巾帼文明岗考勤制度

发布时间: 2019.12.04   来源:

  考勤管理制度是严肃工作人员上班工作纪律,加强日常管理,维护形象的日常工作管理机制。为进一步强化全体工作人员的纪律观念,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坚守工作岗位。

 二、必须按照上班时间提前10分钟到单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三、事前请假半天,应报保管利用处副处长审核。请假时间超过半天,需报保管利用处处长审核。请假时间超过一天,需经保管利用处处长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审核。

 四、上班期间离岗外出均须填写请假单,详细说明请假事由及去向,并附上有关证明资料,请假单原则上由本人提交。

 五、请假不得影响窗口正常工作,做好窗口人员安排。

 六、不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经批准离岗外出的作旷工处理。

 七、事假必需提前一天申请,病假必需要有医院证明,病假没有医院证明的按事假算,年休假提前三天申请。

 八、因特殊情况事前未能办理请假手续的,须事后尽快补办请假手续,并书面说明理由。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