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律师职业道德建设学习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7.08   来源:超级管理员

 

 
衢州市司法局


 

衢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
“律师职业道德建设学习月”活动的通知
 
衢市司通〔2014〕20号
 
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市直各律师事务所:
为深入学习贯彻《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意见》(司发〔2014〕8号)精神,准确把握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总体要求,落实好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各项任务,切实提升全市律师职业道德建设水平,推进律师事业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律师行业开展“律师职业道德建设学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时间与步骤
“律师职业道德学习月”活动时间为2014年7月4日至8月30日。参加对象为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及全体律师。
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4日至8日)。通过下发文件、召开会议等形式将活动部署到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各律师事务所及全体律师,确保各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参与到活动中。
(二)开展活动阶段(7月5日至8月15日)。组织各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认真学习律师职业道德,查找在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诚信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整改,切实解决在当前执业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总结提高阶段(8月16日至30日)。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建立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律师职业道德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法律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高素质律师队伍。
二、活动内容与方式
“律师职业道德学习月”活动围绕提高律师职业道德素养,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增强律师诚信观念,采取多种方式开展。
(一)认真组织学习,全面铺开学教活动。广大律师要通过律师事务所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认真学习《律师法》、司法部《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意见》(附件1)、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附件2)、《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和《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等法律规章和行业规范,使律师职业道德入脑入心,以诚信来立本,做到依法诚信执业。活动期间市律师协会会长、理事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律师事务所集中学习不少于4次,律师自学每人不少于10小时。
(二)开展多形式研讨,全面提升职业道德意识。开展“忠诚、为民、法治、正义、诚信、敬业”为主要内容的律师职业道德大讨论活动,每名律师要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撰写一篇以上心得体会。要以市律师协会、县(市、区)司法局、律师事务所等为单位组织讨论,交流心得,邀请身边遵守职业道德先进典型介绍事迹,加深广大律师对律师职业道德的理解和掌握,增强依法、规范、诚信执业意识。
(三)主动查摆问题,全面动员抓好整改。各律师事务所在抓好面上学习的基础上,要组织律师查找存在的违反职业道德的问题,分析原因,认真整改。各县(市、区)司法局要认真抓好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并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使广大律师充分认识到违反职业道德产生的严重后果。
(四)健全工作机制,注重长效推进。各律师事务所要建立健全政治和业务学习制度、投诉受理与查处制度,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学习,强化对律师执业活动遵守职业道德情况的日常监督管理。市律协要将编印《衢州市律师执业规范汇编》列入重要工作安排,进一步推进全市律师规范执业、诚信执业。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加强对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组织领导,建立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相互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地区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和律师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市律师协会要将律师职业道德建设作为行业自律管理的重要任务,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要严格落实律师事务所的直接管理责任,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发挥律师党员在职业道德建设方面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扎实有序推进。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要采取分片挂点、汇报交流、实地督导、群众评议等方式,加强对活动的督促指导。各律师事务所主任要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带头学习、带头撰写心得体会、带头查摆整改,推进活动有序开展。律师学习心得体会由各律师事务所汇总保存,供实地督导检查。
(三)及时报送信息。要加强信息沟通与交流,对活动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要及时总结上报;要加强活动的宣传,利用各种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扩大活动的影响;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区)司法局、律师事务所要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9月15 日前上报市局律管处。
 
附件1:《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执业道德建设的意见》
附件2: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印发<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通知》
 
 
                               
 
                                    衢州市司法局
                                   2014年7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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