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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关于同意工疗机构衢州市金峰电镀有限公司已纳增值税实行限额即征即退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9.09
来源:超级管理员
衢州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关于同意工疗机构衢州市金峰电镀有限公司
已纳增值税实行限额即征即退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7
〕
92
号)精神,经审核,同意工疗机构衢州市金峰电镀有限公司,
2014
年7月份开始
享受增值税限额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在执行中如发现该企业不符合退还增值税有关规定的,应及时取消其增值税即征即退资格。
衢州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2014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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