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安委办关于加强高压电力用户用电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7.17   来源:超级管理员

 衢市安办〔201542

  

各县(市、区)安委办,市级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上半年,全市接连发生3起高压电力用户的用电事故,特别是427,柏丽大酒店电工在未确认线路状态的情况下,擅自操作,造成西区部分用户停电,极大地影响了电网安全稳定运行,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针对事故中暴露的相关单位用电管理不善、电气管理人员素质不高、设备设施隐患突出等问题,为加强高压电力用户用电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我市正常供用电秩序和电网运行安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电力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市实际,现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高压电力用户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用户用电安全管理工作,不仅关系着生产经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更关系到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全市高压电力用户要站在保障电网安全运行、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用电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强化和落实主体责任,市、县供电公司要强化专业指导,提高高压电力用户用电安全管理水平,共同维护公共安全。

    二、强化高压电力用户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1、切实落实用电安全管理责任。全市高压电力用户对其产权内电气设施的安全管理负有主体责任,其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用电管理工作全面负责,要切实加强对用电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确保必要的用电安全投入,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用电运行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对用电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

    2、规范电气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全市高压电力用户应配备足够的持有许可职能的政府部门颁发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操作证》的电气工作人员,高压配电室应24小时值班,现场操作人员不得少于2人。

    3、定期进行电气设备的试验检测。全市高压电力用户应对电气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按《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596 1996)标准规定的各种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的项目、条件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预防性试验及定期检修,保障其正常运行。

    4、适时更新改造电气设备。全市高压电力用户应掌握电气设备运行状况,制定升级改造计划,对运行年限较长、问题频发的老旧电气设备进行升级改造,积极采用新设备、新技术,提高安全运行水平。

    三、充分发挥供电企业的专业指导作用

    1、依法开展用电检查。供电企业应认真履行社会责任,依法开展用电检查,发现电力用户设备管理或用电行为不符合安全规定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并积极指导电力用户进行隐患整改。对隐患缺陷拒不整改的供电企业应报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电力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备案,对危害供用电安全,情节严重的电力用户,供电企业可依照《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四十条给予中止供电处理。

    2、高压电力用户应积极落实隐患整改。各高压电力用户应配合供电企业依法开展用电检查,严格落实主管部门和供电企业提出的安全规范用电整改要求,采取各项安全处置措施,保障供电可靠和用电安全。

    四、切实加强电工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

    1、全市高压电力用户应对电气工作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建立培训档案,并采取送培、委托等方式委托专业电工培训机构每年开展不定期的业务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

    2、提升电工培训机构教学力量。各电工培训机构要保证具有与培训能力相适应的教学场地、师资力量和教学设备,结合新技术、新设备的发展趋势,对实操教学设备及时进行更新,确保与电气设备发展相适应,充分提高电工学员的实操水平。

    3、强化对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持证情况的检查。各级安监、经信、电力部门要加强对高压电力用户从事电气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持证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促进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落实。供电企业在用电检查工作中,应检查用户作业电工安全作业状况,并进行专业指导,进一步提升高压特种作业人员业务能力。高压电力用户对新设备新技术的应用,应及时开展或委托专业电工培训机构开展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进一步提高特种作业人员业务能力。

    五、强化联合执法

    1、建立高压电力用户隐患缺陷信息备案和通报制度。各级经信、电力部门应记录备案供电企业用电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形成书面材料,进行通报,并责令相关企业和单位落实整改措施,督促限期整改,并反馈整改情况。

    2、开展联合执法。安监、经信、电力等部门应将企业用电安全作为年度检查的重要内容。通力合作、紧密配合,组织安全用电专项检查,共同打击电力违法违章行为。对安全隐患突出、安全责任严重不落实的企业和单位,记入安全生产不良信息,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情节严重或仍拒绝整改的,可采取停止供电等措施强制高压电力用户履行决定,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相关条款给予行政处罚。

    六、加强用电安全宣传工作

    要充分发挥媒体、网络、手机短信等宣传渠道作用,开展多层面的用电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安全用电知识、用电管理标准和规范,强化各企业、单位和群众对加强用电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各种渠道举报用电安全非法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关注用电安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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