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衢州市城镇住房保障发展规划(2013-2017)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14.01.28   来源:超级管理员

 

 衢州市人民政府文件
 
衢政发〔201387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衢州市城镇
住房保障发展规划(2013-2017)的批复
 
市住建局:
  你局《关于要求批准衢州市住房保障规划的请示》(衢住建〔2013〕140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衢州市城镇住房保障发展规划(2013-2017)》(以下简称《规划》)。同意《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至2015年末全市城镇住房保障覆盖面达到20%以上,至2017年末全市城镇住房保障覆盖面力争达到22%。
  二、住房保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各县(市、区)政府和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市西区管委会要按照《规划》要求,切实抓好本辖区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逐年制订城镇住房保障年度实施计划,并落实到具体项目。
  三、各县(市、区)政府和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市西区管委会要加强要素保障,根据《规划》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设任务,科学编制土地供应计划,在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中单列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指标,并按照规定统筹安排财政预算资金。同时,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企业等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意见》(浙政办发〔2012〕79号),落实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政策,多元化筹集保障性安居工程房源,确保实现《规划》目标。
  四、你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建立考核问责机制,认真抓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
  衢州市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31日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