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体育局关于举办2013年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11.21   来源:超级管理员

衢州市体育局关于举办2013年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县(市、区)体育(教体)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实施《全民健身条例》,进一步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力度,加快国家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促进我市全民健身事业骨干队伍的发展,根据浙江省体育局有关培训和审批国家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精神和要求,经研究,定于11月15日至19日开展国家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时间

培训班:2013年11月15日至2013年11月19日

二、 培训地点

衢州学院(地址:衢州市九华北大道78号)

联系人:史老师13967039996 8020087

三、 培训对象

(一)符合《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中有关申报国家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基本条件的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

(二)从事全民健身指导工作3年以上、具有1年以上(至2013年6月30日止)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并在其他条件上符合《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中申报国家一级有关基本条件的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

(三)获得2011年浙江省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称号的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和曾被授予全国群众喜爱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称号的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

(四)浙江省第二届体育大会上获得奖牌的社会体育指导员。

四、培训内容及组织实施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下发的《关于印发〈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培训大纲(2013年出版)〉的通知》(以下简称《大纲》)要求,以及社会体育指导员实际工作需要,教授国家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教学规定的体育人文社会知识、运动人体科学知识及体育健身方法知识等。由衢州学院公体部与衢州市体育局群体处,共同负责培训组织工作和教学工作的实施。

五、具体要求

(一)各县(市、区)体育(教体)局要根据《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中的有关条件和规定,对参加2013年国家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的人员,严格审定把关,认真组织生源,确保组织符合参加培训的条件要求、在全民健身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参加2013年的培训。

(二)各县(市、区)体育(教体)局需明确通知学员在培训时间的纪律要求:保证做到全脱产,不请假的规定,累计请假超过半天者,取消培训资格。学员经考核合格后,获得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

(三)以县(市、区)体育(教体)局、巨化公司、市直部门为单位填写《2013年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报名表》(见附件),于培训班前7天报至市体育局(523561230@qq.com)和衢州学院公共体育教学部(gtb@qzu.zj.cn)。

(四)参加培训的学员于2013年11月15日下午18时30

分前到衢州学院图书馆负一楼报告厅报到(同时携带2寸免冠照片2张,背面注明姓名、单位、身份证号)。

六、培训经费:各培训学员住宿费由派出单位负责(需住宿的需提前预定),伙食费由培训班负责。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社会体育指导员信息表

附件2.2013年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报名表

二〇一三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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