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市民〔2013〕120号
衢州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根据2013年11月24日晚,央视新闻播报习近平总书记在青岛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和李强省长重要批示精神,以及《浙江省民政厅关于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浙民电〔2013〕57号)和《关于印发衢州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衢消安委〔2013〕18号)要求,结合我市民政工作实际,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从关注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角度出发,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各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全市民政领域安全有序。
二、排查整治范围
要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对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各单位要妥善制定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尤其要加大对危险物品的监管力度,确保处于安全受控状态;要做好对各种交通运输工具的安全检查,确保出行安全。各类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网点、殡仪馆、救助管理站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加强消防安全检查,保证消防设备设施安全完好。
三、工作开展步骤
(一)组织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13年12月5日)。各县(市、区)民政局、直属各单位要结合民政工作特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题会议,确定工作任务、重点区域和针对性措施,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周密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2013年12月6日至2014年3月15日)。各县(市、区)民政局、直属各单位要认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按照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查漏补缺,认真整改,确保各项工作不走过场,各项安全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4年3月16日至3月31日)。各县(市、区)民政局、直属各单位要及时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进行汇总分析,总结梳理经验教训,抓好巩固提高,健全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分工,责任到人。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克服松懈麻痹思想,精心策划,周密部署,严密组织实施,确保排查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各县(市、区)民政局、直属各单位要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整治什么隐患”的原则,突出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重点做好人员密集场所和火灾易发、高发单位的隐患排查,有的放矢地采取措施,强力整治火灾隐患,堵塞填平安全漏洞,切实将隐患消除在初始,化解在萌芽。
(三)做好总结,及时反馈。各县(市、区)民政局、直属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畅通信息渠道,加强信息反馈,及时上报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安全生产具体实施方案请于2013年12月5日前报市民政局办公室,每月24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2014年3月24日前上报安全工作总结。
衢州市民政局
2013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