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互联互通 资源共享 兰台人在行动

发布时间: 2020.07.23   来源:信息来源:遂昌县档案馆

近日,遂昌县档案馆依据国家档案局《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的要求,针对全县各乡镇部门的电子档案进行了归档及移交前指导。

按照2017年遂昌县档案局发布的关于档案移交相关通知文件,在接收纸质档案的同时,还需对电子档案进行接收,并实现在1+10+N电子归档系统中进行电子文件归档。移交前指导过程中,县档案馆潘伟平副馆长要求各相关单位认真遵照执行,积极开展电子档案的接收和管理工作,做好电子档案工作的移交前各项工作,并要求电子档案格式应具备格式开放、不绑定软硬件、显示一致性、可转换、易于利用、可长期保存等性能,确保电子档案接收工作顺利开展。及时归档OA系统内文件至1+10+N电子归档系统内,实现OA电子公文、政务服务网电子档案归档,确保其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安全性,使各部门审批事项材料脱离业务系统归档,向数字档案室移交,最终实现电子档案的长期永久保存。

截至目前,遂昌县档案馆已接收包括安监局、发改局、环保局等21家单位的电子文件,合计总量为617GB。极大的丰富了我馆电子档案数量,对深化我馆“最多跑一次”项目改革提供数据支持。

下一步,县档案馆将持续推进电子档案的移交指导工作,结合1+10+N电子归档系统的平台优势,加快转型档案信息化工作,实现全县互联互通,资源数据共享的目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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