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3.11   来源:超级管理员

ZJHC0020140001

 
 
衢州市人民政府文件
 
衢政发〔20141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
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0〕76号)精神和《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5号)相关规定,市法制办牵头对2010年7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发布的8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和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衢政发〔2011〕12号)列入继续有效目录的26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继续有效的25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含需要修改的40件)目录、废止的6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失效的3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需要修改的40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废止与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再执行,2012年12月31日前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发布的未列入继续有效目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需要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原则上要求在2014年6月底前完成修改工作。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4.需要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衢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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