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衢州市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目标细化分解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12.27   来源:超级管理员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衢政办发〔2013184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衢州市商品交易市场
提升发展目标细化分解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衢州市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目标细化分解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20日
  衢州市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目标细化分解方案
  为全力推进衢州市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的意见》(浙政发〔2012〕65号)、《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交易市场“两个两万亿”目标细化分解方案的通知》(浙市提办〔2013〕1号)、《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的实施意见》(衢政发〔2013〕64号)和全市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大会精神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两地三城”、加快“两个崛起”、实现富民强市奋斗目标,以优化结构、创新功能、增强活力、提升业态为核心,大力推动我市商品交易市场建设星级化、交易方式现代化、运营管理专业化、物流网络高效化、商品辐射国际化、市场经营品牌化,构建现代商品交易市场新体系,进一步推进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增强中心城市集聚力与辐射力,不断推动衢州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二、总体目标
  力争经过5年努力,全市商品交易市场成交额超过600亿元;年成交额亿元以上市场超过50家,年成交额十亿元以上市场超过20家,年成交额百亿元以上市场争取突破1家,省、市重点市场10家;培育1个以上省级重点现代商品交易市场集群和3个重点提升发展市场项目;创建8家四星级以上文明规范市场,1家五星级以上文明规范市场;努力将衢州打造成四省边际商贸中心城市。
  三、各县(市、区)政府目标共性指标
  (一)组织领导
  1.成立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加强对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工作的指导、组织和协调。
  2.每年召开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工作会议,制订工作方案,部署工作任务。
  3.把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工作列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并完善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年度目标和重点工作责任分解制度。
  4.建立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工作信息专报制度,及时向市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和进度。
  (二)规划引导
  1.出台新一轮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的政策意见,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2.科学编制商品交易市场专项规划,并不断完善、优化。省重点市场和省级现代商品市场集群周边不宜新建同类市场,要新建同类市场的须进行规划论证,避免过度竞争。
  3.针对当地的省重点市场出台新一轮的“一场一策”。
  4.出台支持网络市场快速有序发展的政策意见,提出实体市场与网络市场对接发展的具体意见和落实措施。鼓励发展具有当地特色的网络市场。
  5.做好省内省外市场的对接工作。在省外浙商市场中选择建立一批浙货销售中心,在省内重点产地市场中建立浙货配送中心,与省外市场浙货销售中心对接,充分发挥市场功能作用,扩大浙货销售。
  (三)政策支持
  1.设立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专项资金,积极支持市场提升发展项目。加大相关税费优惠力度。
  2.制定市场用电、用水、用气与一般工业同价政策的执行时间表,确保2013年12月底前全面落实。
  3.加大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的用地支持,省重点市场改造提升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所需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由相关县市优先安排。
  4.加大对商品交易市场的金融支持,搭建商品市场金融合作和资本运营平台,拓展商品市场融资渠道。支持具有上市潜力和竞争优势的省重点市场进入全省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
  5.支持市场品牌建设。对市场申报“驰名商标”、“省着名商标”、“省知名商号”的,予以优先支持。建立商品市场品牌指导站,推动市场创建省专业商标品牌基地,实现市场与品牌的良性互动发展。
  (四)管理服务
  1.深化诚信市场建设。广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积极倡导诚信经营的现代商业文明理念。全面推进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2.加强市场规范管理。建立适应市场商品特点的知识产权保护和打击假冒伪劣的长效监管机制。实行对市场上市食品、农产品、重要商品的可追溯管理。各有关部门要依据职能,依法加强对商品市场的监管,共同促进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3.深入开展星级文明规范市场创建活动,加强对星级市场的动态管理。
