢发展。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一)加大政策扶持。
1.制定并实施“十三五”金融业发展规划,进一步优化金融考核办法,充分调动金融机构工作积极性。(市金融办)
2.制定绿色金融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和政策意见,全方位推进绿色金融发展;研究建立绿色金融投资评估机制,提高环保评价权威性和一致性,方便金融机构比较直观地掌握项目环保达标程度;建立绿色金融要素交易平台,承接碳排放权、排污权、用能总量、林权以及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等稀缺资源的交易。(市人行、金融办、环保局、节能办、农业局、林业局、国土局)
3.综合考虑商业银行对地方的贡献度、存贷比等因素和央行关于市场利率定价机制的有关规定,采用加权效益指数进行政府性资金竞争性存放,引导商业银行更好地支持地方发展;统筹兼顾,完善财政资金招投标办法,合理配置财政资金。以物抵债及破产企业资产处置过程中,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前提下,减免归属于地方的有关税费,帮助银行降低不良信贷资产的处置成本,为企业重组提高土地、厂房抵押率创造条件。(市财政局、地税局、国资委、监察局、人行)
4.加快推进公积金管理体制改革,整合市、县两级住房公积金资源,建立“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的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加快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支持和鼓励符合条件的银行参与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市公积金中心、编委办、财政局、审计局、经信委)
(二)健全担保体系。
5.加强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建立中小企业担保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完善风险补偿机制,提高担保风险补偿比例和担保出险容忍度;增加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壮大担保实力。(市经信委、金融办、人行、财政局)
6.在全市范围推广柯城中小企业资金风险池经验和“保险+银行+政府”的小额保证保险贷款模式,为更多的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提供担保。增加市本级科技金融风险池规模,通过配套跟进贴补政策等举措,引导银行信贷优先支持高新科技、低碳环保等绿色产业集聚。(市人行、财政局、科技局、银监局、经信委、金融办)
7.创新担保方式,推进政府采购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商标权质押贷款、创业担保贷款,帮助实体经济拓宽融资渠道。(市人行、监管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监管局、社保局、财政局、银监局、金融办)
(三)强化金融监管。
8.推行授信总额联合管理机制和主办行制度,从源头治理多头授信、异地授信、过度授信和过度融资、过度担保等问题。(市银监局)
9.加强风险管控,对出险企业和困难企业做好分类指导和稳定控制工作。(市政银联动协调帮扶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完善信用体系。
10.加强部门协作,积极搭建全市统一的企业综合信息共享平台,整合注册登记、生产经营、人才及技术、纳税缴费、劳动用工、用水用电、节能环保、房产、婚姻等信息资源,弥补信息不全的“短板”;探索企业综合信息共享平台与人行征信系统有效互补融合的路径,建立失信惩诫机制,在全市范围内实现信息信用资源共享。(市发改委、人行)
(五)严厉打击金融犯罪。
11.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动机制,严厉开展打击企业逃废债专项行动;简化程序,缩短企业破产案件审理、不良资产处置时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担保人利用向公安部门举报债务人涉嫌犯罪等手段逃避担保责任。(市公安局、人行、银监局)
12.严厉打击非法集资,规范发展民间融资、互联网金融。(市金融办、公安局、人行、银监局)
三、行动步骤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组织准备阶段(7月1日至7月15日)。各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行动方案。
(二)行动实施阶段(7月16日至12月15日)。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力量,横向联合、纵向联动、多管齐下、合力攻坚,开展专项行动;并结合专项行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打扶结合、着力治本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16日至12月30日)。各部门对专项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于2016年12月20日前报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检查,并于12月30日前将行动总结报市政府。
四、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本次专项行动,由市政府办公室统一领导,负责研究行动方案,督促检查工作进度,分析舆论动态,研究应对措施等。10项任务分解到各相关部门,排名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各牵头部门要根据本行动方案提出具体的任务和目标,制定实施方案,并将专项行动的任务和责任落实到相关部门、处室和责任人。
(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部门要充分履行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协作。要积极探索治本之策,加快相关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作用,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三)督查推进,确保落实。各部门要按照本行动方案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各牵头部门在每月30日将阶段性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汇总,报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将适时组织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问题,指导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