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12.24 来源:
第一条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的职责使命,以“传承历史、服务当代、巾帼建功、兰台芬芳”为主题,引导全馆女职工立足平凡岗位,追求卓越业绩,展现档案工作者特别是女性职工的专业素养、敬业精神和时代风貌,为推动档案事业高质量贡献巾帼力量。
第二条 服务理念
秉持 “巾帼展风采,兰台暖人心” 的核心服务理念,展现女性馆员特有的细致、耐心、坚韧与亲和力,以专业素养树立行业形象。将冰冷的档案查询变为有温度的服务体验,让每一位利用者感受到尊重、便捷与关怀。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馆查档利用窗口“巾帼文明岗”的全体成员。
第四条 素质要求
巾帼文明岗全体岗员要做到政治坚定、业务精湛、服务热情第五条 形象标准
巾帼文明岗岗员要着装得体、妆容淡雅,精神饱满,接待时面带微笑,目光平视,展现职业女性干练、亲和的形象。
3. 仪态:坐姿端正,站姿挺拔,行走从容。
第六条 技能标准
巾帼文明岗要定期开展业务技能、服务礼仪培训,组织“岗位技能比武”,鼓励岗员跨领域学习,争做复合型人才。
第七条 接待标准
档案查阅利用接待工作要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来访者接待实施“首接负责制”,清晰、准确地一次性告知利用者查档所需的手续、证件、流程。查档环节做到“精准高效”
第八条 内部监督
实施岗长负责制,负责日常工作的监督与协调。每月召开一次“巾帼文明岗”工作例会,总结服务情况,分析存在问题。
第九条 外部监督
在窗口醒目位置公布服务承诺、监督电话,设置利用者满意度评价体系。
第十条 考核评比
将服务规范、利用者好评、零投诉等指标纳入个人绩效考核。定期评选 “服务之星”、“微笑天使” 等,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
第十一条 附则
本制度由本馆“巾帼文明岗”创建小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试行,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衢州市档案馆“巾帼文明岗”创建小组
2025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