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执行人防行政处罚适用听证程序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12.19   来源:超级管理员

各市、县(市、区)人防办:
  《浙江省实施行政处罚适用听证程序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已于2014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人防系统实施行政处罚适用听证程序较大数额罚款标准为:对“组织/经营性活动”罚款4万元,对“个人/非经营性活动”罚款4千元。
  各级人防执法机构应当及时认真贯彻并严格执行该《标准》,对达到或者超过相关罚款数额的,依法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4年11月18日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