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衢州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享受县级劳动模范待遇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13.10.17   来源:超级管理员

 

衢州市人民政府文件
 
衢政发〔2013〕68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衢州市五一劳动奖章
获得者享受县级劳动模范待遇的批复
 
市总工会:
  你单位《关于要求“浙江省五一劳动奖章”享受市级劳动模范待遇、“衢州市五一劳动奖章”享受县级劳动模范待遇的请示》(衢总工字〔2013〕53号)悉。根据市政府与市总工会第五次联席会议精神,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浙江省五一劳动奖状”“浙江省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的批复》(浙政发函〔2006〕44号)精神,明确“浙江省五一劳动奖章”的获得者,享受市级劳动模范待遇。
  二、同意“衢州市五一劳动奖章”的获得者,享受县级劳动模范待遇。
  三、各县(市、区)和市级有关单位要按照此批复精神抓好落实。
  衢州市人民政府
  201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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