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安委办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14.07.29   来源:超级管理员

 

 衢市安办〔201438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市安委会印发了《衢州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衢市安〔2014〕6)(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自6月中旬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1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企业按照《通知》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活动成效明显。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基本情况
此次大检查活动采取企业自查、行业(领域)检查和政府督查的方式进行。期间,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共派出1191个检查组、5838人次参与检查,发现隐患4886条,其中重大隐患20条,下达整改指令1124份,停产整改企业23家,行政处罚金额达67.19万元。
主要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行动部署迅速
各地、各有关部门充分认识到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把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意见》(浙委发〔2014〕5号)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迅速全面部署,并根据本地、本行业(领域)实际制定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检查重点,落实检查责任。大检查期间,衢江区委书记吴江平、教育局局长徐朝金等县(市、区)和部门主要领导共带队421次,检查企业5290家。
(二)突出检查重点,强化隐患整治
各地、各有关部门将矿山、危化、道路交通、消防火灾和建筑施工等9大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作为此次大检查活动重点,累计聘请专家149人次,共排查出安全隐患4886条。其中,重大隐患20条,危险品企业隐患441条,矿山企业隐患74条,一般工贸企业隐患501条,建筑施工企业隐患484条,道路和水上交通隐患947条,消防单位隐患566条,旅游行业隐患201条,校园安全隐患307条,其他行业领域隐患1365条。对查找出来的隐患,已责令企业整改并督促企业落实防范措施;对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已责令停产停业。活动期间,共有23家企业被责令停产整改。
(三)及时总结分析,注重行动实效
各地、各部门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中排查出来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市安委办,并认真分析近年来事故多发易发行业(领域)的成因,采取针对性措施,从源头上加以治理,提高了安全检查的有效性。同时,注重营造氛围,强化检查效果,通过广播电视媒体、新闻报纸刊物、车载电子屏、宣传栏宣传单等方式加强对大检查行动的宣传。活动期间,市安委办共收到重大隐患报告20条,媒体参与41家次,报纸报道111篇,电视电台报道238条,曝光企业94家,切实推动了大检查工作的深入开展。
<!--[if !supportLists]-->三、<!--[endif]-->存在问题
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开展以来,各地、各部门能按照工作要求认真组织部署,在隐患排查和整治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凸显出一些问题:
(一)思想重视不平衡
    部分部门、企业仍存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错误思想,没有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与省委5号文件贯彻落实紧密结合起来。开展检查工作流于形式,走马观花,对行业领域、对本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底数不清,工作针对性不强。
(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检查发现,部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未签订,未按要求全覆盖。对外来作业人员没有安全管理协议,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三类人员仍有未经安全培训上岗现象。个别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流于形式,甚至常年没有开展安全检查,作业现场安全隐患颇多。
    (三)安全生产信息反馈不及时
个别地区和部门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不落实,未按规定要求及时反馈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或未及时上报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总结和相关汇总表。
下步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认清形势,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当前我市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俊。截止到6月底,已发生各类事故260起、死亡88人。其中,较大事故2起(工矿商贸和道路交通各1起)、死亡7人。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进一步落实责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工作要求,建立常抓不懈、常抓常新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要依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再细致、再深化;要不断完善督查制度、考核制度、跟踪制度,着力解决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建立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进一步夯实基础,持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
各地、各部门要扎实做好安全生产网格化、安全生产标准化、诚信机制建设及事故防范创新体系建设等工作,强化管理上的创新,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在继续做好省市两级政府挂牌督办及本次大检查中发现的20条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同时,严厉开展交通运输、消防、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矿山等重点领域的打非治违,持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不断加大警示问责和督导整改力度。
 
 
 
2014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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