  4.鼓励市场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分离,建立有资质、有品牌的市场管理公司,对市场实施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鼓励专业的市场管理公司做大做强,通过输出专业管理、专业培训等方式,提升商品市场整体管理服务水平。
  5.重视市场经营人才培养与引进,各级财政要在商品市场提升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一部分用于支持市场人才培训。
  6.加大对商品市场的宣传力度,提升市场在全国的影响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市场提升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各县(市、区)政府目标个性化指标
  (一)柯城区
  1.到2017年底,实体市场成交额达365亿元以上,网上市场成交额达65亿元以上。培育1家以上成交额超百亿元的商品交易市场、13家以上成交额超10亿元的商品交易市场和27家以上成交额超亿元的商品交易市场。创建1家以上五星级文明规范市场和3家以上四星级文明规范市场。在新一轮省重点市场调整中,争创6家以上省、市重点市场。培育1个以上省级重点现代商品交易市场集群。
  2.确定不少于3家的重点提升发展市场项目名单,并提出具体完成时间进度表。重点推进上洋市场园区、新凤朝市场等提升发展工作。
  (二)衢江区
  1.到2017年底,实体市场成交额达15亿元以上,网上市场成交额达5亿元以上。培育2家以上成交额超亿元的商品交易市场。创建1家以上四星级文明规范市场。在新一轮省重点市场调整中,争创1家以上省、市重点市场。
  2.确定不少于1家的重点提升发展市场项目名单,并提出具体完成时间进度表。重点推进粮食与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改造提升建设。
  (三)龙游县
  1.到2017年底,实体市场成交额达80亿元以上,网上市场成交额达35亿元以上。培育3家以上成交额超十亿元的商品交易市场和8家以上成交额超亿元的商品交易市场。创建1家以上四星级文明规范市场。在新一轮省重点市场调整中,争创2家以上省、市重点市场。
  2.确定不少于2家的重点提升发展市场项目名单,并提出具体完成时间进度表。重点推进家居建材、钢材市场项目建设。
  (四)江山市
  1.到2017年底,实体市场成交额达90亿元以上,网上市场成交额达35亿元以上。培育2家以上成交额超十亿元的商品交易市场和5家以上成交额超亿元的商品交易市场。创建1家以上四星级文明规范市场。在新一轮省重点市场调整中,争创2家以上省、市重点市场。
  2.确定不少于2家的重点提升发展市场项目名单,并提出具体完成时间进度表。重点推进消防安保市场项目建设。
  (五)常山县
  1.到2017年底,实体市场成交额达35亿元以上,网上市场成交额达5亿元以上。培育1家以上成交额超十亿元的商品交易市场和6家以上成交额超亿元的商品交易市场。创建1家以上四星级文明规范市场。在新一轮省重点市场调整中,争创1家以上省、市重点市场。
  2.确定不少于2家的重点提升发展市场项目名单,并提出具体完成时间进度表。重点推进常山迅鸿国际商城、浙西世贸商业城市场项目建设。
  (六)开化县
  1.到2017年底,实体市场成交额达15亿元以上,网上市场成交额达5亿元以上。培育1家以上成交额超十亿元的商品交易市场和3家以上成交额超亿元的商品交易市场。创建1家以上四星级文明规范市场。在新一轮省重点市场调整中,争创1家以上省、市重点市场。
  2.确定不少于1家的重点提升发展市场项目名单,并提出具体完成时间进度表。重点推进开化芹南农贸市场项目建设。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是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改善民生、推动浙江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2013年市政府已将其列为重点工作,并纳入年终考核。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将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列入“一把手”工程,作为贯穿全年的重要工作一抓到底。各地要按照任务要求抓紧研究确定具体工作方案,制定工作推进倒排计划,进一步明确各相关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每项指标的分解任务都要明确完成时间,确保早行动、早落实、早见效。
  (二)强化协调,形成合力。商品市场提升发展涉及面广,需要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共同努力才能完成。各地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负起牵头组织、协调各方、汇总情况、督促落实的职责;其他成员单位要增强工作主动性,根据各自职责主动服务、简化审批,确保提升发展项目尽早启动和顺利推进,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市政府将不定期督查各地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工作进展情况,听取汇报,检查阶段工作落实情况。市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也将对工作落实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通报。各县(市、区)政府领导要深入工作一线,检查工作进度,分析存在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各地要加强对此项工作考核,将其列入各级部门和部门目标责任制中心工作考核内容。
  (四)畅通信息,及时总结。各地要掌握本地动态情况、对提升发展工作中的新问题、新情况要注重搜集整理,认真分析研究,及时沟通汇报。市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以专报形式编发各地动态,并报送省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领导小组。各地要及时总结工作推进情况,于每年12月15日前将全年工作总结报市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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