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14.06.30   来源:超级管理员

 

关于开展2014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
 
衢市司通〔2014〕19号
 
市局有关处室:
根据市法制办部署,今年继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查范围
2013年6月1日至2014年5月31日期间,各处室在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确认等行政执法活动中形成的文书和材料,按规定经整理形成的案件卷宗。
二、评查方式和评查标准
案卷评查采取本处室内部评查和自查、市局法制司考处组织抽查的方式进行。
评查工作按《衢州市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衢市司[2011]39号)文件执行。
三、评查步骤
案卷评查活动从6月底开始至10月底结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自查阶段(6月底至7月15日)。各处室对本处室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自查自评,并将检查情况书面报市局法制司考处。如在本次案卷评查规定的期间内无行政执法案卷的,应向市局法制司考处作书面说明。
(二)组织检查阶段(7月15日至8月底)。市局法制司考处组织检查,并8月底前将检查情况书面报送市法制办。
(三)整改阶段(9月至10月)。各处室对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组织整改和督促纠正,市局法制司考处对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经梳理汇总后,分别向市局和上级有关部门反馈,督促整改,并采用适当方式予以通报。
四、工作要求
各有关处室要高度重视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对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分析原因,落实整改措施,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案件的办理质量,全面提升依法行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结果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考核评价内容。
联系人:万一民,联系电话:3086091。
 
 
 
衢州市司法局
201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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