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文件
衢政发〔2013〕67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
旧厂区改造三年(2013—2015)
行动计划及2013年实施方案的批复
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
你单位《关于请求批准〈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旧厂区改造三年(2013-2015)行动计划〉、〈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2013年旧厂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请示》(衢集管〔2013〕145号)悉。根据《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旧厂区改造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试行)》(衢政发〔2013〕40号)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编制的《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旧厂区改造三年(2013-2015)行动计划》和《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2013年旧厂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计划》和《方案》)。
二、你单位要严格按《计划》和《方案》,组织实施,不得擅自突破政策标准,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三、你单位要进一步细化完善《计划》和《方案》,分解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加强政策的衔接,有序推进旧厂区改造工作;市区旧厂区改造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市国土局)要加强督查,指导和帮助解决旧厂区改造过程中的问题,确保《计划》和《方案》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
衢州市人民政府
2013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