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5.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1981年1月25日 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经过庭审,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十名主犯作出判决:判处江青、张春桥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王洪文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其他七名罪犯有期徒刑,姚文元二十年、陈伯达十八年、黄永胜十八年、吴法宪十七年、李作鹏十八年、邱会作十六年、江腾蛟十八年,均剥夺政治权利五年。这表达了人民的意志,伸张了正义,体现了社会主义法制的尊严。
1985年1月25日至31日 国务院召开长江、珠江三角洲和闽南厦(门)漳(州)泉(州)三角地区座谈会。会议建议将这三个“三角”地区开辟为沿海经济开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